⑴ 中國銀行益農貸個人種植業和畜牧養殖業經營貸款貸款擔保
個人種植業和畜牧養殖業經營貸款,可採用中行認可的抵(質)押擔保、保證擔保等方式,至少採用以下一種擔保方式:
1、抵(質)押擔保:按照中行現行的個人投資經營貸款的相關規定執行。
2、專業擔保公司保證擔保:由中行准入專業擔保公司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全程責任保證擔保。
3、聯保:以經濟實力較強,個人信譽較好的行業內成員組成「聯保小組」,簽訂聯保協議書,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其中,各聯保成員既可以作為借款人,又可以作為擔保人,並滿足如下條件:
(1)聯保協議書應明確貸款方式、借款人和擔保人所承擔的責任;(2)必須以「戶」為單位進行聯保,聯保成員不低於3戶,「戶」一般以家庭為單位,採取多個家庭聯合承包經營方式的,以所經營的項目為單位,如涉及以家庭財產作為保證財產的,還應徵得配偶同意;
(3)聯保成員的居所或主營業務所在地應相對集中。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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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銀行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企業擔保貸款需要辦理的手續:首先的一個要求就是要貸款人向擔保公司提出貸款申請,填取一定的表格和相關內容。項目經理將對客戶提供的資料進行書面審核,大概需要15個工作日來完成審核。根據二級評審意見及評審報告,經公司審保會審定,報決策機構審批。企業擔保貸款所需的資料: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貸款卡;近三年的年報、最近三個月財務報表,公司近六個月對公賬單;經營場地租賃合同及租金支付憑據,近三個月水、電費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⑶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可信嗎
1、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可信。
2、依法設立的擔保公司,對於融資性貸款可以提供保證擔保,在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時,承擔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及利息的擔保責任。可見,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收回本息較有保障。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⑷ 創業擔保貸款2021年政策
一、 新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利率怎麼確定?貸款利息個人承擔部分與財政貼息部分怎麼分擔?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_2020_21號)精神,我省「貸免扶補」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貸款利率可在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基礎上上浮一定幅度,具體標准為貧困地區(含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下同)上浮不超過250BP(即2.5個百分點),我省其他地區上浮不超過150BP(即1.5個百分點)。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貸免扶補」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餘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什麼是LPR和BP?
_ LPR即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貸款基礎利率)。
_ BP即基點,一個基點等於0.01%。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支付利息及財政貼息怎麼計算?
舉個例子:小李經營了一家服裝店,並以個人身份申請了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已知現行1年期LPR為3.85%。則:
小李貸款利息為:(3.85%+150*0.01%)*20萬元=10700元
其中:個人承擔:(3.85%-150*0.01%)*20萬元=4700元
財政貼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樣還款?
貸款額度:1.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免扶補」貸款額度為最高20萬元。2.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的,根據合夥人數按每人20萬元標准核定、上限110萬元。3.小微企業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經營狀況、還貸能力和擔保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貸款期限:1.「貸免扶補」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申請人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剩餘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還款方式: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2.「貸免扶補」貸款分3次還清(貸款合同簽訂日起第12個月還10%,第24個月還20%,第36個月還70%)。3.小微企業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4.借款人與承貸銀行協商一致後,可按貸款合同約定還款。
三、 創業擔保貸款的扶持對象有哪些?
「貸免扶補」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的扶持對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類人員:①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③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④刑滿釋放人員;⑤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返鄉創業農民工;⑧網路商戶;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⑩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依託平台就業購置生產經營必須工具的就業人員納入扶持對象。在我省創業不受戶口區域、行業限制。
四、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有什麼前提條件?
1. 申請人在嵩明行政區域內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並正常經營(含網路商戶),生產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
2. 申請人在提交貸款申請時,未在貸款經營實體以外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就業或辦理退休手續(大學生村官、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除外);
3. 申請人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無其他貸款。
4. 申請人無不良徵信記錄,且獲得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次數累計不超過3次。
五、 創業者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注銷了營業執照的,怎樣處理?
營業執照是創業者從事生產經營和創業活動的重要憑證,也是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鑒別創業者是否真正從事創業活動重要依據。創業者在享受「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一般不得注銷營業執照。特殊情況需要注銷營業執照的,須提前向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報告,徵得同意後方可申請注銷。私自注銷營業執照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 創業項目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由貸款承辦單位向其發出整改通知,責令借款人在1個月內重新登記注冊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按時整改的可不收回貸款,繼續給予貼息;整改通知發出後1個月內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全額收回貸款本金,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借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2. 創業項目已停止經營,領取營業執照到注銷營業執照不滿12個月的或經查證屬於套取騙取貸款及貼息資金的,收回貸款本金,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貸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創業項目已停止經營,領取營業執照到注銷營業執照超過12個月以上的且經查證不屬於套取騙取貸款及貼息資金的,暫不收回貸款本金,從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起貸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擔;從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起中止財政貼息,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起已經撥付的貼息資金收回,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3. 創業項目已停止同時又經營新的創業項目的,屬於經營項目轉向,創業者在經營轉向後3個月內主動向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報告,補辦新項目的營業執照和補齊有關經營轉向的資料,可不收回貸款,繼續給予貼息;超過3個月未主動報告、未辦理營業執照、補齊有關資料的,收回貸款本金,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借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六、 創業者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實現單位就業的,怎樣處理?
勞動者通過單位招用實現就業的,稱為單位就業;勞動者通過創業實現就業的,稱為創業就業。已單位就業的人員不屬於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對象,不得享受創業扶持政策。
已創業就業在享受「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又被單位招用實現單位就業的,借款人必須及時向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報告,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應加強對此類創業貸款的跟蹤管理,並區別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1. 借款人被機關事業單位招用的(含編內人員、編外人員)以及被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收回貸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借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2. 獲得貸款後被各類企業招用的,可不收回貸款本金,處於創業狀態的繼續貼息,但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要加強貸款監控管理,防止貸款風險和騙取財政貼息情況發生。
⑸ 創業擔保貸款今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貸款條件(一)創業者個人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申請人須為男57歲、女52歲年齡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2.貸款扶持對象包括以下10類人員:①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③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④刑滿釋放人員;⑤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歸國學生);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返鄉創業農民工;⑧網路商戶;⑨脫貧勞動力;⑩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以上人員在提出貸款申請時還需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未在機關事業單位(含編內編外人員)、國有企業就業(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除外),且不屬於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二是在提交借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無其他貸款。3.貸款申請人銀行誠信記錄良好。4.從事合法經營,具備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收入來源合法可靠,具備清償貸款的能力。5.有工商部門核准並通過年檢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特種行業經營許可證明)或經營場所租賃協議。6.二次申請貸款的人員還要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次申請創業項目的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三年以上,並且帶動就業人員達3人以上。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管理辦法》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個人貸款,是指貸款人向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發放的用於個人消費、生產經營等用途的本外幣貸款。第四條個人貸款應當遵循依法合規、審慎經營、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第七條個人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國家有關政策,貸款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加強貸款資金支付管理,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業務風險。第八條個人貸款的期限和利率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第十二條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第十三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2]第十四條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一)借款人基本情況;(二)借款人收入情況;(三)借款用途;(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第十五條貸款調查應以實地調查為主、間接調查為輔,採取現場核實、電話查問以及信息咨詢等途徑和方法。
⑹ 創業擔保貸款
應該可以使用,不過需要銀行正確的審核才可以
⑺ 天津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法律分析:本市創業擔保貸款包括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
法律依據:《天津市創業擔保貸款管理辦法》 第二條 個人和小微企業享受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條件:
(一)個人創業擔保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本市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村合作社等經營實體,無不良信用記錄,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創業人員,可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未辦理領取養老金手續;
2.創辦經營實體並按規定進行登記注冊;
3.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借款人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時,本人及其配偶應沒有其他貸款。
經本市人才管理部門確定的「項目+團隊」成員,符合條件的,可共同申請個人創業擔保貸款。
(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本市進行市場主體登記、無不良信用記錄,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微企業,可申請小微企業創業貸款:
1.屬於《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小型、微型企業;
2.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
3.當年新招用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20%(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10%),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規定條件人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
⑻ 創業擔保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1 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必須具備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和在貸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的證明,以及固定的住所或營業場所;
2 申請人徵信良好,無逾期等不良記錄,且有償還貸款的能力;
3 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
4 有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擔保人包括貸款人有穩定收入的妻子、父母、朋友等。
在滿足以上條件後,還需准備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或家庭收入及財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文件;貸款用途中的相關協議、合同以及擔保材料等相關資料。
⑼ 業擔保貸款個人不需要支付利息
法律分析: 創業擔保貸款不是無利息的。對於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10萬元,政府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全額貼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