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沒有正式工作,也沒有財產可以為子女做貸款擔保嗎
一、如果沒有工作,又什麼財產也沒有,那怎麼提供擔保呢?顯然是不可以的。
二、如果沒有財產,但有穩定的收入,可以提供擔保;如果沒有工作,但有一定的財產的,也可以提供擔保。如果二者都沒有的,無法提供擔保,銀行也不可能接受這種擔保的,因為,毫無意義。
2. 兒子和母親不在一個戶口本上,母親可以做擔保嗎
你媽媽可以做你的擔保人,但她要有財產才行。
3. 女兒貸款,媽媽可以為女兒做擔保人嗎
買房做貸款么?父母做擔保人,有的銀行是認可的。。。
4. 孩子買房貸款,他媽一個人能給他擔保嗎
房產證如果只有這個孩子名字,銀行是不會批貸款的因為18歲根本沒有還貸能力,就算父母擔保,銀行程序也過不去 除非房產證上有父母名字,貸款人可以直接寫成父母
5. 子女可以作為父母的擔保人嗎
你好,已經成年的子女具有完整行為責任能力,可以給父母做為擔保人。未成年子女沒有擔保資格。
6. 兒子創業代款需要資金周轉,母親可以做擔保人嗎
可以的,具體的自己看吧,精心為你找到的,希望幫到你,擔保人按照擔保合同承擔擔保責任,如果貸款人不履行貸款償還義務的,擔保人需要承擔償還責任。
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沒有約定擔保形式的,視為連帶擔保責任。
債權到期之後,債權人可以選擇要求債務人、連帶擔保人承擔還款責任。
約定一般擔保的,在借款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7. 母親六十多歲幫兒子做銀行貸款擔保要付法律責任嗎
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8. 母親給女兒做擔保法律上承認嗎
如果其本人已經年滿18周歲,視為獨立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法律民事行為能力上,她和她母親是獨立主體,因而可以由其母親作為擔保人。因為年滿18周歲後,其父母可以不成單其個人造成的任何民事行為的義務。
如果未滿18周歲,就不可以,因為作為監護人,本身就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民事責任的義務。
若他滿18周歲了,其母親可以作為擔保人
9. 假如老媽手裡有一套房自己兒子去買房貸款不夠老媽可以給兒子做擔保嗎
一、買房貸款,父母可以做擔保人的,但是銀行對父母的年齡有一定的限制的,父親年齡不得高於65周歲,母親年齡不得高於60周歲。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條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第三條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