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擔保公司擔保費率是多少國家有什麼規定嗎
一般控制在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50%以內,參見《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第七條。
『貳』 擔保費有收費標准嗎
你說的應是住房擔保。擔保服務收費標准國家無統一標准,但應報經同級物價部門批准。
《住房置業擔保管理試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住房置業擔保,是指依照本辦法設立的住房置業擔保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在借款人無法滿足貸款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情況下,為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貸款而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的行為。
第十四條擔保服務收費標准應報經同級物價部門批准。擔保服務費由借款人向擔保公司支付。
『叄』 擔保公司為個人擔保怎麼收費的
一般情況下,向銀行貸款的個人需向擔保公司繳納項目評審費和擔保費兩項。有的公司對於小額的個人貸款不收取項目評審、咨詢費;擔保費按照所貸款項的利率和期限計算擔保費,有的擔保公司可以優惠到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5折收費;如果借款人有向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措施,比如不動產抵押等,辦理反擔保措施的費用也由借款人支付。
『肆』 擔保費是什麼意思
擔保費是指擔保公司為客戶提供擔保證明時需要收取的費用,並且擔保費用並不固定,通常針對不同的用戶以及該用戶的貸款種類需要支付的費用不同。
目前,有的銀行在客戶申請貸款時,為了規避貸款風險會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規定的擔保證明,該證明可以找銀行出具,也可以找比較有經濟實力也願意提供擔保的朋友出具,這樣還會省下一筆擔保費。
一.買房貸款擔保費怎麼算?
1、擔保費=實際貸款額*貸款年限對應的收費系數(貸款年限不滿一年按一年算)。
2、計算擔保費有兩種情況。第1是一般按揭貸款的擔保費根據計算公式:貸款金額×擔保費率×貸款年限計算,擔保費率大概為每萬元0.3‰到0.5‰每年。第2種是有些城市已規定了計算房貸擔保費費率採用費率遞減的方法。如果在10年以內的(包括10年)每年收取擔保金額的1.5‰。11到20年的每年收取擔保額的1.0‰。21到30年的每年收取擔保額的0.5‰。所有的金額加起來就是擔保總額,若不足500元則按500元收。其中還需交擔保手續費80元每戶。
3、借款人不管是通過哪種方式比如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都需要交納這筆擔保金。不過擔保費有多有少,需要考慮個人的還款能力還有信用記錄等方面。銀行一般會先審查借款人的信用記錄還要看借款人貸款的方式,按照實際情況來看看是否需要追加擔保費。
二.購買二手房需要交擔保費嗎?
1、購買二手房需要交擔保費。按照正常流程,銀行只有在出示抵押證明時才能發放房屋貸款,而貸款證明則需要房屋過戶、兩證辦理齊全後才能出具,這樣不但貸款手續繁瑣,而且也會令賣方而面臨的一個房、財可能兩空的尷尬局面,為避免這種情況出現,房貸擔保費就應運而生了。
2、一般按揭貸款就兩項費用(包括商貸、公積金、組合):一是抵押登記費,用於在房產局辦理抵押登記,由銀行代收。這個是必須交的。二是房屋保險費,收費標准:貸款金額;貸款年限。這個是自願的,銀行一般不會強制收取。
3、個人住房貸款擔保費計算:保費標准為:年初貸款本息余額年擔保費率的1%。擔保費在簽訂借款合同時一次性收取。房貸擔保費只要有經濟組織的擔保證明,這時所支付的費用就是房貸擔保費。
『伍』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怎麼收費
1、貸款擔保公司收費標准可以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
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意見 第七條 為促進擔保機構的可持續發展,對主要從事中小企業貸款擔保的擔保機構,擔保費率實行與其運營風險成本掛鉤的辦法。
基準擔保費率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具體擔保費率可依項目風險程度在基準費率基礎上上下浮動30%-50%,也可經擔保機構監管部門同意後由擔保雙方自主商定。
2、擔保雙方在協商的時候,可以考慮項目風險程度等的因素。 根據融資擔保公司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融資擔保費率由融資擔保公司與被擔保人協商確定。
納入政府推動建立的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機制的融資擔保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對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的融資擔保費率。
拓展資料:
擔保公司保費的構成有哪些?
1、手續費用。這部分費用是擔保公司的為客戶確保整個流程順利辦理下來的所補貼的費用,包括資料費、贖樓費、過橋、短折等流程 成本。擔保公司應對每個流程順利進行下來,當然這也是擔保公司的立足之本,根本所在。
2、風險准備金。就是俗話說的「違約金」。擔保業務是一項 高風險的業務,為了彌補經營擔保業務可能帶來的損失,也許客戶在談判中途進行違約,而擔保公司之前所做的流程,填補的費用付之一炬,所以,違約金也是在雙方的一個相互認可的前提下所要交的。
3、合理的利潤。擔保公司如果是一個獨立經營的經濟實體,就必須去追求利潤。沒有利潤,誰也不會去投資擔保公司,擔保公司也不可能做到可持續經營。因此,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應該包括合理的利潤水平。
擔保公司在與其他的債務人提供擔保的時候,可以要求債務人支付一定的擔保費,如果這筆費用後期並不能收回來,那麼擔保公司需要計提壞賬轉准備。根據規定,擔保公司在擔保的時候,擔保責任余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的10倍
『陸』 貸款公司擔保費標准
法律分析:1、擔保額度在500萬元以下,擔保年費率5%;2、擔保額度在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部分,擔保年費率4%;3、擔保額度在1000萬以上的部分,擔保年費率為3%;4、每宗擔保收費按上述費率計算低於2000元時,應按不低於2000元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柒』 為什麼購房貸款按揭需要找擔保公司擔保公司從中做什麼工作怎麼收費
因為貸款發放到房產過戶需要一定的時間,這段時間存在一定的風險,因此需要擔保公司,一般按貸款額的百分比收費。
『捌』 貸款擔保公司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擔保公司擔保費通常並不固定,主要由風險大小決定,不同貸款產品、不同條件借款人的擔保費通常不同。當然,不同擔保公司收費也有差異。通常無抵押貸款的擔保費是最高的,因為無需借款人提供抵押物,僅憑信用擔保,擔保公司承擔的風險較大,因此擔保費更高。如上圖所示陸*所的貸款,由**集團旗下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月擔保費為借款總金額的1.9%,因借款人每月償還本金,而每月擔保費按總額收取,因此實際擔保費是高於1.9%/月的。**公司一年期現金貸款擔保費為0.53%/月,比陸*所更低,不過**公司每月服務費率較高,通常在1%左右。抵押貸款擔保費,根據借款人條件不同差異也較大,不過以年擔保費率3%-5%居多,遠低於以上的無抵押貸款擔保費。而公積金貸款類低風險貸款,擔保費更低,多數城市公積金貸款年擔保費率都在千分之一以下。總之,貸款風險越大,擔保費越高。保持良好信用、提供充足抵押物,有助於降低貸款擔保費用。
法律依據:《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條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有具備持續出資能力的股東。
(三)有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注冊資本。
(四)有符合任職資格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合格的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
(七)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辦法由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另行制定。
第十條 監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但不得低於人民幣五百萬元。
注冊資本為實繳貨幣資本。
第十一條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向監管部門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申請書。應當載明擬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和業務范圍等事項。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
(五)股東出資的驗資證明以及持有注冊資本5%以上股東的資信證明和有關資料。
(六)擬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
(七)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八)營業場所證明材料。
(九)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玖』 擔保公司收費標准
擔保業務收費主要有:咨詢、評審費和擔保費。
一、在擔保項目進入到評審風險的階段,就需要交納咨詢、評審費了,一般為貸款擔保額的1%-3%不等。
二、擔保費按照貸款擔保額的利率和期限來計算,一般情況為貸款利率的50%按實際貸款期限收取,有的公司還可以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的標准下浮50%收取,舉例:貸款100萬,期限1年,那麼評審費按照2%計算為2萬,擔保費為100萬*5.31%*50%*1年=2.655萬4、如果有向擔保公司提供抵押資產的,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所發生的費用也將由申請擔保的一方支付。
【拓展資料】
投資擔保公司一般要求注冊資金1億元以上,如果跨地區擔保,則需達1億以上。根據《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548號),「跨省區或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與變更審批」修改為「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審批」,實施機關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部門。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將有一段時間。
從了解的其它省市登記情況來看,如今各地操作存在差異:北京市工商局對擔保公司登記不做限制;上海市工商局暫緩登記擔保類公司;浙江省工商局僅對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上的擔保公司進行登記;江蘇省工商局登記「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企業經營范圍核定「非融資性擔保」等。
為統一規范操作,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矛盾,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加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90號)、《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金[2001]77號)等規定,現就過渡時期內擔保機構登記注冊的有關問題建議如下:
一、申請新設立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工商部門予以辦理,企業經營期限核定一年,經營范圍可核定為:「為自然人和企業提供擔保(不含融資性擔保)」,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後再辦理相關手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對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票據貼現、融資租賃等融資方式提供擔保和再擔保,不得從事存、貸款金融業務及財政信用業務等。
二、新設立、申請增資的融資性擔保機構,注冊資本超1億元(含1億元)的,以及已經審批並登記注冊的融資性擔保機構申請增設分支機構的,工商部門暫不受理,待國家、省有關政策明確後再辦理相關手續。
三、已登記的注冊資本1億元以下的擔保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申請變更登記(含增設分支機構)、注銷登記、備案的,工商部門依法辦理。
四、自省金融辦正式受理審批之日起,融資性擔保機構的設立與變更,應當先經省金融辦審批方可到工商部門辦理登記注冊。國家、省有關審批登記政策出台後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國家、省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