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風險大了!因為擔保人雖不是貸款人但承擔和貸款人一樣責任!若貸款人無法還貸.那麼第二還貸人就是你了!
② 做貸款擔保人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貸款擔保人必須要具備一定的資格,通過銀行審核後才能做貸款擔保人,貸款擔保人與貸款人承擔同樣的還款義務,如果貸款人無力償還貸款貸款,擔保人要承擔相應責任,同時貸款逾期後也會對貸款擔保人的徵信產生影響。
③ 別人貸款填寫我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對我有沒有影響呢跟我有關系嗎
沒什麼大影響,因為別人貸款時填寫你的名字和電話號碼,只是銀行想通過你來聯繫到貸款而已,你不承擔連帶責任。
④ 別人買房讓我做擔保人,對我以後買房有影響嗎
有影響。
分析解釋: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仍然的有效的。
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房貸擔保人要負全責,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相關法律:
《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擔保人,有權在其承擔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
第二款規定,同一債權既有債務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擔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擔保,承擔了擔保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第三人,可以行使債權人對債務人享有的擔保物權。
同一債務有數個擔保責任人的,承擔擔保責任或賠償責任的擔保人可向其他擔保人追償。
《民法典擔保制度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約定相互追償及分擔份額,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約定分擔份額;擔保人之間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或者約定相互追償但是未約定分擔份額的,各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第三人提供擔保,擔保人之間未對相互追償作出約定且未約定承擔連帶共同擔保,但是各擔保人在同一份合同書上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請求其他擔保人按照比例分擔向債務人不能追償部分。
⑤ 急!別人貸款,擔保人不是我,在銀行我寫了擔保人名字,按得是我的手印
雖然按了你的手印,但是你簽的是別人的名字,從嚴格意義上講,因為擔保人和簽字人不是同一人,這份擔保協議是無效的。
一、 不過還是建議你不要這樣做,這一塊關鍵銀行的關系比較大,不可空因素太多。因為萬一別人還不上款的話,肯定多多少少牽涉上你的,即使不涉及擔保賠償。 最好可以讓銀行從新簽訂合法有效的擔保協議。
二、 貸款擔保貸款是在第三方為借款人提供相應擔保的條件下授予的貸款。擔保可以是對人或物的擔保。擔保人的擔保是指有還款能力的經濟實體出具的擔保文件。
三、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抵押物的擔保是基於特定的實物或某種權利。借款人一旦不履行,銀行可以對抵押物行使權利,確保債權不會喪失。
四、 擔保貸款新規定義擔保貸款是指當借款人未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由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
五、 保證人為法人的,必須有能力代其償還全部貸款本息,並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有足夠的賠償能力,在貸款銀行有一定的保證金;保證人和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擔保人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批准,不得撤銷原擔保合同。
六、 擔保貸款流程擔保貸款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協議,以借款人財產或第三方財產作為貸款擔保,必要時由第三方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貸款。
七、 基本分類根據擔保方式的不同,可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很少使用存款留存)。
八、 擔保貸款: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發放的貸款。 有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
九、 抵押貸款: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十、 質押貸款: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者第三人的動產或者權利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與相應的信用貸款條款相同。
⑥ 朋友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危害
替人擔保很可能給自己帶來不可計算的損失,可能的損失主要有:
一是可能替他人背負償還貸款的義務。擔保絕不僅僅是簽個合同這么簡單,而是實實在在的替別人的貸款負責,以後出現什麼事都會按照合同去履行的。如果朋友還不起貸款,那你就要按照擔保合同的約定去借款人還錢,如果實在換不起,經過法律程序後,不緊可以處置朋友的財務來還款,還可以執行你的財務去共同還貸款。各種案例已經表明,替朋友擔保,一定要充分考慮朋友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各種坑擔保人的事情太多了,不是不是知根知底的好朋友,建議謹慎擔保。
二是可能影響個人徵信。朋友還不起貸款,貸款逾期後會直接向你要求還,如果置之不理,那麼朋友的徵信報告上顯示有污點,你的徵信報告上也會顯示有逾期記錄,有可能影響以後的買房、買車時貸款。徵信逾期的後果,不僅包括直接拒絕貸款申請,也可能提高利率,降低額度,總之,絕對是得不償失的。
還是建議,自己的鐵桿朋友可以擔保,一般朋友就不要輕易擔保,朋友如果個人資質夠好根本不用擔保,需要擔保大概率說明還款能力是有問題的。
⑦ 別人借款寫了我為擔保人
法律分析:不生效,沒有本人的簽子,擔保人不生效沒有法律效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⑧ 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有什麼風險
對於別人貸款,我做擔保人的情形,在其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其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債務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連帶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⑨ 我做別人擔保人 我買房子貸款的話 有沒有影響
你做別人擔保人,如果別人沒有違約,你買賣房子貸款的話,那是沒有影響的
⑩ 朋友貸款逾期十多天了,為什麼簡訊發到我這里來叫我盡快還款,他好像寫我的是擔保人。請問我有什麼影響
朋友貸款逾期十多天,為什麼簡訊發到我這里來。應該是借錢的時候填了朋友的電話,一般沒及時還款的可能會被爆通訊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