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貸款的擔保費能退嗎
在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後,原個人住房貸款房屋保險合同此時也提前終止。按有關規定,借款人可攜帶保險單正本和提前還清貸款證明,到保險公司按月退還提前繳的保費。
提前還清貸款退還保險費,須根據原購房屋是現房還是期房、期房的投保費實際期限(半年以上期房的投保期限一般是將借款期限再減去1年計算)、原一次性繳付保費的貼現利率與速算系數等因素,其計算公式為:提前還清貸款退還保險費=已交保險費在提前歸還時的現值-提前歸還前佔用保險費在提前歸還時的現值。
提前還貸 別忘退稅
另外別忘了到稅務部門辦理退稅手續。
當您購買商品房時,應將可退稅的家庭成員全部作為房地產權利人寫入買房合同,並且在簽訂合同、支付房款後即辦理「購房者已繳個人所得稅稅基抵扣」申請,取得本人的「稅收通用繳款書」。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後,即可取得房地產證,應在辦妥房地產權利證明後的6個月內,前往稅務部門辦理退稅手續。
② 與經營有關的擔保費如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
計算方法
直接法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2]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1]
間接法
在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或減按照稅法規定調整的項目金額後,即為應納稅所得額。[2]
應納稅所得額=會計利潤總額±納稅調整項目金額[2]
稅收調整項目金額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和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予以調整的金額;二是企業按稅法規定準予扣除的稅收金額。[3]
應納稅所得額的確認: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指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去准予扣除項目金額後的余額。
納稅人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應納稅所得額的正確計算,同成本、費用核算關系密切,直接影響到國家財政收入和企業的稅收負擔。納稅人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計算出的應納稅所得額與企業依據財務會計制度計算的會計所得額(會計利潤)往往不一致。當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有關稅收法規不一致時,應當依照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
一、收入總額的確定
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生產經營收入、財產轉讓收入、利息收收入、租賃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股息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生產經營收入:是指納稅人從事主營業務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勞務服務收入、營運收入、工程價款結算收入、工業性作業收入以及其他業務收入。
(二)財產轉讓收入:是指納稅人有償轉讓各類財產取得的收入,包括轉讓固定資產、有價證券、股權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收入。
(三)利息收入:是指納稅人購買各種債券等有價證券的利息、外單位欠款付給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四)租賃收入:是指納稅人出租固定資產、包裝物以及其他財產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五)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是指納稅人提供或者轉讓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而取得的收入。
(六)股息收入:是指納稅人對外投資入股分得的股利、紅利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上述各項收入之外的一切收入,包括固定資產盤盈收入、罰款收入、因債權人緣故確實無法支付的應付款項、物資及現金的溢余收入、教育費附加返還款、包裝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二、准予扣除項目的內容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從收入中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稅金和損失。
(一)成本,即生產、經營成本,是指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各項直接費用和各項間接費用。
(二)費用,即納稅人為生產、經營商品和提供勞務等所發生的銷售(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三)稅金,即納稅人按規定繳納的消費稅、營業稅、城鄉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等。
(四)損失,即納稅人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項營業外支出,已發生的經營虧損和投資損失以及其他損失。
三、不予扣除的項目: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項目不得從收入總額中扣除:
(一)資本性支出;是指納稅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的支出。
(二)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是指不得直接扣除的納稅人購置或自行開發無形資產發生的費用。無形資產開發支出未形成資產的部分准予扣除。
(三)違法經營的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生產、經營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四)各項稅收的滯納金、罰金和罰款: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處以的滯納金、罰金,以及除前款所稱違法經營罰款之外的各項罰款。
納稅人逾期歸還銀行貸款,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於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五)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有賠償的部分:是指納稅人參加財產保險後,因遭受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由保險公司給予的賠償。
(六)超過國家規定允許扣除的公益、救濟性的捐贈,以及非公益、救濟性的捐贈:納稅人用於公益、救濟性捐贈,在年度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保險企業1.5%)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納稅人的非公益、救濟性捐贈不得扣除。
(七)各種贊助支出:是指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各項支出: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無關的各項支出,如擔保支出、回扣支出、風險投資准備金支出等。
四、工資、薪金支出扣除標准
工資、薪金支出是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僱傭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資金、津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地區補貼、物價補貼和誤餐補貼均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
納稅人實際發放工資、薪金在計稅工資標准以內的,可據實扣除;超過標準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不得扣除。
五、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支出
納稅人的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分別按計稅工資總額的2%、14%、1.5%計算扣除。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高於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計稅工資標准分別計算扣除;企業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低於其計稅工資標準的,應按實際發放的工資總額分別計算扣除。
六、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范圍
下列固定資產應當提取折舊:
(一)房屋、建築物;
(二)在用的機器設備、運輸車輛、器具、工具;
(三)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機器設備;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五)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六)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應當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
(一)土地;
(二)房屋、建築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五)已在成本中一次性列支而形成的固定資產;
(六)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七)破產、關停企業的固定資產;
(八)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九)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十)財政部規定的其他不得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七、提取固定資產折舊的依據和方法
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的依據為固定資產原值。
(一)納稅人的固定資產,應當從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計提折舊;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應當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
(二)納稅人可扣除的固定資產折舊的計算,原則上採用直線折舊法。在計算折舊前,應當估計殘值,從固定資產原價中減除;殘值比例在原價的5%以內,由企業自行確定;由於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的年限,按財政部制定的分行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八、業務招待費的扣除標准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下列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收入凈額的千分之五;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千分之三。
納稅人申報扣除的業務招待費,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證明資料的,應提供證明真實性的足夠的有效憑證或資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稅前扣除。
九、廣告費的扣除標准
(一)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2%的,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二)自2001年1月1日起,制葯、食品(包括保健品、飲料)、日化、家電、通信、軟體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和傢具建材商城等行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支出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8%,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可無限期向以後年度結轉。
(三)從事軟體開發、集成電路製造及其他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互聯網站,從事高新技術創業投資的風險投資企業,自登記成立之日起5個納稅年度內,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廣告支出可據實扣除。
(四)糧食類白酒廣告費不得在稅前扣除。
納稅人因行業特點等特殊原因確實需要提高廣告費扣除比例的,須報國家稅務總局批准。
十、業務宣傳費的扣除標准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千分之五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十一、職工養老基金、待業保險基金、基本醫療保險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以及特殊工種職工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的扣除標准
(一)職工養老基金,是指納稅人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一定比例,為本企業職工上交的退休養老的資金,目前按企業標准工資的20%計提上交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二)待業保險基金,是指納稅人為了解決辭退職工臨時救濟的需要,專門上交勞動部門的資金,目前按企業標准工資的1%計提上交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三)基本醫療保險金,是指納稅人為本企業職工參加醫療保險按規定上交有關部門的資金,目前按企業標准工資的9%計提上交部分可以稅前扣除;
(四)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是指企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按當地政府規定上交的殘疾人保障基金,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納稅人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費,也允許按實扣除。主要是指從事高空、井下、海底等特殊工作,為職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險金,一般由勞動和保險部門規定上交數額。
納稅人為其投資者或雇員個人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的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以及在基本保險以外為雇員投保的補充保險,不得扣除。
十二、技術開發費用扣除的標准
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可按實扣除,對年開發費用增長幅度在10%(含)以上的企業,其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按規定可以據實列支外,經省轄市國稅局審核批准,可再按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十三、壞帳准備金和呆帳准備金的扣除標准
(一)壞賬准備金:是指納稅人按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准備金,用於核銷其應收帳款的壞帳損失。
納稅人發生的壞帳損失,原則上應按實際發生額據實扣除。報經稅務機關批准,也可提取壞帳准備金。提取壞帳准備金的企業發生的壞帳損失,應沖減壞帳准備金;實際發生的壞帳損失,超過已提取的壞帳准備的部分,可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已核銷的壞帳收回時,應相應增加當期的應納稅所得。
經批准可以提取壞帳准備金的納稅人,除另有規定者外,壞帳准備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過年末應收帳款余額的千分之五。計提壞帳准備的年末應收帳款是納稅人因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等原因,應向購貨客戶或接受勞務的客戶收取的款項,包括代墊的運雜費。年末應收帳款包括應收票據的金額。
納稅人發生非購銷活動的應收債權以及關聯方之間的任何往來帳款,不得提取壞帳准備金。關聯方之間往來帳款也不得確認為壞帳。
(二)呆帳准備金,只限於金融保險企業。納稅人可按年末放款余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用於核銷其應收帳款的呆帳損失。
納稅人按規定提取的呆帳准備金,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提取呆帳准備金的具體標准,一般企業呆帳准備金按年末放款余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農村信用社呆帳准備金按年末放款余額的1.5%提取。
十四、各種價內外基金的扣除
企業收取和交納的各種價內外基金(資金、附加、收費),屬於國務院或財政部批准收取,並按規定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內或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不徵收企業所得稅,並允許企業在計算交納企業所得稅時稅前扣除。
十五、國債利息收入的扣除
國債是指國家為籌措政府資金,按照規定的方式和程序向個人、團體或外國所借的債務,包括:經財政部發行的用於平衡財政預算的國庫券、特種國債、保值公債等。不包括國家計委發行的國家重點建設債券和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的金融債券等。
為鼓勵納稅人積極購買國債,支援國家建設,稅法規定,納稅人因購買國債所得的利息收入,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不徵收所得稅。
十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的稅務處理
對企業減免或返還的流轉稅(含即征即退、先征後退),除國務院、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有指定用途的以外,都應並入企業利潤,照章徵收企業所得稅。對直接減免和即征即退的,應並入企業當年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對先征稅後返還和先征後退的,應並入企業實際收到退稅或返還稅款年度的企業利潤徵收企業所得稅。
十七、企業自產自用產品價格的確定問題
企業將自己生產的產品用於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性機構、捐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應視同對外銷售處理。其產品的銷售價格,應參照同期同類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沒有參照價格的,應按成本加合理利潤的方法組成計稅價格。
十八、應計未計扣除項目以後年度不得補提問題:
企業在納稅年度內應計未計扣除項目,包括各類應計未計費用、應提未提折舊等,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仍未補計、補提的,以後年度不得補計補提。
十九、虧損彌補的規定
納稅人發生年度虧損的,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是延續彌補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虧損額不是企業帳面反映的虧損額,而是經稅務機關按稅法規定核實、調整後的金額。[1]
2計算原則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入,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
求採納為滿意回答。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③ 企業發生的擔保費支出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嗎
可以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
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第三十三條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其他支出,是指除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外,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發生的擔保費支出,屬於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3)貸款擔保費能抵扣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④ 09年底我用交通銀行商業貸款15年,現想用住房公積金還貸,請問該怎麼操作。是每個月抵扣,還是一年抵扣
如果貸款額只是10萬元,轉公積金的話,似乎有點不太劃算;但如果轉貸額達到了20萬元,每月差不多能省一百多;如果金額達到了30萬或以上,那就真還值得跑一趟了。
公積金中心與各銀行協議的二手房商貸轉公積金收費標准與新房「商轉公」相同,分為三部分:
擔保公司收取的擔保費,轉貸金額小於10萬元(含10萬)時按800元/筆收取,轉貸金額在10萬~20萬之間(含20萬)時按1000元收取,轉貸金額大於20萬元時按1200元收取;
房產評估公司收取的抵押物評估費,按評估值的1.5‰收取;
房產部門收取的抵押辦證費85元。
以評估價值50萬元的二手房計算,轉貸手續費最低為1635元(轉貸10萬元及10萬元以下),最高為2035元(轉貸20萬元以上)。
上面的數據不定、看當地具體情況
⑤ 營改增後貸款利息是否可以抵扣
網上查了相關資料,個人認為這個答案比較准確:納稅人向非居民企業還是向居民企業(包括銀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來源:中國稅務報
具體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所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第一條第(五)項規定:
1.貸款服務。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融資性售後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資為目的,將資產出售給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後,從事融資性售後回租業務的企業將該資產出租給承租方的業務活動。
以貨幣資金投資收取的固定利潤或者保底利潤,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附件2:《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規定,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
(四)進項稅額。……
3.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因此,納稅人向非居民企業還是向居民企業(包括銀行)的借款,支付的利息及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咨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均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⑥ 支付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額可否稅前扣除
企業支付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如果屬於與企業取得的收入有關的實際發生的合理支出,則可以稅前扣除。如果屬於與取得收入無關的支出,則不能在稅前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第十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二)企業所得稅稅款;
(三)稅收滯納金;
(四)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五)本法第九條規定以外的捐贈支出;
(六)贊助支出;
(七)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
(八)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⑦ 調所得稅時為什麼質量擔保費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的本質是:可抵扣在未來可以抵扣,即在相關的擔保費在發生損失賠償時才能抵扣,也就是說只實際發生時才能扣,
預提
的擔保費現在不讓你從所得稅時扣除,基本概念就是這個樣子的。
⑧ 可以在稅前抵扣的都有哪些費用具體怎麼做賬
稅前抵扣是指: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的 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 除。
具體扣除項目的標准
1、工資、薪金支出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准予扣除。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 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 包 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 關的其他支出。 本條的規定,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理解: (1)必須是實際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 作為企業稅前扣除項目的工資薪金支出, 應該是企業已經實際支付給其職工的那 部分工資薪金支出,尚未支付的所謂應付工資薪金支出,不能在其未支付的這個 納稅年度內扣除,只有等到實際發生後,才准予稅前扣除。 (2)工資薪金的發放對象是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 (3)工資薪金的標准應該限於合理的范圍和幅度。 (4)工資薪金的表現形式包括所有現金和非現金形式。 (5)工資薪金的種類。不管企業這類支出發放時的名目是什麼、稱呼是什麼, 凡是這類支出是因員工在企業任職或者受雇於企業,就屬於工資薪金支出,不拘 泥於形式上的名稱。
2、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 超過標準的按標准扣除,沒超過扣除標準的據實扣除。 (1)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 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 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3、保險費 (1)企業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2)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職工 繳納的「五險一金」,即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 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3)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 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准內,准予扣除。 (4)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 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符合國務院財政、 稅務主管部門規 定可以扣除的商業保險費准予扣除。
4、利息費用 1/3 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利息費用,按下列規定扣除: (1)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業的各項存款利息支出和 同業拆借利息支出、企業經批准發行債券的利息支出可據實扣除。 (2)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 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許扣除。
5、借款費用 (1)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2)企業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 12 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 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 款費用,應予以資本化,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有關資產交付使 用後發生的借款利息,可在發生當期扣除。
6、業務招待費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 60%扣除,但 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 5‰。 比較當期業務招待費的 60%和當年銷售收入的 5‰,取其小者。 注意:超標部分不得向以後年度結轉。
7、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機關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 (營業)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過部分,准予結轉以後納稅年度扣除。 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出應與贊助支出嚴格區分。企業申報扣除的廣告費支 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廣告是通過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製作的;已實際支 付費用,並已取得相應發票;通過一定的媒體傳播。 例:某企業第一年收入 100 萬,實際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25 萬,則第一年可以 扣除的標准為 100×15%=15 萬;納稅調整增加 10 萬,但該 10 萬可以向以後納稅 年度結轉。 假如第二年收入 500 萬,實際廣告支出 60 萬,扣除標准為 500×15%=75 萬。60 萬小於 75 萬,60 萬元可以全部扣除。同時上一年結轉而來的 10 萬也可以扣除, 實際扣除 70 萬。
8、租賃費 企業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下列方法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 (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 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分期扣除。
9、勞動保護費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10、公益性捐贈支出
11、有關資產的費用 企業轉讓各類固定資產發生的費用,允許扣除。企業按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 費、無形資產和遞延資產的攤銷費,准予扣除。
12、資產損失 企業當期發生的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盤虧、毀損凈損失,由其提供清查盤存資料 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准予扣除;企業因存貨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不得從 銷項稅金中抵扣的進項稅金,應視同企業財產損失,准予與存貨損失一起在所得 2/3 稅前按規定扣除。
不得扣除的項目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3、稅收滯納金,是指納稅人違反稅收法規,被稅務機關處以的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是指納稅人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被有關部門處以的罰款,以及被司法機關處以罰金和被沒收財物。 5、超過規定標準的捐贈支出。 6、贊助支出,是指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7、未經核定的准備金支出,是指不符合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 資產減值准備、風險准備等准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 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⑨ 可以用公積金擔保費可以抵扣房屋維修基金嗎
不可以用公積金擔保費可以抵扣房屋維修基金的,公積金是專款專用的,只能用於購買住宅用房的時候才可以使用的。不能挪作他用。
⑩ 貸款擔保費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分錄,是否可以稅前抵扣
賬務處理
為
借;
財務費用
貸:銀行存款
這個取得正規發票是可以稅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