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房屋抵押貸款是借款人以房產作為擔保,向金融機構申請用於合法用途的貸款;按揭貸款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貸款只能用於買房。二者之間的區別主要體現在6個方面:貸款用途、貸款成本、貸款期限、貸款流程、牽扯的關系人和前提條件。
(1)貸款用途有差別
房屋抵押貸款和房屋按揭貸款最大的用途區別,在於按揭貸款是購房者向銀行借錢購買房屋,而房屋抵押貸款則是借款人用已購房做抵押向銀行借錢用於消費領域或做生意。如:購車、旅遊、裝修、醫療、留學或者商業用途。
(2)貸款成本不同
總的來說,按揭貸款比抵押貸款利率更低一些。
若是首套房申請按揭貸款,購房者有機會享受到一定的利率折扣,而抵押貸款則不然,各銀行大多會在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
(3)貸款期限各不同
按揭貸款最長貸款期限為30年。每筆貸款年限由商業銀行依據借款個人的年齡、工作年限、還款能力等因素與借款人協商確定。而房屋抵押貸款的最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10年。
(4)前提條件不同
借款人要向銀行申請房屋抵押貸款,是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抵押貸款用途可用以購房、也可以用作其他用途。而按揭貸款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只能用以購房。
房屋按揭貸款和房屋抵押貸款的基本目的是相同的,房屋按揭和房屋抵押的目的都是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但他們在其他的目的和基本的運作上還是有以上四個反面差異的。注意區分,便於找准自己的適用的貸款。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6-12-30,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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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擔保貸款是什麼意思需要什麼資料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擔保貸款就是根據借款合同或借款人約定用借款人的財產或第三人財產為貸款保障,並在必要時由第三人承擔連帶還款責任的一種貸款。
3. 房貸擔保人可以申請購房按揭貸款嗎
只要你的條件符合銀行房貸要求就可以貸款的,不過你既然跟別人做過擔保,這個是要視其擔保的金額來定的,一般不超過5萬元的,都是可以辦理貸款的,但是收入證明要能夠滿足自身貸款金額和擔保金額的總和才可以!如果擔保金額超過10萬元以上的話,一般是貸款不了的,只能讓被擔保人把貸款還清,撤銷擔保後,你才可以辦理貸款的!
4. 擔保人可以買房貸款按揭嗎
擔保人可以辦理按揭購房,除應承擔的擔保人責任外,也其他公民一樣享有按揭貸款買房的權利。
按揭流程:
1、提出申請並提交有關資料;
2、簽訂合同;
3、開立賬戶;
4、支用貸款;
5、按期還款;
6、貸款結清包括提前結清和正常結清兩種。
辦理銀行按揭需要准備的條件:
1、年齡在18-60周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有當地常住房口;
3、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4、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6、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7、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按規定在建設銀行交存住房公積金;
8、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辦理銀行按揭需要准備的材料:
1、貸款申請表;
2、認購協議書或買賣合同;
3、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是指:外籍人士的護照、台灣人士的通行證和戶籍本、港澳的身份證、回鄉證,如在上海工作的,則需提供工作證。婚姻證明指購 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國注冊證明,如在上海工作的,只需提供上海公司開具的婚姻證明。資信證明是指外籍人士所在國會計師事務所的家庭年度財 務報告、股票交易單、政府稅單。如在上海工作的,只需提供上海所在公司的收入證明。
4、收入證明(包括稅單、銀行存款記錄及僱主確認書)。
5.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具體說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哪種合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然有這兩種貸款方式,也是適用不同的貸款人群。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6. 給別人擔保貸款還能買房貸款嗎
給別人擔保貸款還能買房貸款,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銀行貸款有哪幾種擔保方式
1、抵押擔保:這種是最常見的貸款擔保方式。抵押擔保,通俗理解,就是以房產、土地、辦公樓等固定資產做為抵押進行貸款。抵押擔保最大的一個特點,就是抵押期間,抵押財產的佔有不發生轉移,原財產所有人仍然保留對抵押財產的佔有權和使用權。注意的是,如果抵押人要對抵押財產進行處置,比如對外轉讓等,必須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如果債務人不按時履行義務,銀行有權把抵押物進行評估拍賣,所得的拍賣款用來償還貸款的本息。一般來說,房產抵押是最為常見的抵押方式。但是作為銀行方而言,並不願意接受以唯一住房作為抵押的貸款申請,因為一旦債務人違約,唯一住房的執行面臨著極大的阻礙。
2、質押擔保:質押與抵押的最大區別在於:抵押不改變抵押物的佔有狀態,而質押物則要交由質押權人進行保管。一般來說,質押物是以無形資產為主,比如股權、債券、著作權、土地使用權等等,都可以辦理質押擔保。債務人違約後,質押權人大多直接採用變賣的形式。
保證擔保:最後就是保證擔保。保證擔保就是債務人、保證人、銀行三方約定,當債務人違約後,銀行有權利要求保證人代為清償債務,保證人也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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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貸款擔保方式分為幾種,各是什麼
目前常見的有三種貸款擔保方式,即住房抵押、權利質押和第三方保證。
一、以住房抵押作貸款擔保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房產的話,可以選擇以個人住房作為抵押物來進行貸款的擔保,而且房產的評估價值都不會低,有助於提高借款人的貸款額度。
如果貸款人以所購住房作抵押,則無需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對借款人來說,可節省一筆評估費用;如果貸款人以自己已經押有產權的住房作抵押,該抵押物則需經過銀行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抵押人需要支付一筆評估費用。
以住房作貸款擔保,借貸雙方要按有關法律規定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借貸人承擔。此外,借貸人還需按規定到貸款銀行認可的保險公司購買抵押物財產保險和貸款保證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貸款的全部本息,保險費用由借貸人承擔。
因此,採取抵押擔保方式,借款人要支付抵押登記費用、保險費用和抵押物評估費用,如果借貸人經濟較為寬裕,可以考慮選擇這一方式。
二、以權利質押作貸款擔保
除了房產和汽車外,銀行也可以接受特定的有價證券和存單作為抵押物,有價證券包括國庫券、金融債券和銀行認可的企業債券,存單指人民幣定期儲蓄存單。
借款人申請質押擔保貸款,質押權利憑證所載金額必須超過貸款額度,至少要大於貸款額度的10%。
各種債券一定要真實有效,方可用於質押,存單需有開戶行的鑒定證明及免掛失證明。借款人在與銀行簽訂貸款質押合同的同時,要將有價證券、存單等質押物交由貸款銀行保管,並由該銀行承擔保管責任。
一般來說,選擇質押貸款擔保方式,要求居民家庭有足額的金融資產,依靠這些金融資產完全可以滿足購房消費的需要,但一時難於變現或若變現將帶來一定損失。
三、以第三方保證作貸款擔保
這種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需要借款人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保證人,按貸款銀行的規定,保證人必須為企業法人,為借款人提供貸款保證,為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
借貸人應提供第三方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第三方法人必須是能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健全的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有相當於AA級以上的企業信用等級,在借貸銀行開戶,無重大債權債務糾紛等,否則有其中任何一條都不能充當第三方。
貸款擔保的流程:
1、申請:企業提出貸款擔保申請。
2、考察:考察企業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抵押資產情況、納稅情況、信用情況、企業主情況,初步確定擔保與否。
3、溝通:與貸款銀行溝通,進一步掌握銀行提供的企業信息,明確銀行擬貸款的金額和期限。
4、擔保:與企業簽訂擔保及反擔保協議,資產抵押及登記等法律手續,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正式與銀行、企業確立擔保關系。
5、放貸:銀行在審查擔保的基礎上向企業發放貸款,同時向企業收取擔保費用。
6、跟蹤:跟蹤企業的貸款使用情況和企業的運營情況,通過企業季度納稅、用電量、現金流的增長或減少最直接跟蹤考察企業的經營狀況。
7、提示:企業還貸前一個月,預先提示,以便企業提早作好還貸准備,保證企業資金流的正常運轉。
8、解除:憑企業的銀行還款單,解除抵押登記,解除與銀行、企業的擔保關系。
9、記錄:記錄本次擔保的信用情況,分為正常不正常、逾期、壞帳四個檔次,為後續擔保提供信用記錄。
10、歸檔:將與銀行、企業簽定的各種協議以及還貸後的憑證、解除擔保的憑證等整理歸檔、封存、以備今後查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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