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貸款擔保人可以二次擔保嗎
房屋貸款擔保人可以二次擔保,只要符合相關條件即可。
需要擔保人的情況:
①
提供不了銀行需要的相關資料;
②
無法提供相應的資產證明;
③
銀行為了降低貸款風險。
擔保人相關: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B. 銀行貸款擔保人已經做過擔保了還能擔保嗎
法律分析:已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如在擔保期,償還能力足夠的情況下可以再次進行擔保;如已過擔保期,第一次擔保對再次擔保無任何影響,評估償還能力足夠即可擔保。所以只要是償還能力足夠是可以做第二次貸款擔保人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C. 創業貸因為擔保人還不了能不能轉給擔保人
如果放貸銀行同意是可以的。
>創業貸款是指具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或已經從事生產經營的個人,因創業或再創業提出資金需求申請,經銀行認可有效擔保後而發放的一種專項貸款。
創業貸款,是指區別於現行消費貸款、用來滿足城鄉居民個人創業需要而發放的小額度信用貸款。從貸款金額來說,屬於小額貸款;從貸款性質來說,屬於信用貸款,不需抵押擔保;從貸款對象來說,是城鄉居民個人,而不是現有企業;從貸款用途來說,屬於創業貸款,區別於現行的消費貸款;從貸款名稱來說,屬於小額信貸的別稱,是符合國情的中國化稱謂;從扶貧效果來說,它的扶貧效率最高、覆蓋面最大、經濟效益最好、貸款回收率最高、資金周轉率最快,可使國家的扶貧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D. 貸款擔保人能擔保幾次
貸款人、擔保人不履行還款義務被拘留,和次數沒關系的。1、貸款人、擔保人不履行還款義務,其銀行賬戶會被凍結;2、名下財產會被拍賣;3、會面臨被起訴。補充:拘留只是首次問話,更多的是會停留在資產被處置的階段。
E. 已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是否可以做第二次貸款擔保人
已給別人貸款做擔保人,如在擔保期,償還能力足夠的情況下可以再次進行擔保;如已過擔保期,第一次擔保對再次擔保無任何影響,評估償還能力足夠即可擔保。所以只要是償還能力足夠是可以做第二次貸款擔保人的。
拓展資料: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F. 銀行貸款第二次要擔保人嗎
如果貸款人為保障實現其債權,認為需要借款人提供擔保的,則第二次貸款要擔保人;如果債權人認為不需要債務人提供擔保的,則第二次貸款時不需要提供擔保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G. 已經為別人做創業貸款擔保人,自己還可以貸款嗎
對外擔保屬於或有負債,一方面說 對外擔保越多的話 說明你的資質越好 另一方面說 對外擔保太多的話 你身上的可能發生的負債就越多。但是沒有政策限制說不能貸款。如果擔保額度不是很大 基本不影響。
前提是你自身穩定性好 例如本地戶口 名下有房 信用記錄良好 工作穩定 銀行卡流水充足
H. 再就業貸款擔保人,能擔保幾次是不是只要對方在兩年內還清了貸款,就又可以再次當別人的再就業貸款擔保
根據人民銀行徵信系統的特點,一般銀行貸款的借貸雙方會登記到徵信系統中,但擔保人卻不會登記進去,所以不同的銀行之間無法及時的查找到擔保人是否有多次擔保的行為。也就是說,擔保人可以對不同的債權方同時提供擔保,債權方也不一定要考察擔保人的其他擔保情況;但是擔保人自身有義務和責任保證自己能夠完成擔保行為所帶來的法定義務,明知道自己擔保不了那麼多的債務還去給借款人提供擔保,到時候承擔不了還款義務,是會讓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名譽掃地、生活困頓的,因為中國沒有個人破產保護政策,個人債務是可以終生追償的,甚至可以進行繼承人追償。
擔保人在沒有解除擔保責任的時候,最好不要再對外提供擔保,以免把自己的利益陪進去;其次,擔保行為有一個訴訟時效的問題,未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具體時效的,《擔保法》規定為6個月,如果合同有約定時效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時效執行,按照訴訟法和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定,訴訟時效是可以長達4年時間的。
鄭重提醒:給他人提供擔保的時候,請詳細考慮,不要為了虛無的面子和義氣,害了自己和家人!
I. 貸款買房,找的擔保人已經給別人貸過一次了,還能貸款第二次嗎
具體要視擔保人的擔保能力而定。
1、法律沒有對擔保次數進行次數限制,只要擔保人的條件符合銀行的標准,是可以再作擔保的。
2、銀行對於擔保人有一個審核,審核報告有一部分是擔保人資信問題,如果擔保人的擔保信用額度超過了他的信用度評估和承受范圍,銀行就不會輕易給你發貸了。
J. 擔保人能擔保幾個人
法律分析:擔保人在同一時間當然是可以給幾個人擔保的,但是這取決於您個人的財產、徵信情況,在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可以同時為數人提供擔保,在法律上是正當合法的,您不用擔心,您只需要注意擔保的數額在您的能力范圍之內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