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精準扶貧工作中會遇到哪些問題
一、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查的情況看,一年來,全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分析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各級部門主動適應新階段扶貧攻堅模式和國家扶貧政策導向,不斷探索完善扶貧開發方式方法,將精準扶貧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等有機結合,積極開展生態搬遷扶貧、就業轉移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金融扶貧等系列扶貧行動,推動了各項扶貧措施的實施。各駐村幫扶工作隊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各項幫扶工作,特別是在貧困對象建檔立卡、一對一結對幫扶、扶貧規劃編制、扶貧項目和資金爭取、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扶貧開發、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四雙」精準扶貧工作的有序進行。總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精準扶貧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和不足之處,還需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1、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調查中發現,由於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深入、全面,導致部分群眾對精準扶貧工作產生錯誤的理解,少數貧困戶脫貧致富自身動力不足,「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個別非貧困戶相互攀比,競相要求納入被扶貧對象。
2、整村推進規劃編制滯後。調查中了解到,目前重點貧困村整村推進規劃普遍沒有編制出來,從而帶來貧困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不明確,扶貧項目安排缺乏科學論證,產業發展零亂,幫扶工作重點不夠突出等一系列問題。座談中,駐村幫扶工作隊同志反映,由於工作隊普遍存在人員結構單一、專業知識有限等情況,因此,對如何編制整村推進規劃、美麗鄉村規劃,深感力不從心,希望有專業人士參與和指導。
3、基礎管理工作有待加強。一是貧困對象基本信息有待完善。由於精準扶貧前期排查摸底工作時間倉促,范圍廣、任務重,使得每一個貧困對象的基本情況、致貧原因等信息還不夠全面、准確,有待進一步充實完善;二是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由於貧困村貧困人口多,家庭情況又復雜,脫貧返貧人數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加之村一級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因此缺少貧困村貧困人口變動情況。
4、有關扶貧政策落實難。一方面扶貧工作有關政策推進緩慢。如金融扶貧行動,每個縣市建立1000萬元小額信貸風險抵押金,由貸款銀行按照不低於1:5的比例發放貸款,此項措施鄖西縣至今沒有落實到位。整村推進重點貧困村,專項扶貧投入不低於100萬元,整合資金不低於200萬元,而目前白岩河村只到位了專項扶貧投入107萬元;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整合難。整村推進,要求實施部門聯合立項、聯合審批、聯合驗收、資金直達的「三聯合一直達」管理模式,但一些部門行業認為整村推進工作主要是扶貧部門的事,因此,在項目安排時沒有把部門行業扶貧擺上議事日程,各部門各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的整合不夠。
5、技術支持服務引進不夠。駐村幫扶工作隊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幫助貧困村多方爭取項目、爭取資金上,而忽視技術方面的引進,喜歡新建項目,而放鬆對現有產業的改造升級,注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輕視農業項目的發展。
6、貧困村生態扶貧搬遷進程較慢。貧困村生態扶貧搬遷指標太少,而且安置缺乏統一規劃。基層幹部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專業技術人員缺乏,已難於適應形勢發展需要。
㈡ 我國小額貸款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小額貸款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對貸款的客戶審核不夠嚴格,導致很多徵信有不良記錄的客戶,也辦理了小額貸款,結果導致貸款無法歸還,導致貸款出現逾期,甚至完全不能償還本金。
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需要的條件
1、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一般要求年齡在18到60周歲之間,部分銀行會限制在25到50歲之間;
2、有固定住所、或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或有固定的經營地點;
3、有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無不良信用記錄,不能將貸款資金用於炒股、購房或是賭博等;
5、各個銀行規定的其他小額貸款條件。
銀行小額貸款怎麼申請
1、由借款者向開辦小額貸款的銀行網點提出申請。在申請時,借款者要攜帶身份證等相關資料,如果是商戶還需要攜帶營業執照;
2、銀行接到貸款者的申請後,對貸款者進行調查。銀行主要考查貸款者的個人信用情況以及個人收入狀況等相關內容,以確定是否予以通過並放款;
3、通過銀行的調查,審批後,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
4、銀行放款,貸款者成功拿到貸款。
小額貸款需要的資料
1.個人身份證明。有效二代身份證、所在城市居住證、家庭戶口本、結婚證等。
2.穩定住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水電繳納單,物業管理等相關證明。
3.收入來源證明。銀行近六個月的賬戶流水單,單位僱傭勞動合同等。
4.個人信用狀況。可直接在徵信中心查詢並下載個人徵信報告,提交給銀行工作人員。
㈢ 貧困戶小額貸款的政策
貧困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並且三年內免息:
一、按照相關規定在脫貧攻堅期內,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貧苦戶每戶最高可貸款5萬元,由當地縣級財政機構按照同期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貼息,對於農戶來說也就是三年內免息,換句話說,也就是國家拿5萬元無償的給農戶用三年,農戶可以利用這筆錢進行生產或者創業,進而脫貧致富。
二、根據國家金融扶貧政策的相關規定,2017年農村貧困戶只需滿足以下4個條件,即可申請享受扶貧小額信貸政策:
1、「三好」農民。即遵紀守法好、家庭和睦好、鄰里團結好。
2、「三強」農民。即責任意識強、信用觀念強、履約保障強。
3、「三有」農民。即有勞動能力、有致富願望、有致富項目。
4、「三無」農民。無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風氣;無拖欠貸款本息、被列入貸款黑名單記錄;無游手好閑、好吃懶做行為。
(3)金融扶貧小額貸款存在的問題擴展閱讀: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財政部根據年度扶貧貸款計劃給予貼息」的決定,中央財政在國務院批準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內貼息,原則上只貼一年。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每季末由農業銀行各省級分行(直屬分行列其中數)匯總填報《扶貧貸款財政補貼利息結算表》,經省級財政部門會同省級扶貧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上報財政部和農業銀行總行;
5、由農總行匯總後(附分省表),於次季第一個月底前報財政部,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㈣ 扶貧貼息貸款有哪些常見問題
第一,財政扶貧部門「扶貧濟困」職能和金融單位「嫌貧愛富」規避風險傾向之間的矛盾,影響扶貧到戶貸款的發放。由於政策性貸款實行了商業化經營,使到戶貸款難以達到國家政策所設計的目標,銀行要保本收利,政府要扶貧,享受扶貧到戶貼息貸款的對象是全市貧困農戶和低收入農戶,主要扶持他們從事規模化種、養業和小型加工業。
但是,放貸資金是由金融部門承擔,他們根據貸款人的還貸能力、貸款項目前景、擔保落實情況、借款個人信用等,反復考證後決定是否放貸,農村貧困戶和低收入戶很難在金融企業獲得貸款。這就出現了「能獲得貸款的個人不具備貼息資格,具備貼息資格的貸款人難以得到銀行貸款」,結果導致扶貧貸款對象的偏離和錯位,嚴重影響扶貧到戶貼息貸款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二,宣傳發動工作不到位,鄉村貧困農戶對有關政策沒有達到廣泛了解。有不少農戶不知道扶貧到戶貼息貸款的有關政策。
第三,認識有偏差,沒有調動各鄉鎮的工作積極性。對各鄉鎮的到戶貸款工作,僅以縣扶貧辦的名義行文下達指導性計劃,沒有激勵機制、沒有專門的工作經費,具體組織協調貧困農戶貸款、審核貼息對象資格、辦理貼息資金發放等許多復雜繁重的基礎性工作都是鄉鎮人民政府負責,部門協調難,鄉鎮畏難情緒較重。
而且,扶貧到戶貼息貸款沒有列入對各鄉鎮人民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大部分鄉鎮黨政領導沒有充分重視這項工作,由於鄉鎮辦理貼息拖拉遲緩,貼息資金遲遲不能到達貸款農戶手中,也影響了貧困農戶貸款的積極性。
第四,規定的貼息期短、額度小、貼息標准太低,扶助力度不夠。文件規定扶貧到戶貸款貼息期為 1年,額度為每戶2萬元以下,貼息資金是每1萬元貸款一年貼息500元。目前農戶貸款利率一般超過10%,貸款貼息後農戶仍然要付出超過5%的利息,和其他銀行的商業貸款不貼息的利率相差不多,貼息貸款的優越性不能彰顯。
㈤ 扶貧小額貸款人數偏低
摘要 一是進一步營造良好的金融扶貧政策環境。政府扶貧相關部門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樹立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將扶貧金融服務作為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扶貧相關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與當地金融機構的溝通,主動承擔扶貧工作
㈥ 以區域為對象的扶貧開發存在的最嚴重的問題是什麼
一、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從調查的情況看,一年來,全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分析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
各級部門主動適應新階段扶貧攻堅模式和國家扶貧政策導向,不斷探索完善扶貧開發方式方法,將精準扶貧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等有機結合,積極開展生態搬遷扶貧、就業轉移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金融扶貧等系列扶貧行動,推動了各項扶貧措施的實施。各駐村幫扶工作隊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各項幫扶工作,特別是在貧困對象建檔立卡、一對一結對幫扶、扶貧規劃編制、扶貧項目和資金爭取、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扶貧開發、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四雙」精準扶貧工作的有序進行。
總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精準扶貧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和不足之處,還需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1、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調查中發現,由於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深入、全面,導致部分群眾對精準扶貧工作產生錯誤的理解,少數貧困戶脫貧致富自身動力不足,「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個別非貧困戶相互攀比,競相要求納入被扶貧對象。
2、整村推進規劃編制滯後。調查中了解到,目前重點貧困村整村推進規劃普遍沒有編制出來,從而帶來貧困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不明確,扶貧項目安排缺乏科學論證,產業發展零亂,幫扶工作重點不夠突出等一系列問題。
座談中,駐村幫扶工作隊同志反映,由於工作隊普遍存在人員結構單一、專業知識有限等情況,因此,對如何編制整村推進規劃、美麗鄉村規劃,深感力不從心,希望有專業人士參與和指導。
3、基礎管理工作有待加強。一是貧困對象基本信息有待完善。由於精準扶貧前期排查摸底工作時間倉促,范圍廣、任務重,使得每一個貧困對象的基本情況、致貧原因等信息還不夠全面、准確,有待進一步充實完善;二是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
由於貧困村貧困人口多,家庭情況又復雜,脫貧返貧人數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加之村一級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因此缺少貧困村貧困人口變動情況。4、有關扶貧政策落實難。一方面扶貧工作有關政策推進緩慢。
如金融扶貧行動,每個縣市建立1000萬元小額信貸風險抵押金,由貸款銀行按照不低於1:5的比例發放貸款,此項措施鄖西縣至今沒有落實到位。 整村推進重點貧困村,專項扶貧投入不低於100萬元,整合資金不低於200萬元,而目前白岩河村只到位了專項扶貧投入107萬元;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整合難。
整村推進,要求實施部門聯合立項、聯合審批、聯合驗收、資金直達的「三聯合一直達」管理模式,但一些部門行業認為整村推進工作主要是扶貧部門的事,因此,在項目安排時沒有把部門行業扶貧擺上議事日程,各部門各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的整合不夠。
5、技術支持服務引進不夠。駐村幫扶工作隊主要精力往往
㈦ 小額貸款存在的風險都有哪些
風險分別為:非法利息、逾期催收和影響徵信等。
生活中,小額貸款的各類廣告隨時會出現在我們的手機內容中,而這些小額貸款真的想廣告中所說的那麼好嗎?答案是否定的。
小額貸款的最終目的就是希望通過少量的本金而獲得高額的回報,並且還存在比較嚴重的風險隱患。
一、非法利息讓借款人生活負擔加重。
部分小貸設計的比較巧妙,所有超出的利息會採取服務費或者其他費用來進行法律風險規避,那麼針對這部分的小貸其實本身也有很多問題,但是遺憾的是這些小貸還有可能對接上個人徵信。
一旦個人借貸了這樣的小貸,逾期之後直接破壞徵信的數據,就算不逾期的情況下,也會讓自己的徵信數據花掉,從而影響到個人的房貸。
結束語:珍愛生活,遠離小貸。
㈧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存在哪些問題
1、授信額度與資金需求量不匹配
近年來,農村經濟發展較快,條件好的農戶家庭和種植養殖能手、專業大戶尤為突出,其資金需求量一般會突破5萬元以上。而真正需要小額信貸資金投入的往往是一些家庭經濟條件較差的農戶,此類農戶往往無其他收入來源,貸款償還能力有限,一旦不是風調雨順的年頭,存在資金安全問題。從資金安全上看,向條件好的農戶家庭發放貸款顯然更安全。但目前小額農貸的授信額度制約了這類客戶的開發,家庭信用良好、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戶一般不需要貸款;即使需要貸款,小額貸款根本不能滿足其生產需求的資金量。從而制約了小額農業貸款的發展。
2、信貸人員不足且工作積極性不高
目前,基層信用社員工維持在5-6人左右,一般只配備1名專職信貸人員,通常要管理上百戶小額信貸客戶,一方面基層網點信貸人員緊缺,貸款進度緩慢。導致貸前調查質量不高,貸後管理工作質量受到影響,推廣進度緩慢。另一方面信用社的考核機製造成放貸積極性不高。基層社的信貸人員的個人收入與貸款的還本收息掛鉤,而小額農戶貸款往往是點多面廣,信貸員付出精力多,得到的收益少,挫傷了放貸的積極性。
3、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對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產生一定影響
隨著縣域社會經濟的發展,一些地方農村資金互助組織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發展很快,農村資金互助組織適應了農村由於外出務工的人逐年增多,從而導致生產力的減少, 農村開始成立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產的形勢。在生產、資金上互相幫助,小額資金在其內部就得到了解決,還省去從信用社貸款的一些手續。
㈨ 扶貧小額貸款
扶貧小額貸款
(一)貸款對象及條件:
1、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申報條件:生產及經營地位於區內,年齡在18至60周歲,有貸款意願、有就業創業潛質、有技能素質、具備一定還款能力、講信用的建檔立卡貧困戶。
2、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申報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行業發展規劃、扶貧產業規劃、扶貧開發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
(2)資源優勢突出,區域特色明顯,市場潛力大,且能帶動當地相關產業發展,扶持效果得到貧困戶認可;
(3)具有較強的扶貧輻射帶動作用,能直接安排貧困農戶子女務工就業,直接或間接增加農村貧困人口收入,並與建檔立卡貧困戶簽訂幫扶脫貧協議。
(二)貸款用途:只能用於建檔立卡貧困戶或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的生產經營項目,主要包括農、林、牧、漁及現代服務業等方面。
(三)貸款額度:建檔立卡貧困戶單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四)擔保方式:貧困戶申請扶貧小額貸款原則上實行免抵押、免擔保的信用貸款方式,經銀行機構調查認定借款人確實預期風險較大的,可要求借款人追加相應抵押擔保物或擔保人;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以抵押或保證擔保方式為主。
(五)貸款期限:貸款期限根據借款人生產經營情況合理確定,一般為1年,最長不超過2年。
(六)還款方式:還款方式採用一次性還本或分期還本方式。
(七)貸款利率:執行利率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檔次基準利率計算。
(八)貸款貼息:對貧困戶、新型農村經營主體貸款,區財政按基準利率全額貼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