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給別人擔保貸款了,現在他不還怎麼辦
幫別人擔保貸款,如果貸款人到期拒不還款,擔保人該承擔還款責任。
① 被擔保人欠款不還,需承擔還款責任;
② 被擔保人逾期還款,或欠款不還後,除承擔還款責任,還同時記錄進入擔保人信用記錄;
③ 在擔保期間申請貸款,銀行會綜合衡量其還款能力,需考慮償還擔保部分,貸款通過幾率較小; ④ 擔保期間,貸款審核通過,但貸款利息會比正常利息上浮10%~20%。
首先說幾句難聽的,都成年人了,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擔保人豈能隨便當,銀行凍結說明已經到了法院的執行程序了,你很可能已經被列入失信人員名單了,高鐵飛機坐不了了,其他的限制會越來越嚴格,不僅影響你而且會影響到你的孩子。正確的解決辦法是你們兩個擔保人找主債務人溝通,一起想辦法償還欠款,你們兩個擔保人還多少錢之後可以向法院申請向主債務人追償。
難聽的說完了,告訴你一個解決還貸款的辦法,這目前屬於一個制度漏洞,你可以在每月到還款期限拿著現金直接去還款銀行繳納,繞開凍結,兄弟只能幫你到這了,記得點贊
❷ 給朋友擔保貸款,他還不起,我該怎麼辦
幫朋友擔保了貸款,現在他還不起,你還,積極應對吧,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你負連帶責任,之後可向你的朋友進行追償!
首先確定你提供擔保首先要分清是哪一種保證,如果沒有提供具體的財產作為擔保,那就是屬於保證人式的。再看是屬於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一般保證就是你提供擔保的時候說明了,等你朋友還不了錢的時候你來還,如果沒有任何說明,就說我提供保證,那麼就屬於連帶保證。
其次你提供保證的時候有沒有約定保證期間?如果沒有約定的話,是從該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6個月,約定不明(例如只說保證至債務清償之日),就是兩年,在一般保證的情況下,在這6個月里銀行沒有起訴你朋友,那你就不用再承擔保證責任了;在連帶責任情況下,在這6個月里銀行沒有向你催款,那你也不用再承擔保證責任了。如果不具備這時間條件,那就要承擔責任了。
❸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給人擔保貸款,對方不還了,具體如下:
1、有擔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有擔保人提供保證作為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要以擔保人的所有財產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❹ 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怎麼辦
如果別人借款,你做了擔保,當借款人不還錢的時候,從法律上來講,你就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也就是你要承擔還款的責任,當你代為償還借款之後,可以向你擔保的這個人進行追償。
法律是支持你追償的。
❺ 替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上,怎麼辦
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內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容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果現在已經超過第一次擔保的擔保期限,那麼你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對於擔保期限,《擔保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 。
《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 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❻ 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我怎麼辦
根據擔保法規定,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兩種。若是一般保證,債權人只能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只有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才由擔保人繼續承擔還款責任。而如果是連帶責任,當債務人沒有能力還款時,債權人可要求擔保人履行債務。相比之下,連帶責任保證,對於擔保人來說無疑風險更大。一旦借款人跑路,債務無法清償時,作為擔保人應注意審查自己有無可以免責的情形。一般來說,如果擔保合同無效,擔保人會有部分免責的情況。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❼ 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我怎麼辦
一般情況下,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當別人還不起的時候,由擔保人進行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