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使用證可以抵押貸款的。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可見,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土地分為農民集體全部土地和國家全部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證也包括農民集體全部土地使用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拓展資料
土地證抵押貸款流程?
1、到當地評估機構評估土地價值;
2、到銀行申請土地證抵押貸款,並填寫申請表格;
3、銀行工作人員審批借款人提交的資料,並到當地參觀抵押的土地;
4、銀行審批通過,發放貸款。
5、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還款。
用土地證抵押貸款,所需的資料包括土地證原件、土地證權屬證明、抵押人夫妻的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原件復印件。
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證內各項數據和編號,如單位名稱、四至、土地數量、位置、土地變更等,必須與土地登記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證附圖可根據土地利用現狀底圖或地籍圖透繪獲得。隨著面積和界線的變更,附圖也應作相應改動。
Ⅱ 如何辦理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證是可以用來抵押貸款的。如果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建設用地的使用權依法享有處分權的,可以將其抵押給貸款機構來申請貸款;但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如果沒有處分權的,一般不能申請辦理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Ⅲ 土地證抵押貸款 一旦還不上怎麼辦
土地證是押,還不了貸款,土地證就需要轉讓給他人。
Ⅳ 在農村有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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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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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土地證可以抵押貸款嗎
土地證是一種確權的憑證,因此土地證是可以用來做抵押貸款的,貸款的具體流程是:評估土地價值,這個是在當地的評估局進行;到銀行提出申請,填寫相應的表格;銀行對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批且參觀抵押的土地;通過審批,發放貸款;貸款人在規定期限內還款。
拓展資料:
土地使用權抵押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土地使用權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佔有的行為。土地使用權抵押關系成立後,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得申請人民法院拍賣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以拍賣款抵償債務,如有剩餘,應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時仍可向債務人繼續追索。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特點是:土地使用權抵押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時,其使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之抵押;土地使用權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要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規定;抵押人到期不履行債務或者在抵押合同有效期間宣告解散、破產的,抵押權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和抵押合同的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處分抵押財產所得,抵押權人有優先受償權;土地使用權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抵押,要依法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因債務清償或者其他原因消滅時,要依照有關規定辦理注銷抵押登記的手續。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可分為農用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農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興辦鄉(鎮)企業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使用權。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用地使用權通過發包方與承包方訂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通過土地使用者申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Ⅵ 農村的土地證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農村土地證不能辦理銀行貸款,銀行抵押貸款要求有房產證,而且土地上有附著物如(房產、廠房等)。
一、房屋抵押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徵信近24個月不得連累6;
4,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二、准備資料:
1,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及復印件;
3,家庭房產、車產權屬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至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5,工作單位收入證明;
6,家庭民間借貸條等證明材料;
7,評估報告;
三、流程:提交材料→簽署銀行文件→房屋評估→銀行審核通過→→銀行放貸→抵押登記→按月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