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信用社貸款未還,擔保人被起訴,擔保人的責任
1、如果敗訴,借款人與擔保人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銀行可以向你們任何一個人或者全部要錢;
2、可以查封並直接執行;
3、住房拍賣可能性較小,但是不是沒有可能;汽車的風險更大。
解決建議:
1、建議聘請律師,證明以上你說的事實,在這種情況,可以證明擔保無效,但是難度很大。
2、誰取走貸款這點,可以以實際借款人與合同借款人不同,如果是實際借款人,你們不會擔保,這一點如果法院能夠支持,你們也不需要承擔責任;
以上建議難度都比較大,還需要與法院有效的溝通。
Ⅱ 農村信用合作社擔保人被起訴後會怎麼處理
既然你為他的貸款提供了保證擔保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由你來為他承擔所有的債務,包括貸款本息、罰息和法院起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Ⅲ 我在農村信用社貸款逾期未還連帶擔保人一起被起訴怎麼辦
10年到期,如果這期間一直沒向擔保人主張過權利,且合同也未約定保證期限,擔保人現在應該不承擔擔保責任了。
上述分析供參考,需准確幫助,建議帶材料找律師具體溝通。咨詢完畢請及時評價結束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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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別人做了擔保人,現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信用社起訴了我們,可是我是無業遊民,也
屬於民事糾紛,不會判刑
Ⅳ 信用社貸款還不上被起訴法院怎麼執行我和擔保人
你是第一責任人,變賣你的財產,如果不夠,再找擔保人,銀行主要是要錢,不到不得已的情況下不會賣房子的,很麻煩,寧可向擔保人要錢,也不怨賣你的房子,這樣的話就把擔保人給害了,就不道義了
Ⅵ 欠農村信用社貸款被起訴到法院,借款人和擔保人均不出庭,法院怎麼辦
法院只要有貸款人和擔保人向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證椐一樣可宣判i
Ⅶ 我去年從信用社擔保貸款六十萬,今年到期後無力償還,信用社把我訴到了法院,到時法院執行我的時候我還是
1.執行你還不了就會執行你的物保,還不夠會執行你的擔保人。
2.只要不構成貸款詐騙,騙取貸款,高利轉貸等刑事犯罪要件,你只是單純的還不了錢,是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Ⅷ 信用社貸款被起訴後應該怎麼樣處理抓擔保人嗎
摘要 你好,既然你為他的貸款提供了保證擔保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在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由你來為他承擔所有的債務,包括貸款本息、罰息和法院起訴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Ⅸ 農村信用社貸款人和擔保都無力償還,結果會怎麼樣
貸款機構會依法向借款人和擔保人催收到期貸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擔保合同(抵押或質押合同)的約定,貸款行將向法院起訴,法院會採取財產保全等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適用條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對於可能因當事人一方的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難以執行或者造成當事人其他損害的案件,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對其財產進行保全、責令其作出一定行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為;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採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第一百零一條 訴前財產保全
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不提供擔保的,裁定駁回申請。
人民法院接受申請後,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作出裁定;裁定採取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開始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採取保全措施後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9)無力償還信用社貸款擔保人被起訴的怎麼辦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六條 先予執行范圍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 先予執行條件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第一百零八條 復議
當事人對保全或者先予執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Ⅹ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一、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的話,如果是一般保證人,保證人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如果是連帶保證人,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條規定,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二、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貸款的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