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委託貸款中抵押權如何設定
委託貸款業務中主要有以下合同關系:1、款項出借人與銀行之間的委託合同;2、銀行與借款人之間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是作為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存在,由借款人與銀行簽訂,故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是抵押給銀行。
B. 擔保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擔保和委託貸款的區別:
1、委託貸款: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2、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
① 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② 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③ 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C. 房買了委託貸款和按揭哪貸款的區別對待原則
1、委託貸款存在一定的風險:出面的畢竟不是產權人本人。
2、房已經買了之後的貸款利率比正常買房時就申請按揭貸款的利率和要求要高。
3、委託貸款是指由委託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託業務銀行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託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4、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D. 我在銀行辦理了抵押貸款,房子二次抵押,由於銀行委託貸款公司簽約,口頭承諾的貸款利息和實際利息差別很
首先,出現這種情況一定要積極去解決,如果合同裡面的利息明顯高於銀行的利息,
第一,雖然錢已經到賬,你可以去該銀行其他分行櫃台去問下自己名下是否有這筆抵押借款
如果有,找法律援助,看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沒有,那就是這筆款不是銀行出來的,屬於私人放貸的。那你就要找給你辦貸款的人問問情況了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走的銀行的貸款,基本利息也是銀行利息,而合同上的高出部分是金融公司收取的中間費用。這個要搞清楚,很多金融公司收費都是以其他的各種名義收取的。
第二,你抵押借款,只能接到房子價值的7成左右,如果不還,銀行會申請查封你房子,然後拍賣(不過目前不管是銀行還是民間借貸,要處理房子必須要等到兩年以後,而且期間需要付的利息只能按照銀行的基準利率來算。)這期間你應該積極的找各種辦法找出銀行違規這證據,當然這一點是下策。
還有一個也是不叫麻煩的事情,如果是銀行放款的話,這筆貸款是上徵信的,你如果不按時還款對信用記錄會有很大影響。
就你提供的情況說明,我只能回復這么多額。應為不知道具體情況
希望能幫到你
E. 全款車做了抵押貸款還沒到期,現在暫時還不上,我現在能委託貸款公司把車賣了么
賣了不劃算的,你可以繼續貸款的,
F. 公司為什麼要做委託貸款,為什麼不公司之間直接借款
企業從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其合理利息費用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即不超標的利息准予扣除。 超出部分就不能扣除了
G. 委託貸款合同涉及到抵押擔保的抵押權人應該是誰
委託貸款合同上的抵押權人應該是提供資金的企業,也就是委託人。受委託的人只是辦理相關事項,收取相應的費用,是不承擔責任的。
H. 銀行委託貸款,如貸款收不回來,銀行有什麼義務,抵押在銀行的抵押物如何處理
你是貸款方還是放貸方?看雙方當事簽訂的合同怎樣約定,抵押物可以申請法院拍賣
I. 銀行通知做抵押了是不是意味著房貸審批已經通過
房貸辦理抵押登記是審核通過了。房貸審批是一個漫長而復雜的過程,一旦審批通過,很快會有銀行工作人員通知你辦理接下來的手續,其中很重要的一環就是房屋抵押登記,這樣就把房子抵押在銀行。
按揭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1.實地看房:信貸員、居間機構、評估員、買賣雙方到申請按揭貸款的房屋現場對房屋現場勘察;2.產權驗證:產權人及共有權人,復印資料,提醒雙方在該行辦理帳戶;4.填寫合同:銀行整理資料根據客戶提供的相關資料,填寫合同;5.繳費義務:銀行收取費用預審通過後,通知客戶交費;6.產權過戶:買賣雙方在房管局的幫助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貸款人准備相關材料到銀行辦理抵押手續;銀行放款。因貸款到放款之間的所有工作不是銀行獨立去完成的,所以就沒有規定放款的時間,但對審批合同的有效期有約定,一般超過3個月沒有辦妥相關手續,就需要重新提交資料銀行從新審批。
個人住房貸款,是指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是商業銀行的主要資產業務之一。是指商業銀行向借款人開放的,用於借款人購買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產開發商或其他合格開發主體開發建設後銷售給個人的住房)的貸款。個人住房貸款主要有以下三種貸款形式:
(1)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全稱是個人住房擔保委託貸款,它是指住房資金管理中心運用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性銀行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個人住房貸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為中低收入的公積金繳存職工提供這種貸款。但是由於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利息相差1%有餘,因而無論是投資者還是購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較偏向於選擇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
(2)個人住房自營貸款是以銀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購房者個人發放的貸款。也稱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個人住房擔保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指以住房公積金存款和信貸資金為來源向同一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自用普通住房的貸款,是個人住房委託貸款和自營貸款的組合。此外,還有住房儲蓄貸款和按揭貸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