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去銀行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抵押房子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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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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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住房公積金貸款為什麼要房產證抵押啊!
所謂抵押,就是怕貸款人無法償還貸款,作為一種抵押物。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後才能領取。如果不按規定還垡,銀行就把房子拍賣出去,這樣銀行沒有任何損失。
經擔保中心擔保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由擔保中心代領房產證。此後,由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產權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需全部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不是同時到場,可分別領取。銀行貸款,那麼擔保中心就是銀行,房產證就要抵押到銀行。
❸ 純公積金貸款需要把房產證原件抵押在銀行里么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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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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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公積金貸款買房需要抵押房產證嗎
需要房產證抵押。
依據:
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後才能領取。
經擔保中心擔保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由擔保中心代領房產證。
此後,由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產權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需全部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不是同時到場,可分別領取銀行貸款,那麼擔保中心就是銀行,房產證就要抵押到銀行。
拓展資料(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❺ 公積金貸款還要房子抵押嗎
❻ 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抵押嗎
公積金貸款是需要抵押的,公積金貸款需要將房產抵押給貸款的銀行。
銀行將公積金貸款借出去時擔心違約風險,因此需要將房產抵押給銀行,如果未能還清貸款房產就會一直押在銀行,一般房產證會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後才能去銀行領取。
公積金貸款房地產證書將抵押給銀行。公積金貸款買房,房地產證作為抵押,貸款需要在收到前還清。在擔保保證公積金貸款後,借款人無需前往房屋委員會取得房地產牌照。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律法規全書:含相關政策》
❼ 公積金貸款房產證要抵押到銀行嗎
需要房產證抵押。
依據:
公積金貸款買房,房產證作為抵押物,需貸款還清後才能領取。 經擔保中心擔保的公積金貸款,借款人不需要到房管局領取房產證,由擔保中心代領房產證。
此後,由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產權人為兩人或兩人以上,需全部產權人本人帶身份證前往擔保中心領取,若不是同時到場,可分別領取銀行貸款,那麼擔保中心就是銀行,房產證就要抵押到銀行。
拓展資料(有關住房公積金的相關資料介紹):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