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
擔保人資格要求收藏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擔保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擔保人身份訂立擔保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擔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擔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擔保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擔保人的,如無其他導致擔保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擔保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擔保人。
B.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C. 把房子抵押給銀行為什麼還需要一個擔保人
房產抵押一般是不需要擔保人的,因為抵押的房子就是最好的擔保物,貸款人只要有足夠的還款能力加上良好的徵信就可以了。如果需要擔保人,通常是兩個原因:
1,貸款徵信或是收入較差,銀行可能會要求貸款人找一個擔保人。
2,房屋抵押的金額打折後不能覆蓋貸款金額也需要要擔保。舉例:貸款100萬,房屋值200萬,銀行按6折算,可以貸給你120萬,這樣就不需要擔保人。如果房屋價值不能覆蓋貸款金額,就需要擔保。舉例:貸款100萬,房屋價值100萬,銀行要打折算,只能貸給你60萬,還差40萬的缺口,這時候就需要擔保人。
D. 房屋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擁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擁有穩定的收入,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住房公積金賬戶連續正常繳存6個月以上並且賬戶內應該有1年以上的繳存額。沒有公積金貸款的不良債務。借款人沒有全部還清貸款期間,公積金不得提取。貸款擔保人的年齡加上貸款的期限不能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4)房屋銀行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基本上沒有因為是90後就特別要求提供擔保的明文規定。按照銀行規定,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並且能夠提供有效抵押或擔保的,都可以申請房貸。
一家國有大行個貸中心負責人解釋說,按照相關規定,借款人月供只要不超出其收入的50%就被視為風險可控,拿房子做抵押就可以。但如果收入不足以償還貸款,比如月供達到其收入的70%,可能出現斷供風險,那麼銀行就會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還款來源,比如擔保人,擔保人須是父母、配偶或成年子女。
而廣州銀行房貸經理也稱,主要針對還款能力來判斷是否需要擔保人。「90後最多也就是剛工作一兩年,以柳小姐買的房子來說,要貸款一百多萬,就算按貸款30年來算,月供也在7000元以上。
工作人員應該是根據經驗來判斷,認為其收入可能難以覆蓋,就直接提出來了吧。當然,最終是否需要擔保,還是要看還款能力,如果是90後,但收入高,那也未必要提供擔保人了。」
記者走訪的多家銀行房貸經理也都表示,還款能力不足時,確實會要求貸款人提供更多保證還款來源的方式,擔保人即是其中一種。需要注意的是,當貸款人出現償還困難時,擔保人就需承擔連帶還款責任。
E. 房屋貸款擔保人責任
買房貸款擔保人應付怎樣的法律責任
一般銀行做擔保貸款,都會根據貸款申請額度對該筆貸款的擔保人資產做詳細的評估,只有保證人的資產價值評估大於擔保的該筆貸款申請額度,且沒有不良的徵信記錄你才能獲得擔保資格。
一般做保證人,銀行信貸會要求出示房產證、行車證、存款流水等資產證明,還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財務部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並留復印件作為附件放進信貸檔案送到主管信貸審批部門進行審批。
貸款擔保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專門格式的保證合同,一種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證條款。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也就是說,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另外,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還需注意以下幾點:
1、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
2、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3、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F. 房子作為抵押向銀行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用房屋進行抵押借款的,房屋是作為抵押物為債務提供擔保的,所以不保證人為債務作保證的。向銀行貸款時候,銀行一般會要求貸款人為債務提供擔保,而提供保證人是債務擔保的方式之一,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是銀行貸款的主要業務之一,那麼房子抵押貸款不需要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G. 當貸款人有房產時,還不了銀行貸款,擔保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如果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要負責還款責任,在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當擔保人作為這個角色出現時,即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還清債務的責任,這個是一直有效的,除非貸款人獲得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借款人所借得貸款額以及月供一般都會顯示在擔保人的徵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