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人不可以給別人擔保貸款
1、夫妻雙方不能互相擔保,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盡管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
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
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我們都知道,擔保人責任在於,當借貸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是有責任義務幫助借貸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都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
4、退休人員不能作為擔保人,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所以,在申請貸款時,借款人找貸款擔保人一定要仔細考慮以上相關問題,否則,貸款擔保人不能符合貸款機構的要求,還會耽誤正常辦理貸款。
② 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有經濟合同擔保一項可以從事抵押貸款業務嗎
業務不一樣,修改經營范圍。
③ 農村經濟合作社,能否為企業貸款做擔保
這個就有點靈活了,一般來說不可以,因為合作社的店面應該是共同出資的吧,有N個出資人,歸屬難以認定,但從目前支持三農發展的角度出發,銀行是應該積極發揮作用,支持農村中小企業融資的,關鍵是看銀行能不能控制這個風險,商業銀行管理嚴格,地方性金融機構(信用社,村鎮銀行等)相對寬松,建議到地方性金融機構試試。
④ 要在郵政銀行貸款,屬於擔保貸款。但是有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庭下調解的。但是徵信上不顯示,影響貸款嗎
最好上全國法院執行網查查你個人有沒有這案件記錄。這一般是沒有的,沒有就沒有影響
⑤ 請問借款人有民事經濟糾紛案件,屬於被告方,這樣可以做房屋抵押貸款嗎
針對該問題表述的內容給予以下回復
【該問題做一次回復;追問不予受理】
關於事態的案例分析:
借款人當前屬於被告,需要確定是否已經立案受理;如果目前只是起訴階段沒有立案就可以直接做;
如果法院已經立案,這種如果銀行查到當前借款人有民間經濟糾紛案件影響會不予准入;銀行目前都會查最高法的信息!
如果已經判決,借款人被告是敗訴需要承擔賠償;那銀行核定該房屋價值可貸金額減去該借款人名下的負債及該筆賠償金額如還有空餘額度及該借款人可貸額度;
借款人的涉訴情況原則上和做抵押貸款是兩回事;但涉及到審查審批這塊就會涉及到人為考慮的因素,需要提供借款人提供相應證明該事件非自己主觀造成的相應材料;不用糾結為什麼會這樣,因為現在銀行壞賬很多,考慮的問題也就多。
預測可行方案分析及建議:
借款人如果是被告,是勝訴方;則該經濟糾紛則不影響,因為法院判決可以判定該借款並非過錯方不會影響貸款;
如該借款人是敗訴方,確實是因為經濟糾紛需要到起訴判決才能夠執行拿回錢的緣由判決;銀行方【包含可以做房抵的正規持牌的金融機構】都會審查一個因素,該客戶實際信用風險問題,是否有逾期的風險也是審查必定考慮的一個因素;
在不考慮借款人經濟糾紛涉訴案件的外在附加因素:①該房子的產權年限是否在符合抵押的范圍;②該借款人名下的負債與實際抵押物是否已經不成正比,通俗易懂就是資不抵債;③該借款人徵信是否符合準入,歷史逾期情況查詢記錄這些;④該房屋性質:商鋪,住宅,廠房,公寓,別墅這種;如果是住宅符合年限都是可以的,其他類型的不一定。
⑥ 在經濟糾紛案件執行中,被執行人可以將其名下汽抵押貸款嗎
在經濟糾紛案件執行的過程中,被執行人不可以將名下汽車辦理抵押貸款,在這種情況下,屬於轉移財產,你只能等被執行完畢之後,才可以把你的財產進行抵押貸款。
⑦ 什麼樣的條件不可以做貸款擔保人
法律分析:1、與貸款人為夫妻關系,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如果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因為擔保人的責任在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有責任義務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4、退休人員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一般來說,已經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經濟還是在年齡上都是不符合銀行擔保的條件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⑧ 經濟糾紛原告告被告,原告勝訴,原告去銀行做抵押貸款有影響嗎
一般情況下,應該沒有什麼影響,除非其還有其他不符合銀行抵押的相關規定。
⑨ 能擔保貸款嗎
可以找公司給你擔保,雖然費用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