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人貸款前有信用卡逾期記錄 銀行違規放貸 擔保人負責任嗎
這種情況擔保人要承擔責任的。
1、債務人的徵信只是形成債權債務關系的參照條件;
2、成功放款意味著,主合同項下的債權債務關系是成立的;
3、不能舉證擔保協議無效,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補充:銀行就算違規放款,不代表債權債務關系不成立。
② 由於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放貸,擔保人可以不履行連帶責任嗎
關鍵點在於證據,你有證據證明信貸員違規的前提下擔保人無責任。
③ 銀行違規,擔保人負責嗎
要看情況
原告擅自發放貸款,保證人提供擔保的債務並未實際發生,擅自變更貸款用途,惡意串通損害保證人利益,原告過錯極其明顯,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 一般來說,銀行內部審核不嚴及程序性的違規操作與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不存在排除關系,擔保責任難以免除。但在本例中,
不知你所說的「違規」具體是何事?你可以不在這里公開,因為這事關你的利益。給你的建議是,要想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你可從3個方面入手,
1、證明借款人與銀行(信貸員)惡意串通騙取你的保證,
2、銀行(信貸員)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你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了保證,
3、借款人構成貸款詐騙,而你不知情。
④ 貸款人使用虛假身份貸款,擔保人信息真實,擔保人有責任嗎
借款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不需要付法律責任。
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規定身份證虛假信息應負法律責任如下: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或者使用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的;
(二)購買、出售、使用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的。
偽造、變造的居民身份證和騙領的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予以收繳。
第十八條 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本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所列行為之一,從事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二十條 人民警察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利用製作、發放、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二)非法變更公民身份號碼,或者在居民身份證上登載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項目以外的信息或者故意登載虛假信息的;
(三)無正當理由不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居民身份證的;
(四)違反規定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五)泄露因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
《擔保法》對擔保人規定如下: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⑤ 實際用款人和借款人相分離,信用社違規放貸擔保合同還有效嗎擔保人負法律責任嗎
答復如下:
一、一般情況下,借款合同的借款人即是實際用款人。在出現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不一致的情況下,不影響借款合同的相對性和有效性。借款人與信用社之間的借款合同關系不變。
借款人和實際用款人之間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受新法律關系調整。
二、信用社違規發放貸款,一般是借款人不符合借款的條件,而信用社卻仍然向其發放貸款的情形,這種情況下所訂立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體分析違規的內容和程度,不能一概視為無效。
三、擔保合同的效力與借款合同的效力相關,借款合同有效的,擔保合同一般情況下也有效力。借款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也無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四、擔保期間,雖實際用款人與借款人不一致,擔保人仍然要承擔擔保責任,但「信用社同意借款人將借款債務轉讓給實際用款人、或者信用社與借款人變更借款合同的」,而擔保人不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5條第1款: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3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4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⑥ 信貸員未審查貸款人資質,違規放貸後,貸款人還不出錢,擔保人該承擔什麼責任
首先,你的責任是肯定的,因為你參與了投保,那麼就算在信用社審查不清的基礎上,除了信用社內部給予經辦人處罰外,你的責任也無法逃避,因為你自己在貸之前就已經有了判斷,那麼你要為自己的擔保負責,而信用社和信貸員是屬於內部處罰,不涉及法院判定,你和另個擔保人將負責貸款償還,同時你和另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貸款人,可以申請法院凍結貸款人的財產,用於償還貸款,希望對你有用。
⑦ 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放貸擔保人需要負責嗎
要看具體情況而定,你說的可能不行
⑧ 在一起貸款案件中,貸款人涉嫌騙取貸款罪,信貸人員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擔保人還用承擔還款責任嗎
主合同無效的,從合同也無效。本案中擔保人如不是和借款人共同協商騙貸的,不應承擔擔保責任。
⑨ 由於銀行工作人員違規放貸,擔保人可以不履行連帶責任嗎違規放的貸款怎麼追回
個人和(銀行)法人,擁有的資源不對稱,解決問題的結局也會不一樣。
如果根據你的述說,走法律途徑時,(銀行)法人會採取各個解決的辦法,你還是要有連帶責任。
至於違規放貸,那是另一起官司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