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別人用我的房產證做抵押貸款怎麼寫協議書
他人貸款以個人房屋抵押是擔保性質的,房屋在20年內,房主年齡在65歲以下,符合此條件,便可進行擔保抵押,當然這要寫協議,以防被抵押的房屋不能按時收回,具體內容你們可協商似定。
抵押形式:
抵押貸款又分最高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最高限額抵押必須預定最高限額外負擔。
(1)銀行貸款抵押物更改協議書擴展閱讀:
銀行抵押:個人住房貸款。
1、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2.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本市城鎮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公積金貸款。
3.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凡符合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條件的借款人同時繳存住房公積金,在辦理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的同時還可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借款人以所購本市城鎮自住住房作為抵押物可同時向銀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這種貸款方式簡稱個人住房組合貸款)。
『貳』 貸款抵押物置換需要的手續和材料
一、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 (二)在本市城鎮購買住房,已辦理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或商業性貸款且已獲得《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
二、借款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住所。
2、經工商部門批准,依法登記注冊,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
3、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明確的生產經營計劃,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4、信用良好,無違約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並願意接受貸款行信貸結算監督。
5、能提供中信實業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6、法律和中信實業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2)銀行貸款抵押物更改協議書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
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叄』 甲方到銀行貸款,乙方出抵押物,甲乙雙方合作協議怎麼寫
甲方做借款人,乙方是抵押人
『肆』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根據《擔保法》和《貸款通則》相關規定,借款人申請變更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
作為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5、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伍』 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可以變更嗎比如說原來抵押的A房換成抵押B房。
不可以。
抵押貸款的貸款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住房作最高額抵押的,須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房齡在10年以內,且備有或已付不少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付款;已購且辦理了房子抵押貸款的,原房子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5、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6、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5)銀行貸款抵押物更改協議書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管理辦法
為更好地支持「三農」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增加貸款種類,保證貸款安全。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抵押貸款是借款人向公司借款時,願以自有或第三人財產作保證的一種貸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本息時公司有權處理其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辦理抵押貸款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抵押貸款合同。
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
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
『陸』 借款人與銀行協商用新抵押物替換原抵押物,那麼擔保人還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嗎
抵押物變更那麼主合同就會發生改變,如果需要擔保人繼續擔保,是需要擔保人進行書面簽字同意的,如果沒有擔保人書面簽字同意那麼擔保人不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如果擔保人沒有簽字同意,則不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我國《擔保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本案中,抵押物發生改變,主合同也會發生變化,這涉及到了擔保人的切身利益,直接影響到貸款後期的還款情況,給擔保人增加了風險,所以必須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簽字,擔保人才會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柒』 用抵押物向銀行貸款,在什麼條件下可以對抵押合同中抵押物、抵押人進行變更非常感謝!
抵押物存在拆遷、損毀、滅失等情況下或抵押人變更等情況,這個合同中都有相應約定。
『捌』 如何變更貸款合同,購房合同
這可以用轉按揭的辦法。
目前,個人住房轉按貸款一般是發生在同一銀行之間,
首先是銀行將重新審核「按揭房」的合法性,並按照新買主的收入情況,重新審核新買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確定新買主的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銀行核實新的保證人資格或落實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買主經審核合格後,如果轉讓的房屋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新買主可與開發商簽訂新的購房合同;如果房屋產權證已經辦理,那麼新舊買主可直接簽訂購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買主用新購置的房產作抵押,則須重新為抵押物辦理保險。
第五,銀行與新買主就新的貸款金額和抵押物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發放貸款。同時,終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貸款,撤消原抵押登記手續。
如果購房人還未還清購房貸款,並且還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前,那麼需要辦理再轉讓時,該購房人需要與開發商之間簽署中止買賣合同的協議,由新的購房人與開發商簽署新的買賣合同,同時銀行對新的購房人資信進行審查後,由貸款銀行與新購房人簽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時中止您與貸款銀行之間的抵押借款合同。
『玖』 變更商業貸款協議
一、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貸款經辦行,借款人及有關各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定變更合同。
二、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繼承人,監護人或受遺贈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定的借款合同,應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三、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物或質押物反換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
個人住房商業貸款疑難解答
1、為什麼建設銀行要與房地產開發公司簽訂合作協議?
中國建設銀行以支持基本建設著稱,同眾多房地產開發企業有密切關系。與房地產開放企業簽訂合作協議,既能解決期房不能抵押問題,又能為借款人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前提供擔保,並且建行北京分行在簽訂合作協議時,對住宅開發項目進行認真審查,可為購房居民提供項目合法,手續齊全的房源。
2、為什麼要委託律師事務所或公證部門對借款人進行資格認證?
律師事務所或公證部門承辦個人住房貸款業務中的法律事宜,能夠推進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合法,合規及規范化操作,同時可代為客戶辦理相關手續。
3、律師事務所的工作事項有哪些?
對借款申請人提供的借款申請資料的合規性,合法性,真實性進行法律鑒證,對借款申請人的信譽,資質狀況進行調查和綜合分析,並向貸款行提供法律意見;
安排借款申請人在貸款行指定的時間內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文件,並對上述文件填寫的完整性,准確性及簽章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
代辦抵押物或質押物的登記及變更登記等手續;
解答借款申請人在簽署各種法律文件時的疑問。
4、律師事務所如何收取法律服務費?
律師事務所按申請貸款額的0.3%,向借款申請人一次性收取法律服務費,每單筆最低額度為100元
5、什麼情況下借款人必須購買保險?
當借款人以抵押方式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時,須購買財產險,可由貸款銀行代辦保險手續。
財產險保費計算:
『拾』 個人貸款合同變更內容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是一種特殊的有名合同,其變更條件在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應當遵循合同變更的普遍原理,也即《合同法》第77條所規定的:「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借款合同的要素包括借貸雙方主體、借貸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日期、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式幾大要素。以下我們就對存在最高額抵押擔保下的借款合同變更從這幾個方面一一作出分析。
借款合同的主體分別為債權人(通常是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貸款方)和債務人(借款方),而存在最高額抵押擔保時,抵押權人與債權人重合(以下簡稱債權人),在沒有第三人保證或提供抵押時,抵押人與債務人重合(以下均簡稱為債務人)。而在債務人以他人財產做抵押或第三人保證時,該第三人稱為抵押人或擔保人。因此我們的主體變更分析將在假設其他所有條件不變的情況下,獨立分析每一個主體變更時對債權風險產生的影響。
(一)債權人變更
債權人將自己所有的債權因合同或贈與或基於法律規定而轉移給他人,僅產生債的主體發生變更但不改變債的內容的法律行為。在學理上根據債權轉移的不同原因,分為債權讓予和債權移轉。其中債權讓予是指基於合同或其他形式協議,有償轉讓債權;債權移轉則多指基於贈與、法人型債權人分立合並、自然人型債權人死亡繼承人繼承債權等無償轉讓債權的情形。
但在銀行作為債權人的情況下,這些債權人變更的原因基本不會出現,因此我國擔保法作出了具體規定,第61條雖有最高額抵押主合同債權不得轉讓的禁止性規定,但此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收購、管理、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貸款形成的資產的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簡稱《規定》)對第61條作出了限制性解釋,其第2條規定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受讓國有銀行債權後,人民法院對於債權轉讓前原債權銀行已經提起訴訟尚未審結的案件,可以根據原債權銀行或者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申請將訴訟主體變更為受讓債權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即現實中因銀行不良資產剝離的需要,銀行主體的債權人可以在特定情況下將債權轉讓出去。且其第8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不特定債權特定後,原債權銀行轉讓主債權的,可以認定轉讓債權的行為有效。第9條規定:資產管理公司受讓有抵押擔保的債權後,可以依法取得對債權的抵押權,原抵押權登記繼續有效。可見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不特定債權特定後,原債權銀行轉讓主債權時,可以認定轉讓債權的行為有效,且存在抵押權一並轉移的效力。最高額抵押權的不特定債權特定後,原債權銀行轉讓主債權時,可以認定轉讓債權的行為有效。
①此外在最高額抵押擔保未確定前,如債權人和債務人協商一致,欲將某一筆單項債務轉出,根據民法當事人自治原則,從法理上講也是可以的,因最高額抵押權不是從屬於每個具體的特定債權,而是從屬於不斷發生債權的基礎法律關系,所以每個具體債權的轉讓只是意味著該債權脫離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范圍,但是抵押權並不隨同轉移給受讓人,債權額不再計入最高抵押擔保實際發生的債權總額內,且該債權轉移後變為無擔保普通債。該行為實質屬於最高額抵押擔保范圍的變更。被擔保債權范圍是由債權發生的基礎法律關系的類型來決定的,所以范圍變更實質上又意味著基礎法律關系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