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欠農村信用社貸款被起訴到法院,借款人和擔保人均不出庭,法院怎麼辦
法院只要有貸款人和擔保人向農村信用社貸款的證椐一樣可宣判i
2.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一、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的話,如果是一般保證人,保證人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如果是連帶保證人,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條規定,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二、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貸款的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3. 我是擔保人被起訴了,開庭要不要叫著借款人一起去應訴
你是擔保人為他人擔保了,嗯,現在開庭了,你和借款人同樣是被告,你們可以一起去應訴。
4. 法院起訴借款人,還有擔保人,如果擔保人沒有出庭會怎樣。
出借人作為原告向法院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是共同被告),不管哪個被告沒到庭,只要法院依法送達了開庭傳票,法院都要依法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並依法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書。
5. 銀行第一次起訴了擔保人,如果擔保人開庭時不到場,結果會如何
積極參加訴訟,應訴到庭,既配合了法院工作,也行使了自己的訴訟權利,容易把自己的想法讓法院知道。
否則,法院判決會說到:
被告經本院合法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視為放棄質證等訴訟權利,由此引起的不利法律後果有其承擔。
至於執行,會為被執行人保留生活必須品的。當然也要看當地的司法環境。
6. 貸款擔保人被起訴了怎麼辦
如果擔保人被起訴了,最好委託訴訟代理人代理自己進行民事活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擔保人,從廣義的角度來說,指的是對某項事務或者事件作出一定保證行為的人。例如在債權債務等方面的擔保,擔保人則具體是指具有代為清償或者還清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是非票據債務人對於出票人、背書人、承兌人作出擔保行為的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7. 借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法律分析:借款擔保人被起訴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如何進行答辯的抗辯。主要是可以考慮從擔保是否是有效的、是否已經過擔保責任承擔的期限、是否應當承擔擔保責任、應該如何承擔擔保責任等方面來進行。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仍然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