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銀行貸款,貸款人不還款,法院起訴後,擔保人還款,擔保人徵信受影響嗎。
影響。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本條明確了保證人的基本資格要求,即具有代為清償能力。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於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最高人民法院《擔保法解釋》第13條規定: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代為履行非金錢債務的,如果保證人不能實際代為履行,對債權人因此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擔保還款後反訴貸款人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借款合同是雙方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雙方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內容、條款達成合意的,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銀行合同通常都是格式合同,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也就是銀行,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立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3、因此借款合同應由借款人填寫,可以讓借款人理解合同內容、條款,銀行對條款負有解釋的義務,這樣可以防止因理解不同發生糾紛。
2. 我一個朋友在銀行貸款叫我做擔保人,貸款到期沒還,銀行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後貸款人沒能力還款,法院會
保字分開就是"獃人",即傻子。被擔保人沒有按期還款,會查封凍結你個人的財產和收入,但不會影響到你家人。
做了擔保人,就意味著如果被擔保人無力清償債務或付款,您就必須代其支付。其中銀行貸款擔保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擔保兩種,不同擔保方式面臨的追究方式也不同。前者是先追索貸款人的財產,餘款向擔保人追索;後者銀行可以根據貸款人和擔保人追款的難易程度來選擇追款對象。所以說,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也不相同,責任與義務也有所區別,總的來說,有一個銀行貸款擔保人風險的意識是很重要的。
3. 貸款人不還錢,我身為擔保人如何維權
1、重大疾病不算貸款還不了的重要關聯,對本案影響較小! 另外「貸款時,同事為了能讓貸款貸下來,與我簽訂了一份還款協議,大致意思是如果到期他朋友沒有及時還款,則由同事一人承擔涉及的所有費用。」說明什麼,你知道擔保最後不還的後果,你只是不願意承認罷了。銀行沒有義務向你說明擔保人的注意事項,你都做了,就要知道擔保的後果,否則你做什麼擔保啊! 你當然有權知道貸款的去向,你可以通過法律來經行!
2、現在的情況就是你同事不願意出頭,所以你現在協商不了的!只要你同事或貸款人把款還了,不就沒有起訴的事情了嗎??? 所以你這條行不通!
3、不能進行起訴,因為沒有執行的話,對你就沒有形成損害,你起訴什麼????
4、現在你最好的方式就是等法院判決後,你同事和貸款人不還款,要求你還款並履行了的話。你必須先把款立馬還上! 然後你起訴貸款人及你同事,你跟同事不是還有合同嗎????一起提交就好了!
5、你已經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你,就要為你的擔保行為負責任。若是你同事和貸款人不還,你必須要還,只要起訴,你必輸。
6、你也可以在法院的時候一起反起訴!
7、不能迴避問題! 另外真是重大疾病,我覺得3萬塊錢救1個人,還有認清一個人!我覺得你自己斟酌!
4. 貸款擔保後現在貸款人已入獄我該怎麼辦
你做的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吧?借款人做的是抵押貸款還是信用貸款啊?如果對方確實沒有還款能力的話,這筆貸款銀行確定要向你追討了,但是你代為償還以後,你還保留向借款人追償的權利。他在其他銀行的貸款不是你做擔保的吧?如果不是,那和你沒關系。我們國家好像沒有對同時貸幾家銀行有規定,不過每個銀行做貸款的時候都會查詢借款人在銀行系統未結清的貸款金額和貸款余額,再根據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抵押物的價值確定貸款金額,以控制風險。但是像你說的這樣的,借款人無力還款並且所有財產都被充公,那銀行只能向你追償了。還了貸款以後,你就是他的債權人了,萬一他家以後有錢了,你也可以問他追償。
5.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一、如果你叔叔從信用社貸款時,你們有6個人作為擔保人,那麼你叔叔如果償還不了信用社的貸款,你依法應該承擔其中的六分之一還款責任,然後你再和你叔叔追訴。
二、你父親責任和你一樣。
三、如果我叔叔有意不還,或者銀行有意幫他隱瞞財產,你們可以在償還完擔保責任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你叔叔再返還你們欠款。
四、銀行不會讓你家獨立承擔責任,會將六個擔保人一起作為被告起訴。
五、擔保人里雖然有你叔叔的二兒子,但他是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你們不能要求讓他全部承擔還款責任。
六、如果你質疑你叔叔有能力償還而不償還,應向法庭提供相關的財產證明。
七、此案你作為擔保人,不能申請法院對你叔叔進行財產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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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連帶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七條:
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6. 貸款人起訴擔保人,但是借款人還在,也願意還款,那麼法院還找擔保人嗎
借款人願意還錢是沒有用的,
借款人就是還不起錢,債權人是可以起訴擔保人,要求擔保人來還錢。
7. 擔保人可以要求貸款人付還款利息嗎
擔保人可以要求貸款人付還款利息,擔保人的責任如下:
擔保人的責任:
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物權法》、《擔保法》、《擔保法解釋》,在不同情況下,保證人需要承擔的責任有:民事責任、民事連帶責任、擔保(保證)責任、賠償責任。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8. 我為朋友擔保貸款,到期後朋友用手機還款後,又貸了出來,我這個擔保人還要承擔責任嗎
你朋友還完之後,你的擔保人責任就終止了,再貸款就跟你沒有關系了。
9. 主貸人不還款,擔保人還款後可以起訴主貸人嗎
可以的。
擔保人需要起訴借款人的,應該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在起訴時,擔保人應該提供為借款人進行擔保的證據、擔保人已經履行擔保責任的證據。
擔保人起訴借款人的,屬於行使追償權,應該在擔保人已經承擔了擔保責任後(即代為向債權人償還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進行追償。
《擔保法》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五十七條 為債務人抵押擔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七十二條 為債務人質押擔保的第三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