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抵押擔保 > 民間抵押貸款擔保人

民間抵押貸款擔保人

發布時間:2021-07-05 06:20:26

Ⅰ 民間借貸有房產作為抵押,還需要擔保人,請問這種情況下對於擔保人有什麼要求

擔保人是指擔保法中的保證人,保證人是指與債權人約定,為主合同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其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一方當事人。保證合同是主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是由債權人和保證人來訂立的,而不是債務人和保證人,因為保證人的保證義務對象是債權人,設定保證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債務人不履行債務造成債權人的損失無可救濟,從而使債權人的權利得到更為充分的保障。保證是一種人的擔保,它以人的信譽和財產來提供擔保,相對來說,保證這種擔保方式的風險就比較大。
保證是以人的信用和財產來為主合同債務的實現提供擔保的,它要求債務人不能發行債務時,由保證人代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就當然要求保證人必須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但《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十四條規定,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見,「代償能力」並不是擔任保證人的必要條件,不具備代償能力的保證人所簽訂的保證合同並不當然無效,保證人仍應承擔保證責任。
可以作為保證人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依照《民法通則》第三十六條規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擔保法》規定,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因此,根據法律規定,除非有特殊情形,否則國家機關、公益性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均不得作為保證人為他人提供擔保。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部分內容: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 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Ⅱ 民間借貸擔保人在什麼情況下不需要承擔責任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民間借貸擔保人在下列情況下不需要承擔責任:

1、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2、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4、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5、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6、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2)民間抵押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保證人提供擔保有兩種方式:

1、一般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經法院審判或仲裁委員會的仲裁,並經依法強制執行,借款人仍不能返還借款時,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保證,《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即當借款期限屆滿後,無論借款人有無能力歸還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還借款,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返還借款的保證責任。

當然,在連帶保證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同時把借款人和保證人起訴到法院,要求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並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中,如果當事人沒有明確約定是一般保證的,即為連帶保證。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抵押貸款擔保人

銀行擔保一般都是連帶責任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債權人可以直接向擔保人主張權利,擔保人清償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擔保法》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Ⅳ 關於民間借款擔保人的問題

您好,上門是討債是一定會出現的,還有一點就是有可能會出現一些意想不到的討債方法,這不是危言聳聽,但是有一點請緊記,不管出現什麼情況,要是出現不合法討債的現象就要馬上報警,這也是對您家人的最大保障。
現在說回你父親作為擔保人的問題:
1,你父親在法律上是要擔負起還債的責任(在借款人不履行還債義務時)。
2,借款人的房子產權如果是屬於借款人的話,那麼債主有權去按照法律規定進 行起訴和查封。
3,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在兩年內不對債務人作出起訴,該借條有可能性視為無效。
4,要是債權問題到你父親頭上的話,你也不用擔心,只要你父親名下沒有任務財產,就算債權人向法庭申請強制執行也是只可以作出行政拘留15天處理,最多執行兩次,而在您現在的情況下是不會對你名下的所有財產有所影響的。

註:以上純屬個人意見,請咨詢相關法律顧問。

Ⅳ 民間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您說的是做保證人吧?
保證人就是為別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責任,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說債務到期後,若債務人不能還債,才輪到你(保證人)替他還債,並且你也只還債務人不能還的那一部分,債權人不先起訴債務人是不能向您要錢的;連害法憤盒蒞谷縫貪俯楷帶責任保證是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直接來找你(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你還了錢後可以向債務人追索你替他還的部分。
注意:1、合同中必須約定好是一般保證
還是
連帶保證,如果沒約定

約定不明,《擔保法》上推定為連帶保證,於你(保證人)很不利。
2、你也可以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即為多少額度的債務承擔保證)、保證期間(保多少時間,建議盡量從短)
希望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Ⅵ 民間借貸 擔保人

民間借貸擔保人也就是擔保法中的保證人,權利義務受到《擔保法》的調整。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一節保證和保證人

第六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七條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第八條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第九條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第十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Ⅶ 民間借貸擔保人的責任是什麼

所謂被擔保債務,法律上而言就是擔保所指向的對象。比如張三向銀行借款1萬元,那麼,張三對銀行就有1萬元的債務,張三找到李四做擔保,李四保證張三按期向銀行償還這1萬元債務,否則承擔連帶責任,在這個例子中,張三應當向銀行償還1萬元的債務就是被擔保債務。2、關於「保證債務的免除不影響被擔保債務的存在,被擔保債務的免除則使保證債務消滅」的理解。根據民法原理,因擔保關系而形成的債權屬於從債權,被擔保的債權屬於主債權,從債權從屬於主債權,主債權的效力狀態直接影響從債權的效力狀態,而從債權的效力狀態不影響主債權的效力狀態。仍以剛才說的例子為例,張三對銀行負有1萬元的債務,從銀行的角度而言,銀行對張三享有1萬元的債權,這個債權是主債權;而李四為主債權所設的擔保而形成的債權為從債權,如果借款合同無效,那麼保證合同自然無效,如果保證合同無效,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效力,即張三仍應向銀行償還1萬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條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Ⅷ 民間貸款擔保人責任

1、你很難舉證說你簽字的時候不知情,所以,你是需要為擔保負責的。
2、你如果沒有約定是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話,推定你要付連帶責任,就是說,你沒有先訴抗辯權。意思是,債權人可以直接向你主張債權。
3、你和另外那個人沒有約定擔保的責任范圍的話,你們推定為連帶責任擔保人,就是說,債權人可以向你們任意一個,或者同時向2個人一起主張債權
4、特別提示,可以對超過銀行同期4倍以上的利息主張免除,法律不支持超出的部分。

Ⅸ 民間借貸擔保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1、民事責任: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責任: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9)民間抵押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公平、自願、合法是民法與合同法的基本原則。任何民事活動都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對於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務必首先考慮對方的信用程度和償還能力,同時,要問明對方的借款用途,決定當借不當借。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走私、詐騙、買賣毒品或販賣槍支等非法活動而仍借款的,則屬於違法借貸,其借貸關系不受法律保護。

出借人不但得不到債權,而且還要依據有關法律予以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必須是出於自願,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閱讀全文

與民間抵押貸款擔保人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深圳貸款工作 瀏覽:402
轉讓後貸款余額 瀏覽:194
貸款詐騙擔保電話是多少 瀏覽:600
貸款做流水收5000的傭金 瀏覽:784
貸款做個假流水 瀏覽:284
在網上怎麼才能查到他人貸款的事情 瀏覽:424
膠州小產權房抵押貸款公司 瀏覽:512
工作辭職自己創業公積金貸款計算器 瀏覽:647
找人做流水能貸款嗎 瀏覽:307
洛陽公積金貸款擔保費用 瀏覽:928
上海無憂速拿貸款 瀏覽:961
父親去世農村信用社貸款怎麼還 瀏覽:181
手機畢業生貸款怎麼貸款 瀏覽:968
外地公積金貸款需要本地擔保 瀏覽:290
都有工作能貸款嗎 瀏覽:362
溫江辦理小額貸款公司 瀏覽:35
要刷流水的貸款嗎 瀏覽:37
廣州公積金貸款提供資料 瀏覽:646
農村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 瀏覽:467
貸款擔保人要在現場嗎 瀏覽: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