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個體工商戶之前有過貸款,疫情間可以再次享受國家貼息貸款嗎
現實國家是疫情防控期,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去針對溝通和商量去解決貼息貸款。
Ⅱ 疫情期間個體戶開發票超過多少的要交稅
;你好,普遍來說小規模性質的個體戶是月度10萬季度30萬以下免稅,超過的要繳稅。
Ⅲ 疫情期間一般納稅人公司暫停經營,代理記賬業務可以暫停嗎
不可以,公司想暫停營業,需要到稅務局辦理停業手續,如實填寫停業復業報告書,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並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並上交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 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第二十四條 納稅人在申報辦理停業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停業復業報告書,說明停業理由、停業期限、停業前的納稅情況和發票的領、用、存情況,並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稅務機關應收存其稅務登記證件及副本、發票領購簿、未使用完的發票和其他稅務證件。
Ⅳ 2020年疫情期間最需要稅務機關提供哪方面的支持
疫情期間呢,大家的收入都不好,尤其是做生意的人都不能夠開門做生意,所以希望稅務機關呢,能夠免取這幾個月所要交的稅收。
Ⅳ 疫情期間取得的小規模納稅人發票2021年能用嗎
本年度的發票應該在本年度計入成本費用,如果一定得計入下一年的話,應該在企業所得稅稅前調整。
Ⅵ 向哪些單位或個人發放的小額貸款利息可以免徵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文件規定:「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徵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44號)第一條相應廢止。」
Ⅶ 政府防控疫情工作對個體工商戶造成的經營損失該怎麼辦
國家也是出台了好多的這方面的幫扶的政策,比如說是好多的房子,解房租免息的貸款,然後還有一些出了好多的小額貸款,幫助這些企業渡過難關
Ⅷ 個體工商戶怎樣規避稅務風險
進行核定徵收
Ⅸ 疫情期間個人到稅務局開技術服務費的稅點是多少有什麼減免政策
勞務報酬現在一般稅務局不再代征稅款,由付款單位實行代扣,年度終了由個人和工資等其他綜合所得一起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一般勞務報酬高的代扣時會扣得多,但最終是按匯算清繳的最終核算數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