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人寫給擔保人的承諾書
1,債權人不保證有效性。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到期債務,保證人保證按照約定的擔保合同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一般的或連帶擔保責任)。
2,被擔保人,只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債務人簽署。該擔保可以看作是由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人承擔的相應擔保責任,債務人需要清償保證人承擔責任,但不保證多大的實際意義。
3,如果你說,「我只限於擔保,擔保人,如果還沒有,我沒有報答他,」這意味著有一個與你的貸款人簽訂擔保協議,這是簡單的道理。所以,要麼你沒有為債務人提供擔保,或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抵押品)。
2. 我們為別人擔保貸款,他寫下承諾書我們不負連帶責任,有法律效力嗎
當然沒有法律效力。
你為別人擔保貸款,你是作為第三人擔保的,那麼第二人是基於對你的信任對另一方進行貸款的,另一方無法還時,你是必然作為責任人負連帶責任的。
第三人對你承諾書並不對另一方產生影響,所以他仍然有向你要求償債的權力。
3. 個人貸款擔保承諾書
建議到建設銀行貸款希望能幫到你,如果你的問題解決了,麻煩點一下採納,謝
4. 房貸下不來,開發商擔保,客戶承諾書怎麼寫
您好,貸款擔保承諾書
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信用社:
茲有借款單位(個人)
(全稱)在貴社借款(大寫)
萬元,借款合同編號
,借款用途為
,做為擔保單位(全稱)
自願履行合同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如借款單位到期不能歸還借款,我擔保單位願替借款單位歸還借款本息,直至借款還清後,方能撤銷此擔保。
此承諾具備法律效力
擔保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望採納謝謝
5. 保證擔保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放]
2009年張某因需資金周轉,向某信用社申請貸款。2009年9月29日,張某、李某與某信用社簽訂了抵押擔保借款合同一份,約定張某向某信用社借款3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月利率6.6375‰,逾期利率為9‰,李某以自己擁有的房屋為該筆借款提供抵押擔保,李某同時出具了抵押擔保承諾書。在簽訂該抵押擔保合同時,王某也出具了保證擔保承諾書,自願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
借款到期後,張某未歸還此筆借款本息,經某信用社催促,張某、李某、王某均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名,之後三人仍未還款。某信用社提起訴訟。
[專家點評]
該保證擔保承諾書是王某在李某與某信用社簽訂抵押擔保合同時出具的,並且自願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符合保證合同的書面性、要式性、從屬性特徵。我國《擔保法解釋》第22條第1款規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接受且未提出異議的,保證合同成立。
本案中某信用社與張某、李某在自願基礎上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在借款申請書中就約定了王某是該筆借款的擔保人,在該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簽訂時王某自願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並向某信用社出具了保證擔保承諾書,依該保證擔保承諾書約定,該承諾書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等同於正式保證擔保合同,借款到期後,某信用社向張某催款時,王某又自願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名。因此該保證擔保承諾書符合這一法律規定,合法有效。
6. 承諾書有沒有法律效應,和擔保有什麼區別
您好!如果承諾書的內容是承諾人真實意思的表達,並且其中沒有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悖的內容,就是合法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承諾書是對某些事情的承諾,可以是本人作出的,也可以是第三人作出的,非法律專業術語。
擔保書是指法律為確保特定的債權人實現債權,以債務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財產來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文書,屬於法律專業術語。
二者的異同主要看承諾書和擔保書記載的內容,單純字面上是不能准確說明其區別的,因為承諾書如寫成擔保的性質,同樣,該承諾就是擔保。
7. 親戚貸款我做擔保人,我要怎麼做不承擔責任,現在要寫保證書嗎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沒用的,如果可以這樣,那銀行還要什麼擔保,大家私底下寫個保證書就能忽悠銀行了,這么大風險銀行早就做不下去了。
你做擔保人的時候,沒有認知看擔保人的責任條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