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的情形,購房合同解除銀行貸款怎麼辦
首先,購房者單方解除購房人權利受到限制。《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由於產權已過戶到購房者名下,購房者雖有權利解除購房合同,但不能直接退房,購房者有義務書面通知房屋抵押權人的銀行有關購房合同的履行情況及違約責任承擔情況;
其次,由於開發商的保證責任已終止,如碰到信譽不佳的開發商,購房者一旦不能及時拿到退房款,勢必影響購房者提前歸還按揭貸款,增加購房者的經濟損失。因此,因開發商違約導致購房合同解除的,並不必然導致按揭貸款合同的解除,購房者一定要及時與銀行協商解除按揭貸款合同的辦法。
實踐中處理此方面糾紛主要依據《較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十五條: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消、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購房貸款及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B. 怎樣才能解除貸款合同
魏國鵬律師解答:不用客氣。你問的實際上是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一、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貸款所購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貸款的購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購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因此,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並不因此解除,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也就是說,購房者還要必須向銀行還貸款。二、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對「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以及「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所作的解答。購房者必須要記住的是,購房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屬於兩份不同的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還是有效的,當事人必須要償還按揭貸款。至於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的具體怎麼還,實踐中,一般都是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
C. 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對按揭貸款合同有何影響
一、買賣合同與按揭借款合同的關系
根據民法基本原理,兩個以上的合同相互關聯時,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不能夠獨立存在的稱為從合同;不以他種合同的存在為前提,能夠獨立存在的稱為主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之間屬於聯系緊密但又相互獨立的關系,兩者間並非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系。因為在買受人依照約定支付首期房價款並委託按揭銀行將所貸款項支付給房地產公司,房地產公司交房並為買受人辦理房產證後,購房合同的權利義務即歸於消滅,但借款合同並不因此消滅,可獨立存在直到買受人還清貸款為止。由於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不是主從合同的關系,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被宣布無效或者被撤銷後,不會導致按揭合同當然無效或被撤銷。
在商品房按揭中,抵押合同與保證合同是借款合同的從合同,因借款合同的變更、消滅而變更、消滅。擔保合同是實務中最常見的從合同,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主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
二、購房按揭貸款合同的特殊性
雖然商品房買賣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不具有主從合同的關系,但卻具有緊密的關系。有效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按揭貸款合同得以簽訂的前提,同時銀行在與買房人簽訂貸款合同的同時會要求買房人將所購商品房或者買賣合同項下的合同權利作為擔保物為按揭合同提供擔保。按揭貸款合同的另外一個特點是貸款人貸款的目的單一且明確,就是為了買房。當買房人與房地產開發商解除買賣合同後,已確定無法再取得原想要的商品房,故應當承認買房人訂立按揭貸款合同的目的已經落空。
三、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對按揭貸款合同的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該條即為基於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的特殊性,對《合同法》第94條規定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擴大解釋。需要注意的是,本條中對於「解除」沒有指明是法定解除還是協議解除,應理解為包含兩者。綜合分析,司法解釋的規定不僅僅是賦予了買房人解除按揭合同的權利,銀行同樣也有這個權利,並且能妥善保護各方的利益。
實踐中,商品房買受人解除與房地產公司之間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請求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時,由於買受人已將所購房屋抵押給按揭銀行,因而實踐上是要求處理抵押物。買受人與房地產公司的訴訟中,在可能判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認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時,人民法院應當告知按揭銀行參加訴訟,此時,按揭銀行一般會參加訴訟主張權利,要求解除與買受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因為如果按照銀行此時仍不參加訴訟,由於法院已明確告知其將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認定合同無效,抵押物將被處置,不參加訴訟
主張權利,應視為同意抵押人處分抵押物。如果按揭銀行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在判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或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的時候,可以一並解決房地產公司、商品房買受人、按揭銀行之間的法律關系。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或被認定無效時,買受人和按揭銀行都有權請求解除借款合同。《合同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可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借款合同解除後,能夠恢復原狀的,可以要求恢復原狀。
D. 怎麼解除購房合同,購房合同解除貸款怎麼處理
魏國鵬律師解答:不用客氣。你問的實際上是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一、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貸款所購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貸款的購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購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系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系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也就是說,買家雖然不買房了,但因為其與銀行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這筆借款是一定要還的。因此,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並不因此解除,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履行按揭貸款合同的。也就是說,購房者還要必須向銀行還貸款。二、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以上就是對「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以及「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所作的解答。購房者必須要記住的是,購房合同與按揭貸款合同屬於兩份不同的合同,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貸款合同還是有效的,當事人必須要償還按揭貸款。至於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的具體怎麼還,實踐中,一般都是由開發商直接還給銀行。
E. 購房合同解除 銀行貸款怎麼辦
不光是購房合同,我們日常生活中所簽訂的各種合同都可以解除,只是合同的解除,根據解除的方式不同,要滿足不同的條件,可依法解除購房合同的有:第一購房合同無效如果開發建設單位的銷售行為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法律規定,商品房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有權退房。第二面積誤差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實際測量與合同約面積或套內面積的誤差比超出3%的,購房者有權退房。購房者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購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購房人已付的房款退還,同時支付房款利息。第三開發企業未經購房者同意變更設計開發建設單位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或者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未能在變更確立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購房人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第四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第五齣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 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 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F. 購房合同、銀行貸款/抵押合同解除後,購房者是否仍需承擔還款責任
貸款合同解除後,不承擔銀行還款責任。
G. 如果解除購房合同,已經申請好的貸款怎麼辦
1、不可以解除貸款合同
2、解除購房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退房後貸款合同仍然有效,購房者與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存在,購房者仍應履行還款義務。
3、因此,開發商逾期不能交房,購房者解除房產買賣合同前,購房者應根據貸款合同的約定按期向銀行還款,不能因開發商沒有交房而停止向銀行還款,否則,銀行將追究購房者的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