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借款人以詐騙罪被逮捕,可以起訴連帶擔保人嗎
借款人還不出錢可同時起訴擔保人,由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② 公安民警是否可以做民間借貸的擔保人
這個沒有什麼規定不可以,這是個人行為,不是職務行為,但是,畢竟身份特殊,不是十分必要,盡量不要去做這個擔保人。
③ 法院的執行廳有權力逮捕扣押借款擔保人不
被執行人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情況下,執行法院有權對其拘留的;
如涉嫌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則是交由公安機關立案的。
④ 公安法院檢察院人員為何不能做貸款擔保人
我們這里可以做擔保貸款,尤其就業局的創業貸款
⑤ 借款人被逮捕了,擔保人還要承擔責任嗎
擔保人有連帶責任
⑥ 法院有權拘留擔保人嗎
沒有權利。公民的權利依法受到法律保護。拘留屬於保安處分措施。其行駛權力由公安,檢院和法院組成。
⑦ 經營性貸款逾期,客戶已經簽署逾期催收函,如仍未還款是否可以在公安局立案並逮捕借款人
這當然是不可以的。借款合同糾紛不是刑事案件,當然公安局不能立案,也不能採取強制措施。
⑧ 借款人以詐騙罪被公安局逮捕,並已起訴擔保人,還可以去公安局告借款人嗎
應該在起訴的同時起訴借款人的,但是我國的法律規定是先刑事後民事,建議你就直接起訴擔保人呢,如果想再起訴借款人,耗時耗力,最後還不一定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