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夫妻離婚了,丈夫第二次貸款妻子有責任么
因為兩人已經解除婚姻關系,說明兩個人在法律上已經沒有牽連了。如果丈夫在離婚後再次貸款,那麼跟前妻就沒有任何責任了。
⑵ 和老婆離婚了,房子可以做二次抵押貸款嗎
銀行沒有二押,如要做就只能考慮當地機構,或者做銀行的信用貸.
⑶ 婚後按揭房又二次貸款離婚該怎麼分
一、婚前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
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前辦理了夫妻一方個人為所有權人的房產證,婚後雙方共同還貸,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的部分予以返還。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於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2、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雙方共同還貸,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為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時不予分割。因為在婚前一方以個人財產購買並按揭買房,婚後取得的產權證是對婚前買房的確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僅僅因為產權證婚後取得而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就將出現一方完全沒有出資卻僅僅因為結婚而成為房屋共有人的現象。這一結果有違公平原則。
3、夫妻雙方婚前以共有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婚後共同還貸,婚前取得房產證且房產證登記在一方名下,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由於一般情況下,我們在認定房產歸誰時的依據就是房產證上的名字。因此,此時極容易被認定為登記方財產。所以此時,未登記方主張該房屋為共同財產時,一要證明自己在婚前為購買房屋履行了出資義務;二要證明自己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資的。如果不能提供相應的證據,則房產就會認定為與一方財產,在分割時不予分割。
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參與出資購買,婚後取得房產證,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根據法律的規定,夫妻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資買房,婚後共同還貸也不影響房子的歸屬。此時,在離婚按揭房分割時,不參與分割,只歸一方所有。
以上只是婚前按揭買房的部分情況,具體的還有父母出資,雙方還貸,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產權登記在雙方名下等等情況,在此就不一一列舉了。
二、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有貸款的房屋如何分割情況大揭秘:
1、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共同還貸。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時,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夫妻共同還貸,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離婚房產歸誰?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規定,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在離婚房產分割時,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按照出資比例分割。對於償還的貸款,如果夫妻對財產沒有約定的,償還貸款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就不需要分割了。
3、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離婚按揭房怎麼分?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還貸,離婚時不予分割。
以上是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按揭房如何分割的的部分情況,其他的婚後按揭買房離婚怎麼分就不多說了。
最後,需要提醒的是不管按揭房離婚歸誰,未償還的貸款屬於房屋的產權人一方的債務,如果是夫妻雙方房產分割給一方的,還需要去銀行變更貸款人。具體情況可以去銀行咨詢相關人員。希望上文可以給您提供到了幫助。
⑷ 已經離婚,房子做二次抵押,可是有前妻的名字,需要她簽字嗎,對她有什麼影響
已經離婚,房子做二次抵押,可是有前妻的名字,肯定需要她簽字,對她有很大的影響,將會影響她買房,影響她貸款。最好是先把房產的產權處理清楚了,產權人就可以全權處置了。
⑸ 婚內房子二次抵押,房產證是我的名字,抵押是夫妻雙方各20萬, 現在離婚了,房子怎麼解押
想解押 二個欠的錢都得還上 同你們離不離婚無關 滿意請採納
⑹ 夫妻名下房產二次抵押商業貸款後,如果離婚了,商業貸款如何償還
如果貨款用於家庭,則由雙方其同償還;如果不是用於家庭而是用於一方,則由一方償還。
⑺ 已抵押的房產,離婚時又該如何分配呢
夫妻感情破裂,財產分割的最大問題多是房子。通常在房價巨高的情況下,大家都會選擇按揭購房,但一旦離婚要把房子分給另一方,這房子還在銀行抵著呢,怎麼過戶?還有不少人把房子做了抵押貸款,這種情況下,如何合理分配?本期嘉賓: 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 李煦燕 律師已抵押的房產,離婚時如何分配?林女士問:婚後夫妻共同購買房產一套,房款一次性付清並拿到房產證。房款男方出三分之二,女方出三分之一,但房產證只寫了男方的名字,無證據顯示女方有交款(女方直接將錢給了男方),房產於2008年入住。2010年,男方將房產證抵押給銀行得15萬元為期10年的貸款,女方也在銀行簽字同意。請問,若離婚,該房產如何處置?女方想將房產變賣拿一半房款,銀行的抵押怎麼辦?如男方說15萬貸款已用完能否申請拍賣後還銀行貸款? ◎李煦燕律師答復:該房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因無特別約定,應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女方是否交款及交多少款並不影響其享有房產共有權。根據《婚姻法》的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就你所述,因為房產證上只有男方的名字,所以女方並不能直接對該房產進行變賣。特別是房產目前設定了抵押。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轉讓抵押財產。由於抵押貸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財產償還銀行貸款後,才能處置房產。至於是賣了房子分錢還是把房子留給哪一方,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或者通過法院裁判。
⑻ 離婚貸款房產各一半,我可以做二次抵押貸款嗎如果可以還怎麼做
未結清貸款的房產抵押在銀行名下
不能再做貸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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