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實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可持續發展
所謂農戶小額信貸是指為解決農戶在生產中的資金困難問題,金融機構通過加大支農信貸投入,簡化職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辦理程序,更好的發揮其在兵團「三農」工作中的促進作用優勢而開辦的基於農戶信譽,通過一定的程序確定的貸款資金限度和貸款時限范圍內向職工農戶辦理的一項信貸業務行為。為支持金融機構對農戶貸款投入的積極性,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鼓勵優惠政策,主要一是對在稅收方面,對涉農貸款的稅收實行營業稅優惠稅率,二是在財政方面,對涉農的增量貸款,給予財政獎補。兵團農牧團場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開展,在兵團改革進程中,為解決農工生產中的資金短缺問題發揮了重要作用,從而保障了兵團改革的順利推進。
(一)新疆兵團小額信貸發展概況
新疆兵團作為我國唯一的實行黨政軍企合一的特殊管理體制的組織,她肩負著中央、國務院授予的「屯墾戍邊」的神聖職責。同時還是國家計劃單列單位,特殊的成立歷史背景、特殊的神聖職責和生產生活環境使得新疆兵團擁有了獨一無二的管理體制。在2000年以前,兵團主要以國營農場(農墾企業)的管理方式來發展農業經濟,傳統的計劃經濟體製成分相對較高,涉及農業發展的貸款運作模式多以兵團農牧團場為主要對象,按照「統貸統還」的模式運作管理。團場職工缺少相應的自主經營權,在發展農業生產上只負盈卻不負虧,造成團場經濟發展上出現嚴重的虧損,某種程度上阻礙了兵團團場經濟的快速發展,自2001年以來,隨著兵團研究出台的《關於深化農牧團場改革的意見(試行)》,繼續深化兵團農牧團場管理體制改革,最重要的改革方向就是將自主經營權和民主權下放到職工手中。改革意見的制定出台,對促進兵團團場管理體制改革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解決兵團團場職工「兩費自理」後日益增長的信貸需求,各銀行等金融部門陸續開展了以團場職工為貸款人的涉農小額信用貸款的金融服務產品。在兵團團場職工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業務開展之初,主要的投放主體是農業銀行以及農信社(部分地區改組為農商銀)。隨著兵團團場農戶小額信貸業務的拓展,其他金融機構也陸續參與其中,形成了當前多家金融機構共同開展的局面。
(二)兵團農牧團場小額信貸的運行模式
兵團的小額信貸業務在開展和推廣上和內地省市存在較大的差異,其主要原因就是兵團特殊的體製造成的。通過內地省市小額信貸運作成功的模式來看,大部分是在非政府組織的主導下開展和推廣的,通過自身依託市場的自發力量進行發展壯大。在兵團,金融機構成為了兵團小額信貸業務的主導,經營單位是各團場,同時,配合金融機構來發展這一業務。因此,該項業務在兵團各團場迅速開展起來。銀行機構創造性的把開展小額信用貸款業務和兵團特殊的管理形式有機結合起來,走出符合兵團特點的小額信用貸款業務的發展的新路子。
❷ 農村小額信貸就是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嗎
農村小額信貸是指面向農村服務的金融機構或能發放貸款的組織向農戶、農村小工商戶、農村經營戶、農村小企業等發放的小額度的貸款。小額度是指貸款金額相對較小,發達農村地區額度可能在20萬元以下、1萬元以上,而偏僻農村地區的貸款額度可能5萬元以下、1000元以上。小額貸款包括嚴格意義上的小額信用貸款和小額擔保貸款。小額擔保貸款是指貸款時需要借款人提供擔保的貸款,包括第三方保證、提供抵押品、質押品等。小額信用貸款即不需要擔保而只憑借農戶的信譽就可借到的貸款。在農村中,由於借款農戶缺少可供抵押、質押的物品,所以貸款時大都要求以個人信譽借款或者找第三方保證貸款(後來被小額信貸機構創新為農戶聯保貸款)。
❸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辦法
如果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由農村信用社發放,需要你徵信良好,沒有不良記錄,同時有徵信流水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貸款。
❹ 國家關於農民小額貸款的政策是什麼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頒布單位】 中國人民銀行
【頒布日期】 19990721
【實施日期】 19990721
【章名】 通知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農村信用社工作會議精神,改進和加強農村
信用社支農服務,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在支持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的作用,總行制定了《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現印發給你們,請轉發至所轄地區執行。
各分支行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落實意見,並切實加強監管
。農村信用社縣聯社要制定具體落實辦法,以方便社員、方便農民,解決
農戶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要抓緊組織實施。
各分支行要注意收集有關情況,將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及時上報總行。
附件:農村信用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章名】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提高農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信用社)的信貸服務水平
,增加對農戶和農業生產的信貸投入,簡化貸款手續,更好地發揮信用社
支農作用,根據《貸款通則》等有關法規和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是信用社以農戶的信譽為保證,在核定的
額度和期限內發放的小額信用貸款。
第三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
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
第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使用農戶貸款證。貸款證以農戶為單位,
一戶一證,不得出租、出借或轉讓。
【章名】 第二章 借款人及借款用途
第五條 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借款人條件:
(一)社區內的農戶或個體經營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信用觀念強、資信狀況良好;
(三)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
可靠收入;
(四)家庭成員中必須有具有勞動生產或經營管理能力的勞動力。
第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用途及安排次序:
(一)種植業、養殖業等農業生產費用貸款;
(二)為農業生產服務的個體私營經濟貸款;
(三)農機具貸款;
(四)小型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貸款。
【章名】 第三章 資信評定及信用額度
第七條 信用社成立農戶資信評定小組。小組由信用社理事長、主任
、信貸人員、部分監事會成員和具有一定威信的社員代表組成。
第八條 農戶資信評定、貸款額度確定步驟:
(一)農戶向信用社提出貸款申請;
(二)信貸人員調查農戶生產資金需求和家庭經濟收入情況,掌握借
款人的信用條件,並提出初步意見;
(三)由資信評定小組根據信貸人員及所在地社員代表或村民委員會
提供的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核發貸款證。
第九條 農戶資信評定分優秀、較好、一般等信用等級。
「優秀」等級的標準是:①三年內在信用社貸款並按時償還本息,無
不良記錄;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000元以上;③自有資金占生產所
需資金的50%以上。
「較好」等級的標準是:①有穩定可靠的收入來源,基本不欠貸款;
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1000元以上。
「一般」等級的標準是:①家庭有基本勞動力;②家庭年人均純收入
在500元以上。
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評定標准、評定方法。農戶小額信用貸
款額度依據農戶信用等級核定,最高額度由人民銀行各中心支行和信用社
縣(市)聯社商定。
【章名】 第四章 貸款的發放與管理
第十條 對已核定貸款額度的農戶,在期限和額度內農戶憑貸款證、
戶口簿或身份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或由信用社信貸人員根據農戶要求到
農戶家中直接發放,逐筆填寫借據。
第十一條 信用社要以戶為單位設立登記台賬,並根據變更情況更換
台賬。貸款證的記錄必須與信用社的台賬保持一致。不一致時,以借據為
准。
第十二條 對隨意改變貸款用途、出租、出借和轉讓貸款證的農戶,
應立即取消其小額信用貸款資格。
第十三條 貸款發放後,信貸員要經常深入農戶,了解和掌握農戶的
生產經營情況和貸款使用情況,加強貸後管理。信貸員要對提供給資信評
定小組的考察材料真實性負責。
【章名】 第五章 貸款期限與利率
第十四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周期確定,原
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特大自然災害而造成絕收的,可延期歸還。
第十五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按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浮動
幅度適當優惠。
第十六條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結息方式與一般貸款相同。
【章名】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中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
貸款通則》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解釋。各地可結合本地實際,
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並報上級行備案。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❺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貸款模式
四種貸款模式及擔保方式 農戶之間可互相擔保
農戶小額貸款最頭疼的還是擔保問題。農行富陽支行提供了4種可操作模式。
第一種是「公司+農戶」。由公司法人為緊密合作的農戶貸款提供保證,如公司定向收購農戶農產品、農戶向公司購貨並銷售的情況。昨天上午,與杭州華辰超市有限公司、百合醫葯等有緊密合作關系的80多家直營店、加盟店,就由兩家企業擔保貸到了款。
「擔保公司+農戶」是第二種模式。由擔保公司為農戶提供保證擔保,主要適用於農業龍頭公司、經濟合作社等,在他們推薦或承諾基礎上,經擔保公司認可,為此類農戶群體提供擔保。
第三種是農戶之間互相擔保、責任連帶。一般3人及以上農戶組成一個小組,一戶借款,其它成員聯合保證,在貸款違約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華江說,這種方式適用於經該行認定的專業合作社,2013年確定的信用村范圍內的社員或村民。
農行富陽市支行還推出了房地產抵押、林權質押,以及自然人保證等靈活方式來解決擔保問題。所謂自然人保證,即保證人要求是政府公務員、金融保險、教師、律師、電力、煙草等具有穩定收入的正式在職人員或個私企業主。
❻ 信貸員如何管理好農戶小額信貸
近年來,作為支農主力軍的農村信用社,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發放與管理工作等方面都積累了不少經驗,農戶小額貸款功能、效益也日趨明顯。然而,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增收步伐的加快,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顯現,主要表現在:
一、農戶信用等級評定存在失真的情況
在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開展過程中,最重要的一條是對農戶的信用等級評定,然而,由於農戶數量多,信貸員數量不足,使信用等級評定走了過場,加之在評定過程中缺少政策和法律依據,從而使評定結果缺乏科學性、真實性。
二、根據新農村經濟發展現狀來看,現有的授信額度較低
隨著農村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農民貸款已從過去單純購買種子、化肥、農葯等簡單的農業投資逐步向土地集約化、生產規模化、農副產品深加工等投資方向轉變,農村貸款呈現多元化和多樣化。農民的貸款需求也有了較大的變化,與現有的授信額度存在較大差距。
三、貸款期限與農村產業結構調整不協調
由於現代農業已打破傳統農業的春種秋收模式向長周期發展,有的特色種養殖業甚至更長,而農村信用社當年貸款當年回籠的規定與農業生產周期相脫節。
四、信貸制約機制影響了放貸積極性
農村信用社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實行「四包」(包放、包收、包管理、包效益)、「零風險」責任追究制。如果小額信用貸款當年不能收回就要追究信貸員責任,甚
至「雙停」(停薪、停職),加之農業受自然條件制約,貸款投放越多,風險越大,為此,信貸員對發放小額信用貸款顧慮重重,寧可少放或不放,也不去冒風險。
五、農村信用社信貸員少與農戶小額信用貸款面廣存在矛盾
農村信用社現有信貸員嚴重不足,現有一名信貸員大都要管理幾個村1000多農戶,而小額信用貸款從宣傳、調查、評級、授信、審核、填表、發證、建檔、發放、貸後檢查到催收等,工作非常繁雜信貸員力不從心,只有被動應付。
針對上述存在問題,建議如下:
一、對於廣大農戶要切實做好評定工作,由農村信用社牽頭,主動配合村組織成立評定小組,對農戶堅持統一標准,一年一評定,及時將評定結果以村為單位進行張榜公布,接受村民監督,堅持做到評定過程公開、透明、民主,使評定的信用戶真實性強。
二、取消對農村信用社組織資金的限制政策,將地方財政性涉農資金存入農村信用社,增強農戶小額農資實力,而且人民銀行要加大支農再貸款力度,從而促使農村信用社適當提高農戶授信額度。
三、建議銀監部門允許,農村信用社發放的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期限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可以發放期限為一年以上的貸款,只有這樣,才能與現代農業生產周期相適應。
四、農村信用社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貸款管理責任制和建立嚴格的貸款責任追究制度,盡量減少信貸的沉澱和損失,同時,司法等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運用強有力的
法律手段制裁逃廢債行為,黨政部門也要積極支持農村信用社工作,為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回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從而消除貸款決策人、審批人的思想顧慮。
五、加強農村信用社信貸隊伍建設,加快培養現代信貸管理人員,從而建立高素質的信貸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