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合同,其中一個擔保人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這個貸款合同是否有效還是只是免除了該擔保人的責任
擔保人不是本人簽字,不影響合同對其他實際簽章人員的效力,也就是說合同還是有效的
對於擔保人,由於其沒有直接在合同上簽字確認,是否對其有效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簽字人得到授權,或者合同其他方有合理理由認為簽字人得到授權,那麼擔保人還是要承擔合同責任
2、排除上一條的情況的話,擔保人不承擔合同責任
㈡ 如果有人銀行貸款冒充我做擔保人簽字需要我負責嗎
1、冒充本人簽訂字而簽訂的擔保協議,本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擔保協議內容,如非本人簽字或者未經本人授權而簽訂擔保協議的,該擔保協議對本人無效,本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
第六十六條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的行為,只有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被代理人才承擔民事責任。未經追認的行為,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代理人不履行職責而給代理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代理人與第三人串通,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負連帶責任。
第三人知道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還與行為人實施民事行為造成損害的,由第三人和行為人負連帶責任。
㈢ 貸款人偽造擔保人簽字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如果是這樣的話,有可能涉嫌貸款詐騙罪;另外,如果從民事角度來說,就等同於不存在實際的擔保人。
㈣ 銀行員工偽造假貸款合同有罪嗎
這屬於貸款詐騙罪
貸款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㈤ 給人擔保貸款,但是擔保人單位領導簽字 是偽造的,擔保合同生效嗎
如果有偽造的話,那就屬於欺詐了,這屬於詐騙罪了,這個嚴重的話還是可以作為證據,讓對方坐牢的這個後果很嚴重,這個合同肯定是不可以用的。
㈥ 論述擔保合同中,五人擔保,其中一人是偽造擔保(假的),這份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擔保合同有效。
如果是按確定數額擔保,則原來擔保義務不變。
如為連帶擔保則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如導致損失的,可向責任方追償。
㈦ 銀行人員違反貸款手續,誘騙擔保,並且偽造擔保人簽字,擔保合同有效嗎
按合同法來說是無效的。你需要證明這個擔保人的簽字是偽造的。
㈧ 借款合同中的擔保人簽名偽造的合同是否有效
擔保合同無效,但是不影響借款合同的效力
㈨ 銀行貸款擔保人簽名是假的,這份貸款合同有法律效力嗎
1、銀行貸款合同中,貸款合同是主合同,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擔保合同的無效不影響主合同的法律。
2、擔保人簽名是假的,會導致擔保合同無效,但對貸款合同的法律效力沒有影響,貸款合同沒有違法情形的,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㈩ 一位擔保人的簽字是銀行偽造的,合同還有效嗎
你好,在簽訂擔保合同的時候,一個人的擔保簽字是銀行偽造的,這種擔保合同已經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