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民小額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農民申請小額貸款的方法有:
一、信用社小額信用貸款/聯保貸款
農村信用社都有針對農民的小額貸款,一般需要辦理貸款卡。以信用的方式貸款,貸款額度通常都較低,一般是3萬元以內可以信用貸款。信用社還有農民聯保貸款,三五戶農民組成聯保小組,相互為彼此貸款擔保。有聯保的貸款額度比個人信用貸款額度相對高一些。
二、郵政銀行小額貸款
郵政銀行農民小額貸款是指向農戶發放的用於滿足其農業種植、養殖或者另外的與農村經濟發展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錢需求的貸款。這類貸款要求自然人保證或者是聯保,最高可貸款5萬元。申請保證貸款的,需您同保證人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申請聯保貸款的,需您同聯保小組成員一同前往郵儲銀行辦理。
三、農行農民小額貸款
農行的農民小額貸款,是農行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農行的農戶貸款一般沒有信用形式的,需要以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方式申請。
不管借款人通過哪種方法申請貸款,都要記得成功獲貸後,要每月按時足額還款,不要出現逾期而影響個人信用記錄。
❷ 中國農行對農民有沒有無抵押的小額貸款,
中國農行對農民有無抵押的小額貸款,需要進行擔保,為擔保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共四種貸款模式及擔保方式:
第一種是「公司+農戶」。由公司法人為緊密合作的農戶貸款提供保證,如公司定向收購農戶農產品、農戶向公司購貨並銷售的情況。
「擔保公司+農戶」是第二種模式。由擔保公司為農戶提供保證擔保,主要適用於農業龍頭公司、經濟合作社等,在他們推薦或承諾基礎上,經擔保公司認可,為此類農戶群體提供擔保。
第三種是農戶之間互相擔保、責任連帶。一般3人及以上農戶組成一個小組,一戶借款,其它成員聯合保證,在貸款違約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還推出了房地產抵押、林權質押,以及自然人保證等靈活方式來解決擔保問題。所謂自然人保證,即保證人要求是政府公務員、金融保險、教師、律師、電力、煙草等具有穩定收入的正式在職人員或個私企業主。
❸ 農民小額貸款渠道有哪些
銀 行 、 農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 民 間 借 貸 。 目 前 我 所 知 道 的 有 這 三 種 吧 , 一 般 來 說 銀 行 貸 給 農 民 的 幾 率 很 低 , 農 村 信 用 合 作 社 還 可 以 , 就 是 手 續 比 較 麻 煩 , 放 款 也 比 較 慢 , 民 間 借 貸 利 率 比 較 高 點 , 不 過 網 上 申 請 放 款 快 、 額 度 也 比 較 高 , 還 可 以 享 有 免 息 期 , 還 是 很 不 錯 的 , 推 薦 你 使 用 農 友 寶 , 我 剛 剛 用 過 , 使 用 方 便 , 申 請 也 非 常 簡 單 , 當 天 就 放 款 了 , 非 常 適 合 急 需 用 錢 的 農 產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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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關於農戶小額貸款。。。
貸款可以做抵押貸款,信用貸款兩種。如果有抵押物就可以向銀行或信用社提出申請。如果沒有的話也可以由鄉或村提供擔保,按照國家農村小額貸款的規定向農村信用社申請就可以了。
❻ 急!!!農民小額貸款!!!!!!
只有農村信用社有小額農貸,不會太好辦.憎多粥少啊,
❼ 金融機構對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徵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文件規定:「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徵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44號)第一條相應廢止。
......
三、本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借款人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本通知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於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文件規定:「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具體政策口徑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