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應該填列到「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還是「收到其他與經營活動有關」
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
企業要根據自已的經營性質進行分析填列。
B. 銀行會計在確定貸款利息收入的時候應該在什麼時候是款項剛帶出去的時候還是資產負債表日為什麼
銀行確定利息收入的日期一般在結息日,即每個季度末月的21日(3月21日、6月21日、9月21日、12月21日)。
當然,還清貸款時,也會結息,這個還清日,也會確定利息收入。
總之,是結息日和銷戶日。不是款項剛帶出去的時候,也不是在資產負債表日。這是由銀行這個行業特點決定的。這與一般的企業不同。
C. 小額貸款公司利息收入應該怎麼進行申報
小愛貸款公司的利息最主要是就是收入唄,你也可以叫他主營業務收入。
D. 利息根本沒有收到為什麼要確認"利息收入"
這就是會計上的「權責發生制」,不是每一個會計期間都會收到利息,但是利息確實已經在該會計期間產生,所以會在該期間確認利息收入
E. 小額貸款公司利隨本清貸款如何確認利息收入
利隨本清只能到期一次確認。
F. 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如何確認並繳納企業所得稅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我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主要負責財稅這一塊。目前,我遇到一個問題,就是「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應如何確認並繳納企業所得稅?」還請您指教。
專業解答
對於金融企業的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國家稅務總局已發出公告,即《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利息收入確認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3號),該公告稱,自2010年12月5日起:(1)金融企業按規定發放的貸款,屬於未逾期貸款(含展期,下同),應根據先收利息後收本金的原則,按貸款合同確認的利率和結算利息的期限計算利息,並於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屬於逾期貸款,其逾期後發生的應收利息,應於實際收到的日期,或者雖未實際收到,但會計上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2)金融企業已確認為利息收入的應收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且會計上已沖減了當期利息收入的,准予抵扣當期應納稅所得額。(3)金融企業已沖減了利息收入的應收未收利息,以後年度收回時,應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納稅。
G. 企業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應何時確認收入實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十八條的規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約定的債務人應付利息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