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12年時候給我老闆做過擔保,到現在為止,我還有責任嗎
首先要看擔保是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可以參見以下法條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期間】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間】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
❷ 我給老闆貸款,老闆是擔保人,最後把錢用公司了,我能直接起訴公司嗎
你給老闆貸款,老闆是擔保人。那就是你貸款,老闆進行了擔保。貸款的錢用在公司了,如果有借據,你可以起訴公司,要求還款。
❸ 老闆叫我們貸款幫他做生意.他做擔保人可以嗎錢時候他用 也是他還 我們要承擔責任嗎
老闆需要員工貸款,說明企業已經到山窮水盡的地步了,只有聽說企業要求員工入股,沒有聽說老闆要求員工貸款幫他做生意。這也說明老闆已經代不了款了。建議慎重、慎重、再慎重。
還不上肯定跟你有直接關系的,銀行可以直接凍結或者起訴你個人的。
❹ 在公司貸款個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合同上,老闆要我代簽別人的名字,我要承擔什麼責任
在公司貨款個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合同上,老闆要我代簽別人的名字,我要承擔什麼責任,你承擔冒充責任。
❺ 老闆叫我幫他貸款,他做擔保,以後的錢誰還
你好,對銀行來說,你和老闆都有還款義務。退一萬步說,即便你賴賬,老闆換了款,他仍然可以找你這個名義上的貸款人追討貸款本息。
❻ 老闆讓員工以員工名義貸款,他做擔保人,從法律上來說會辦理好合法手續。風險很小,要答應嗎。
我覺得像這種以你自己的名義給老闆貸款的事情最好不要做,實際上法律上有很多事情並不是表面上那麼簡單,像你所理解的你的老闆做你的擔保人,你覺得如果這筆貸款還不上的話,你的老闆將成為債務人替你還貸款,那麼其實還有一點你並不清楚,也就是擔保人是分兩種情況的,有一種是如果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那麼法院是可以直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還有一種是需要你注意的,有的保證人要承擔保障責任,首先是要以債務人確實沒有償還能力,並且法院已經執行債務人的財產以後仍然為償還清債務的才會有保證人承擔剩餘的還債責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老闆是第2種保證人的話,法院一旦強制執行,還是首先執行你的個人財產,只有你沒有財產可執行或者不足以償還貸款,你的老闆才會承擔還款責任,這樣的話你的風險就足夠的大,也就是說你才是真正的第一,債務人執行的時候也是以你為主,很有可能你的財產被直行以後債務還清了,你的老闆就逃避了責任,所以說像這種情況一定要慎重,根本就不具有什麼可行性,因為以你的名義給別人貸款,你不覺得這樣的事情做起來很不理智嗎而且平白無故的給自己增加一大筆的債務對於你來說是風險小還是風險大呢?你完全沒有必要答應,你只是一個員工而已做出這么大的犧牲,我想真的不值得。
❼ 幫老闆貸款,老闆夫妻,老闆弟弟,公司名義擔保,現在公司破產了,這個錢怎麼辦
實際貸款人如果還不出,擔保人還,所以擔保是有風險的
❽ 我個人給老闆貸款,老闆是擔保人,最後把錢用公司了,我能直接起訴公司嗎
你這描述的不準確,老闆,不可能即是借款又是擔保人,如果老闆是擔保人借款對象是公司,你當然可以直接起訴公司,但可以連帶起訴老闆,
❾ 如果一家企業貸款手續不正規,擔保人還需要負連帶責任嗎我在莫名其妙的情況下幫我以前老闆的公司擔保了
只要你在擔保協議上簽字了,你就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他們手續不正規你可以請律師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