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急!我爸能不能做農戶小額貸款的擔保人
什麼是農戶小額貸款?
本辦法所稱的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普惠制、廣覆蓋、商業化的要求,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
農戶小額貸款有哪些特色?
1、貸款方式靈活。農戶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多種方式申請貸款。
2、用款方式靈活。根據用款方式不同,農戶小額貸款分為自助可循環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環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額度和期限內,借款人可隨借隨還,通過自助借款方式提款、還款;一般方式下,我行對借款人實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具體用款方式由借款人與我行協商決定。
3、節省利息。自助可循環方式下,農戶小額貸款按照貸款的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可最大程度的減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
㈡ 農戶保證貸款怎麼辦理
一、農戶保證貸款保證人需注意清償能力
實踐中,農戶保證貸款在保證人方面暴露了一些問題,主要就是保證人不具備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其主要成因:
一是保證人在自身借了一定數額的貸款後,又為他人保證借款,或者是先後為多個債務人作保證,所借貸款數額較大,嚴重超過了自身償還和為債務人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二是保證人為家庭成員或一個利益共同體內的成員作借款保證。
如夫為妻保證、父為子保證、母為子保證、生產經營組和經濟聯合體或單位負責人為內部多個成員保證。這些借款絕大多數是用於同一個生產經營項目,借款人與保證人之間有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關系,當生產或經營出現風險損失時,借款人和保證人將遭受同樣的損失,使借款人和保證人的償債能力同時削弱,甚至完全喪失償債能力。
二、農戶保證貸款保證人的責任承擔問題
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的情況,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即使保證人在貸款合同履行期滿後,向商業銀行提供了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銀行放棄或者怠於行使追償權利而致使該財產不能執行的,保證人也可以請求法院在其提供執行財產的實際價值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
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在此活動中,保證人是否還承擔保證責任呢?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三、農戶保證貸款的其他法律問題
保證貸款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處理。
1,關於主體問題。保證貸款合同簽訂時應當特別注意保證人的資格問題,《擔保法》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專門規定了哪些人可以做保證人,哪些人不可以做保證人。一般而言,具有社會公益性質的主體及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不得擔任保證人。
2,保證合同的簽訂。簽訂保證合同在實踐中大致有下列方式:
保證人與貸款人專門簽訂書面保證合同;保證人在借貸合同上簽字或蓋章表示願意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單獨向貸款人出具書面的保證書。
3,保證人的責任。保證可以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以上就是農戶保證貸款在申請和辦理過程中的幾個注意事項了,正所謂有備無患。了解了這些以後,希望各位農民朋友在辦理農戶保證的貸款的時候,切實注意到以上的幾個問題。讓貸款能夠順利正常的辦理。
㈢ 農行小額貸款,擔保人的責任問題!
若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時,發生無力償還貸款本息情形時,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即由擔保人先行償付貸款本息.擔保人可在代償後向借款人追償
㈣ 小額貸款擔保人有什麼法律責任
如果到時候他還不了貸款,擔保人要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即承擔還款責任。
他拿了一張郵政儲蓄的證明 你在上面寫了願意為他做擔保 也蓋了單位的章 工資證明也給他了。這只是貸款擔保的前提條件,你還未在銀行貸款合同擔保人處簽字,這是擔保貸款的必經手續,所以他說的話是真的,還未貸到款。
㈤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1、需要的,一般農村的小額貸款是需要擔保人的,借貸者需要滿足貸款的要求。
2、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需要具備的基本條件:
(1)對借款具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如果對所借金額無法進行償還,審批過程中,信審人員會對所借金額進行重新評估,把風險掌握在可控的范圍內。
(2)具有工商部門辦理的年檢手續,兩類人除外,自然人和無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過高的負債會導致信審員為了規避風險而放棄放款。
3、對於農戶本分的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在18周歲以上(含18周歲),且申請借款時年齡和借款期限之和不超過65(含65)。
(2)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農村信用社規定的其他條件。
(5)農戶小額擔保貸款的保證人擴展閱讀:
農村信用社小額貸款人首先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含),且到借款期限只是年齡不可超過65周歲;借款人擁有能夠償還貸款金額的能力,並且具有償還本息的意願;借款人必須對於民事行為能力完全具備,能為自己的所有行為負責;
借款人每月有一定收入,且月收入高於農村信用社最低收入標准;根據《中國農業銀行「三農」客戶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辦法》,客戶的信用等級評級結果為一般級及以上;借款人品行良好,沒有任何犯罪或者不良情況的記錄;
借款人在農村區域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勞動能力;借款人在農村信用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該賬戶並有一定的存款;借款人申請貸款時無逾期未還貸款,沒有金額巨大的外債;農村信用社其他要求。
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
1、償還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本質特徵是貸款,償還性是信貸資金的第一原則。它既不同於一般商業金融的貸款,也有異於國外的一些機構捐助性資金的運作,更不同於財政資金的扶貧補貼。因此,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高收貸率是維持其貸款活動的持續不間斷進行的最根本前提。
2、信用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服務的基本對象是因貧困而缺少抵押物和擔保人但誠信度較高的農戶群體,如果沿襲商業金融的保證制度或採取變相的抵押擔保方式作為貸款風險的控制手段,就不能體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基本特徵,其服務性也就失去意義。
3、投向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主要用於低收入農戶種植業和養殖業的簡單再生產和小規模擴大再生產的資金供給,以及他們小額的生活消費資金。
因此,一般的農業生產企業、加工運輸企業、工商貿易企業、鄉鎮企業和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不是農戶小額信用貸款的供給對象,農村信用社也不應湊零為整對一些已形成規模化和專業化農業生產經營企業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
4、方便性:商業銀行發放貸款從申貸到放貸有一套較嚴格的程序和手續,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要做到"手續簡便",就要真正落實小額貸款證的總額控制、授期有效,隨時存取、櫃台辦理的信貸承諾。
5、自主性:農村信用社不僅是小額信用貸款的經營主體,更是小額貸款風險唯一承擔者,按照決策和風險責任統一的原則,貸款授權的期限、利率、額度應由農村信用社作出最終的決策,其它行政主體不能幹預,也不能在相關政策和制度上設置間接障礙。
6、"三公性":為防範小額信用貸款的風險和防止發放主體"內部人"控制,在對農戶信用等級和貸款風險評估時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由村黨政組織、農戶代表、信用社員工組成的評估小組是符合農村實際而也有利於"三公",把評級"原則、標准、程序、條件"公開,有利於評估監督,有利於把非市場價格的資金合理均衡地配置到農村的低收入群體。
7、量力性:中國各農村信用社的運作環境差異性大,資金供應關系很不均衡,有的地區農村信用社對負債依存度很高,但負債源又不足,資金供求矛盾突出。因此要按照各信用社負債能力和自身的資產規模量力而行,關鍵是要搞好集約經營,提高小額信用貸款的營銷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