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條件
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成立條件:
1、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章程;
2、小額貸款公司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2000萬元;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3000萬元。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上限為2億元。
3、有符合任職資格條件的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和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及從業經驗的工作人員。
4、有健全的組織機構、業務操作規則和風險控制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其他必要設施。
6、其他審慎性條件。
小額貸款公司是以經營小額貸款,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成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它秉承「小額速貸、有償使用、持續發展」的基本策略,遵循「安全性、流動性、效益型」的經營理念。
成立小額貸款公司必須滿足以上條件,而且小額貸款公司只能在縣級以及各市的涉農區設立,非涉農區不得成立。由於小額貸款公司應堅持為「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服務的原則,因此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以緩解中小企業和「三農」融資難問題。
㈡ 河南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的機構設立
第九條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應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
行政區劃指小額貸款公司所在的縣(市)級行政區劃的名稱。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在設區的市轄區的,其行政區劃應當由設區的市行政區劃名稱與市轄區名稱連用。行業是指「小額貸款」。組織形式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應採取發起設立的方式。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不得冠省級行政區劃。
第十條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公司法》、《指導意見》和《試點工作意見》規定的章程;
(二)有限責任公司應由不高於50個股東出資設立,其中有一個出資最多的第一大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人數不超過200人,其中有一個出資最多的主發起人,且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三)注冊資本為貨幣資本,且應一次繳足。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2000萬元(國家級、省級扶貧工作重點縣不低於1000萬元);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4000萬元(國家級、省級扶貧工作重點縣不低於1500萬元)。試點期間,注冊資本的上限為2億元(國家級、省級扶貧工作重點縣為1億元)。
(四)有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和業務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
(五)有健全的組織機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和有效的管理制度;
(六)有與業務經營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辦公設施;
(七)省中小企業局規定的其它審慎性條件。
第十一條小額貸款公司主發起人(第一大股東)要從管理規范、信用優良、實力雄厚的企業中選擇,並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凈資產3000萬元以上(國家級、省級扶貧工作重點縣不低於1000萬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60%;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余額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產的50%;由主發起人(第一大股東)為主協商選擇其他股東,其他股東應在誠信記錄、經營管理上符合相應的條件;主發起人(第一大股東)持股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20%,其他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股比例不超過10%,但不得低於1%。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無犯罪記錄;
(四)有良好的社會聲譽、誠信記錄,企業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財務狀況良好,入股前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且利潤總額在900萬元(國家級、省級扶貧工作重點縣300萬元)以上;
(六)經營管理良好,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經營記錄。
其他社會組織作為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
第十二條自然人投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
(四)有較強的風險防範意識和資金實力;
(五)具備一定的經濟金融知識。
第十三條小額貸款公司的股權可依法轉讓。
第十四條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應向所在地縣(市、區)政府提出申請,審核合格後報省轄市政府審查,經省轄市政府審查同意後報省中小企業局核准。擴權縣(市)可直接上報省中小企業局核准,同時報所在省轄市政府備案。
申請人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縣(市、區)政府報送以下材料:
(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書;
(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三)出資人承諾書。出資人應承諾自覺遵守國家、省有關小額貸款公司的相關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不從事非法金融活動,保證入股資金來源合法,不得借貸資金入股,不得以他人資金入股;
(四)出資人協議書。股東之間關於出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協議;
(五)可行性研究報告;
(六)公司章程;
(七)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八)擬任職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任職資格證明材料;
(九)股東為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的,應提供最 近3年的經有證券從業資格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十)律師中介機構出具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關聯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十一)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
(十二)公安、消防部門分別對營業場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十三)公安、人民銀行分別對股東出具的無犯罪記錄和信用記錄證明;
(十四)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十五)省中小企業局規定的其它材料。
第十五條縣(市、區)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材料應進行認真審核把關,並擬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報方案,內容包括:
(一)縣(市、區)政府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書;
(二)縣(市、區)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風險承擔防範與處置責任的承諾書;
(三)本意見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申請材料。
第十六條省中小企業局對同意核準的申請材料,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核准意見。對不同意核準的申請材料,應當處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做出核駁意見。
第十七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自省中小企業局核准之日起90日內,憑核准意見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
試點期間,小額貸款公司暫不允許設立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當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並依法繳納各類稅費。
第十九條小額貸款公司在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二十條小額貸款公司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開業。開業前30日內向省中小企業局、當地公安機關、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派出機構報送相關備案資料。
㈢ 如何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
①有5家法人股,聯系盈利並納稅滿2年。
②不可從事金融行業。
③5家注冊資金總和1個億以上,趴賬半個月至一個月。
④地址必須是寫字樓、辦公樓。
⑤5家必須有1家主發起人,主發起人有一定的品牌影響力。
⑥人員:法人、高管、監事必須為從業5年的金融行業人士。
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
首先在籌建階段,小額貸款公司的最長籌建期最長期限是自批准之日起6個月內,經過縣級主管部門受理和初審,由市級主管部門復審,省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然後公司達到開業條件,其開業申請由縣級主管部門受理和初審,由市級主管部門復審,省政府主管部門批准。
經批准開業的小額貸款公司,由省政府主管部門發放批准文件,並憑批准文件在批准之日起2個月內,按正常程序辦理注冊、登記等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之後,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中國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機機構報送相關資料。
(一)籌建申請書;(二)可行性研究報告;(三)籌建工作方案;(四)籌建人員名單及簡歷;(五)發起人或出資人基本情況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發起人或出資人最近2年經審計的會計報告;(六)其他材料。
(一)開業申請書;(二)籌建工作報告;(三)章程草案;(四)擬任職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資料;(五)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六)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七)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材料;(八)其他材料。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㈣ 小額貸款公司的成立條件審批機構
①有5家法人股,聯系盈利並納稅滿2年。
②不可從事金融行業。
③5家注冊資金總和1個億以上,趴賬半個月至一個月。
④地址必須是寫字樓、辦公樓。
⑤5家必須有1家主發起人,主發起人有一定的品牌影響力,因為這樣審核容易通過。
⑥審批時間:不超過60個工作日。
⑦人員:法人、高管、監事必須為從業5年的金融行業人士。
審批機構是區縣金融辦、市金融局。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有不明白的可以隨時咨詢我。
㈤ 成立一個小額貸款公司,都需要什麼手續
需要注冊,通過正規的模式走,符合國家的規定等,具體的要按照開公司的手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