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擔保人被列入黑名單對擔保人自己有哪些影響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㈡ 貸款人和擔保人被列入失信名單後若貸款人去世,擔保人的拉黑會不會取消
當然不會,除非貸款還清,然後向銀行申請解除黑名單才行,盡管如此,你的徵信記錄上有不良行為記錄,會影響你以後貸款。
㈢ 同一筆貸款,兩個擔保人進入失信名單,一個沒有,為什麼
因為還款人沒還錢,所以同一筆貸款,兩個擔保人進入失信名單,一個沒有。
㈣ 擔保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借款人已還完款,擔保人如何取消失信
擔保人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是基於借款未按時償還的懲戒。
現在借款人分已還完款,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事實已不復存在,借款人以及擔保人可以向法院執行局申請撤銷。
㈤ 給別人擔保被法院執行會列入法院黑名單嗎
都已經被法院強制執行了,說明擔保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已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了。
被執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1、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2、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3、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4、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5、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可以對失信被執行人採取的行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費行為,包括禁止乘坐飛機、列車軟卧;
二是實施其他信用懲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機構貸款或辦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不得擔任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
㈥ 民間借貸擔保人會進黑名單嗎
借貸如果不按時償還,債權人告上法院後,不止擔保人會成為失信人員,就連沒有簽訂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的配偶同樣會成為失信人員
㈦ 擔保人可以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嗎
擔保人可以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因為擔保人有擔保償還債務的義務,如果經起訴未按照法院判決進行償還,會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後,只要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根據《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 被執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二)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三)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四)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五)違反限制消費令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7)貸款擔保人進入失信名單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二條 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