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給朋友擔保銀行貸款到期朋友沒還,擔保人的妻子和家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妻子和家人沒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由此可知,擔保只針對的是擔保人,與擔保人的家人無關。
(1)擔保人配偶沒有還完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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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貸款擔保人配偶有償還義務嗎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三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從以上規定看,法院可以執行被執行人的養老金,但應當給 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留下必要的生活費。 至於被執行人的配偶,如果與被執行人沒有特殊的約定,其養老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執行。
Ⅲ 夫妻雙方貸款未還,法院起訴男方和擔保人,而妻子現在沒關系了嗎
擔保貸款需要夫妻雙方都要親自到場且當面簽字才有效的。如果一方暫時到不了,需要去當地公證處做授權委託公證的,被委託方拿著公證書去銀行代簽也是可以的。『擔保貸款,是指由借款人或第三方依法提供擔保而發放的貸款。擔保貸款包括保證貸款、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按擔保方式不同分為: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1)、保證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保證方式,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2)、抵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3)、質押貸款:是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按貸款期限分為:短期貸款、中期貸款和長期貸款。具體劃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應條款。
Ⅳ 丈夫做了別人的貸款擔保人,妻子在銀行有存款。當貸款人沒及時還清貸款,擔保人妻子的賬號會被凍結么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根據該規定,如果銀行在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過程中將你列為共同被告,而且有證據證明該詐騙款用於你們共同生活,那麼你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如果你有證據證明沒有用於共同生活,那麼只能由丈夫個人承擔責任,用其個人財產賠償銀行。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負的債務;2、因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3、夫妻一方或雙方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4、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5、因贍養老人所負的債務;6、其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債務一定是出於、源自、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
Ⅳ 續貸時擔保人去了,夫妻雙方有一方沒去,續貸手續給辦了嗎很著急,請解答;
辦不了。續貸時候簽的字和第一次貸的時候必須一致的、
Ⅵ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夫妻雙方簽字,有沒有具體文件規定
《擔保法》
第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證;
(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婚姻法》
第十九條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Ⅶ 我給人擔保了貸款,但是他沒還,那我老婆的財產會不會受影響
在借款人還款違約的情況下,擔保人承擔全額償還借款本息的義務
擔保人的還款義務,在擔保人個人財產(未婚)或夫妻共同財產(已婚)的范圍內履行
除非是你妻子的婚前個人財產,否則夫妻共同財產都一並承擔還款責任
如果貸款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擔保人的夫妻共同財產都可能被申請財產保全,判決下來後都在可能的執行范圍之列
不是至親,不到萬不得已,不要替任何人做擔保
Ⅷ 給別人做擔保人,如果擔保人配偶徵信有問題影響借款人辦理貸款么
會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8)擔保人配偶沒有還完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相關法條:
第二條 在借貸、買賣、貨物運輸、加工承攬等經濟活動中,債權人需要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可以依照本法規定設定擔保。本法規定的擔保方式為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第五條 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Ⅸ 夫妻雙方幫別人擔保貸款簽字借款人沒有還錢然後現在擔保人還可以貸款買房嗎
如果債權人因為借款人沒有還款,而對擔保人提出法律訴訟,並經法院審理判決擔保人須履行借款人擔保責任,那麼擔保人依然沒有及時履行擔保人責任時,擔保人申請貸款買房時,銀行風控部門通過大數據查詢就會否決貸款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