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的民辦幼兒園像貸款怎麼能貸到低利息呢。
專業全國私立幼兒園、私立醫院等大額融資,利息5-8厘,有需要的私信
『貳』 你好,辦幼兒園可以貸款嗎
你是新開園還是在經營中的幼兒園需要貸款?如果是在經營中的幼兒園需要貸款,是有專門針對幼兒園的信用貸款的。如果是新開園,那估計只能以個人名義辦理房產抵押等等貸款了。
『叄』 幼兒園產業產權人能在銀行做抵押嗎
幼兒園產業產權人如果房產證是寫的是自己的是可以在銀行做抵押貸款的,借貸者還要滿足抵押的申請條件。
幼兒園產業產權人在銀行做抵押需要滿足如下:
一、幼兒園產業產權人在銀行做抵押申請條件:
1、房屋性質:住宅,寫字樓、別墅、商品房、成本價房、經濟適用房(對經濟適用房要求嚴)並且產權明晰20年以內;
2、抵押人(年齡正常值18-65周歲)並且身體健全;
3、抵押人徵信近2年不得連3累6;
4、抵押人可以證明還款來源以及其他資產(大額定期存單,二套房產,股票,基金等)
5、抵押人或借款人在京有公司是法人或占股30%以上;
6、實際用款用途明確。
二、幼兒園產業產權人在銀行做抵押准備資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如單身需開單身證明);
2、借款人婚姻狀況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家庭房產、車產權屬於證件及復印件,其他資產證明材料(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契證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主要銀行賬戶近6-12個月對賬單(加蓋銀行業務章);
5,家庭民間借貸的借條等書面證明材料;
6,評估報告;
7,對公6-12個月的銀行對賬單等。
『肆』 私立幼兒園可以做為借款主體嗎私立幼兒園的房產名字寫的是法定代表人名字,可以抵押嗎
可以的,只要這家私立幼兒園有營業執照的話就行啊 私立幼兒園的房產名字寫的是法定代表人名字,可以抵押
『伍』 私立幼兒園房產抵押貸款問題
你的主張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原因如下: 第一我國和明確規定以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的機構的不動產不得對外設定抵押,但是這些公共機構可以用自己的不動產對自己的債務設定抵押,而且所設定的抵押必須是他們自己享有所有權的,也就是房產登機,但是你的情況不屬於這樣的情況; 首先關於什麼是公共利益的機構,在我國現在沒有明確的法律界定,因為你根據生活常識都可以得之,現在的醫院和學校早都已經商業化了(義務教育公辦院校,大學除外),所以至於你的幼兒園是否是企業單位已經不是本案的關鍵了. 關鍵你你所辦理的這個幼兒園第一不是企業單位,第二你的幼兒園對你的房屋並不享有所有權,換言之,房屋登記的產權人不是幼兒園. 而你貸款的時候,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貸款,且該房屋和土地的產權人和使用權人是你自己,所以銀行要求主張抵押權,你以幼兒園使用進行抗辯是不會得到支持的; 至於你和幼兒園到底是什麼關系,那是另外一回事,有可能使借用,出租,那是另外一回事.打個比方,你的幼兒園在別人的地方租了一個地方經營,在你租賃期間,銀行要求行使抵押權,房屋的出租人說我把這個房子租給了幼兒園,你們銀行和法院不能行事抵押權,你覺得這樣的抗辯可能嗎? 當然銀行行事抵押權.按照你抵押和租賃的先後關系,有可能按照"買賣不破租賃"或者承租人向出租人主張違約責任的規則走,但是由於幼兒園是你自己開的,房屋所有權也是你自己的,所以也不在這樣的情況.
『陸』 私立幼兒園可以貸款嗎最多能貸款多少是否有抵押
可以,貸款一般需要人擔保的,看擔保人是否有實力。最普通的差不多2W左右
『柒』 幼兒園貸款都需要什麼
專業私立幼兒園、私立醫院等大額融資,辦學許可證三年以上(三證齊全),學生招生規模已達到280人以上,單個學生年收費年收費年收費8000以上,即可辦理100-200萬左右的貸款,全國大部分地區都可辦理,利息5-8厘
『捌』 私立幼兒園財產可以抵押嗎
某企業在貸款時想以私立幼兒園財產作抵押,但不知道有無法律障礙。筆者簡單分析如下: 我國《擔保法》 第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這條規定裡面有兩個詞語值得注意:一是公益,二是保證人。該條禁止以公益為目的的幼兒園做保證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頒布的《擔保法司法解釋》第五十三條里明確了這一點: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其 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以外的財產為自身債務設定抵押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抵押有效。 2007年頒布的《物權法》 第一百八十四條 也有類似規定: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主要指教室、宿舍、食堂、體育設施、實驗設施等。幼兒園的游戲設施也應該算教育設施。除了這些,其餘的可以抵押。 幼兒園接送孩子的大巴車算不算教學設施?可不可以抵押?筆者認為, 教育設施僅僅指直接用於教學的設施,大巴車是交通設施,不是教育設施,可以用於抵押。 《擔保法》制定於1995年,當時國內私立的幼兒園並不多見,基本上都是以公益為目的的公立幼兒園。 《物權法》頒布於2007年,同樣沒有明確區分公立還是私立,僅僅限制了「 以公益為目的」。 筆者翻閱法律法規,終於在2002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里找到了答案。該法第三條規定: 民辦教育事業屬於公益性事業, 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組成部分。 結論:私立幼兒園屬於民辦教育事業,屬於公益性事業,因此適用《物權法》第 一百八十四條 的規定,其教育設施不得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