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的區別是什麼
具體說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哪種合算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既然有這兩種貸款方式,也是適用不同的貸款人群。
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就是按揭人(買方者)通過分期付款方式來取得所購商品房的所有權。它對買房者來說有兩方面含義:一是房款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分期付;二是在分期付款階段,房子的所有權被「按」著,要等到全部付清才能「揭」(取)到手。另外,按揭售樓涉及到三方債務關系——即按揭人(買房者)、發展商(賣房者)、按揭權人(一般為有關銀行)三者關系。它的程序是,由按揭權人(銀行)先與發展商簽定買房合同,並預付部分購房款;然後由按揭人(買房者)憑該合同與按揭權人(銀行)簽訂按揭合同,由銀行向發展商付清餘下的購房款,而買房者定期向按揭銀行付款,直到按規定付清「按揭款」,按揭過程即告結束。
抵押貸款是買房者(抵押人)向銀行(抵押權人)借錢的方式。即買房者用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與銀行簽訂抵押合同,以不轉移所有權方式作為按期向銀行歸還貸款的保證。此項貸款須付利息,買房者(抵押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本息後,便可收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權證」與「土地使用證」。這就是說,買房者在還清貸款之前,事實上並不真正擁有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若違約不按期歸還貸款,銀行可以依法作出處理。
按揭是國際上種通行的房產銷售方式,它與抵押貸款雖然性質不同,但在「按住房屋所有權」來保證債務(分期付款和按期還款)履行這點上殊途同歸,完全一致。
Ⅱ 抵押貸和按揭貸的區別
抵押貸款,是指用抵押物做抵押,然後辦理貸款,而按揭貸款,是你買房或者買車後按月還款,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關於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目前比較流行的貸款方式,適合資質和信用一般,名下有符合條件的抵押物的用戶,提供憑證就可以申請額度高的貸款。那麼房屋抵押貸款怎麼申請呢?完成這些申請流程就可以了。
1、選擇貸款機構: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首先且關鍵的一步就是選擇正規的貸款機構,雖說銀行貸款利率低,安全可靠,但是其審批速度和貸款要求相對較慢且較高。而民間借貸雖說利率多,但是審核要求低,辦理速度快。所以說,選擇一個合適自己的貸款機構是整個貸款流程中至關重要的一步。
2、遞交申請及申請材料:選擇合適的機構後便可帶申請機構要求的材料來提交申請。
3、初步審核:貸款機構會對我們之前交上去的基本材料做初步的審核,審核需要符合相關的要求。
4、評估:一般貸款機構特別是銀行都要求到指定或者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時會收取評估費,不同機構的收費可能不太相同,另外不同地區的收費標准也不一樣。
5、審批貸款簽合同:貸款機構會根據之前提交的材料和評估報告再次進行審核,審批通過之後就會跟你溝通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問題,溝通好之後就可以簽訂合同。
6、辦理抵押登記、放款。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借款能貸多少還要根據具體情況來具體分析,因為這其中需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大家還是需要在辦理房屋抵押借款之前了解清楚房屋的評估因素和辦理手續,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Ⅲ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利息各是多少
按揭貸款是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房屋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借款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後,再重新收回物業所有權。一般稱物業所有權轉讓方為按揭人,受讓方為按揭受益人。可見,在按揭貸款過程中,按揭受益人經轉讓成為物業所有者,按揭的基本特徵是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即抵押是不轉移所有權為前提,抵押權人在抵押的房地產上設置抵押權作為限制性物權。這一行為中債務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一旦債務人履行債務,還清本息,業主獲得完整產權。
以上二者的主要區別,在於借貸過程中是否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這也決定了二者法律關系以及運作上具有不同的特徵。
二者在法律上的區別
由於按揭貸款要產生所有權的轉移而抵押貸款則並不變更所有關系,因此,二者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及享有權益不同。按揭中,按揭受益人經過所有權轉讓成為所有權人,享有擔保物的所有權,按揭人則只有對擔保物的他項物權;抵押過程中並未發生所有權轉移,抵押人仍保留了擔保物的所有權,抵押權人是非所有權人只享有抵押權,即對抵押物的支配權。
按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所有權屬於財產權,抵押權等他物權則歸於「與財產權有關的財產權」。因此在法律關繫上,按揭受益人享有主要財產權,而按揭人享有的主要是「與財產有關的財產權」。抵押中卻恰恰相反,抵押權人只享有「與財產權有關的財產權」,財產權歸抵押人。是以按揭受益人和按揭人的法律地位、權利方向和抵押權人、抵押人之間的法律地位、權利方向基本相反。
二者在運作及目的上的區別
借貸中的抵押擔保,基本目的在於保證債務的履行,一旦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可以通過擔保物的變賣收入來保證債權人的實現,在這一點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基本相同。
在借款目的上,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也不完全相同。房地產按揭貸款通常指住房按揭,而房地產抵押貸款的范圍則廣泛得多。按揭人的目標指向和按揭物往往是同一的,借款的目的是購置房屋,取得房屋產權。而抵押人則是已具有抵押的房地產產權的情況下進行抵押,其目的不是為了抵押物,而是為了其他的目的借款。這一差別反映在運作程度上,表現出兩種貸款方式操作上的差別。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其基本程序是在抵押人先取得產權證的前提下,辦理他項權證,以產權證作抵押而持有他項權證。按揭則是在按揭人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情況下進行的,一般是先辦理他項權證作為抵押擔保,產權在付清購房款後,由房地產開發單位轉給按揭受益人,所有權證由按揭人持有。
此外,抵押貸款和按揭貸款牽涉的當事人不同。抵押貸款一般牽涉兩個當事人: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般不需要擔保人,是單純的「指物借錢」。按揭貸款是在按揭人和按揭受益人均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進行的,需要原所有人或業主做中間人,以便實現錢、物、權分離狀態下的運作。
Ⅳ 買房子,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按揭貸款和抵押貸款的區別:
一、按揭貸款:
按揭貸款是指以按揭方式進行的一種貸款業務。如:住房按揭貸款就是購房者以所購住房做抵押並由其所購買住房的房地產企業提供階段性擔保的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所謂按揭是指按揭人將房產產權轉讓按揭,受益人作為還貸保證人在按揭人還清貸款後,受益人立即將所涉及的房屋產權轉讓按揭人,過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權。
二、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指債務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佔有財產,以財產擔保的債務一經償還,財產所有權的轉讓即告結束,設置抵押的目的,主要保障債權人在債務中不履行債務時有優先受償的權利,而這一優先受償權是以設置抵押的實物形態變成值來實現的,所以抵押是以抵押人所有的實物形態為抵押主體,以不轉移所有權和使用權為方式作為債務擔保的一種法律保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