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車抵押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車子抵押後一般不需要再提供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一十三條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② 汽車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通常狀況下,申請車貸是不需要擔保人的,因為車貸實際上就是按揭貸款,相當於包所購的汽車作為抵押物,只有借錢方將車貸全部還清後,才能完全擁有汽車的產權。只有在申請人個人資質不高的狀況下,例如:信用記錄不良,還款能力較弱等,只有提供汽車擔保人才可以 成功 獲貸,否則銀行不會放貸。那麼,汽車貸款擔保人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汽車貸款擔保人條件:
1、除擔保以外,沒有參與車貸整個歷程,與整個車貸無牽連;
2、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和資產,具備代替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
4、在當地有固定住所,有本地戶口或居住證明;
5、個人徵信良好。
二、汽車貸款擔保人責任:
1、擔保責任;
2、連帶責任。 @2019
③ 用車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方的汽車或自購汽車為抵押,從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獲得的貸款。汽車貸款需要擔保人嗎?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汽車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是的,但是擔保形式靈活多樣。
1.購車人配偶必須與共同購車人同時辦理購車手續;
2.購買的車輛必須作為抵押物;
3.必要時,可要求客戶提供不動產證明或其他有效證明和有價證券作為抵押物;
4.經銷商認可的自然人或法人為保證人。
貸款擔保人條件:
1.保證人必須年滿18周歲至6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擔保人一般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擔保人需要為其還款,父母可以為子女擔保貸款。
④ 車貸擔保人承擔的責任,車貸為什麼要擔保人
有些辦理汽車貸款的顧客由於自身經濟情況不夠良好,就需要用到擔保人做擔保,或者自己為了幫助朋友去作為擔保人,那麼車貸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其實也就是當借款人沒有在期限內還完貸款或者跑路的話,就要擔保人來還清貸款。⑤ 抵押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抵押貸款不一定還要擔保人。如果房屋抵押的金額打折後能覆蓋貸款金額,就不需要要擔保。如果房屋的價格不能覆蓋貸款金額,就需要找擔保人。擔保可以有保證、質押、抵押等形式,擔保人是其中的保證,質押一般適用於動產擔保,抵押則適用於不動產擔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⑥ 做車輛抵押貸款還需要擔保嗎
需要,但擔保形式靈活多樣。
1、購車人配偶必須作為共同購車人同時來辦理購車手續;
2、所購車輛須作為抵押物;
3、如必要,可要求客戶提供房產證或其他有效證件及有價證券作抵押;
4、由經銷商認定的自然人或法人作擔保。
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65歲之間,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時足額還款的能力;
4、擁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擔保人一般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當借款人不能還款時,擔保人需替其還款,可以用父母為子女擔保貸款。
⑦ 貸款買車都需要擔保人嗎
不需要擔保人。
《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九條借款人申請個人汽車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連續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國人;
(二)具有有效身份證明、固定和詳細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穩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夠償還貸款本息的個人合法資產;
(四)個人信用良好;
(五)能夠支付規定的首期付款;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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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貸款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七條貸款人應通過定期清點經銷商采購車輛、零配件存貨,以及分析經銷商財務報表等方式,定期對經銷商進行信用審查,並視審查結果調整經銷商信用級別和清點存貨的頻率。
汽車貸款發放實施貸款最高發放比例要求制度,貸款人發放的汽車貸款金額占借款人所購汽車價格的比例,不得超過貸款最高發放比例要求;貸款最高發放比例要求由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宏觀經濟、行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另行規定。
第二十八條貸款人應建立汽車貸款預警監測分析系統,制定預警標准;超過預警標准後應採取重新評價貸款審批制度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