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丟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房屋抵押合同丟了可以進行補辦,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仍然受到合同內容的約束,不受影響。合同自達成合意簽訂之日起就成立生效,合同丟了並不會影響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2. 購房抵押貸款合同原件丟失怎麼辦
法律分析:丟失後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後丟失的,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 第二十九條 簽訂借款合同:?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保證貸款應當由保證人與貸款人簽訂保證合同,或保證人在借款合同上載明與貸款人協商一致的保證條款,加蓋保證人的法人公章,並由保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姓名。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應當由抵押人、出質人與貸款人簽訂抵押合同、質押合同,需要辦理登記的,應依法辦理登記。
3. 銀行貸款合同丟了怎麼辦可以補嗎
一、銀行貸款合同丟了可以補嗎
1、銀行貸款合同丟了可以補。補辦方法如下:
(1)借貸人可前往開發商或房管局重新復印一份;
(2)若借貸人在還未辦銀行按揭前就丟失了貸款合同,那麼還需借貸人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後,再拿著有關證明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再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即可;
(3)若申請貸款買房辦理的是公積金貸款,沒有購房合同原件的話,借貸人也可提供當地房屋交易中心有蓋章的信息證明即可。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二、銀行貸款的流程有哪些
1、申請貸款,攜帶資料到銀行網點申請貸款;
2、審核,銀行對申請人的徵信、資產、個人資料等信息進行核實;
3、簽訂合同,通過審核後,銀行與貸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4、貸款發放,銀行按貸款合同規定按期發放貸款;
5、歸還貸款,貸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歸還貸款本息。
4. 房屋抵押合同丟了怎麼辦
一、 房屋抵押合同 丟了怎麼辦? 在貸款合同丟失的情況下,可以攜帶本人有效 身份證 到經辦行,讓銀行重新給一個原合同的復印件。如果辦理的是 公積金貸款 ,那麼可以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到 公積金 中心查檔,但是很多單位嫌麻煩不願意查,如果是這樣也可以到 房產抵押 部門查檔,但是需要繳納一定的手續費。 無論如何,在簽訂了貸款合同之後,必須把它保管好。房屋 按揭貸款 償還後,借款人需先通過貸款合同的還款證明,才能到產權部門辦理產權 抵押 注銷手續。簡而言之,貸款合同在未來很可能會派的上用場。 二、簽訂 抵押合同 時要注意什麼? 1、明確抵押合同是主合同( 借款合同 )的從合同,主 合同無效 時,抵押合同也無效。目前我國法律是禁止企業間進行借款的,而對個人之間借款沒有此規定,故在簽訂抵押合同時要特別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 2、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3、抵押合同中不能約定「在 債務 履行期屆滿, 抵押權 人沒有清償債務能力時,就將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給 債權人 所有」。此約定沒有法律效力。 4、用必須辦理抵押登記的財產比如房產、土地、汽車等作抵押物的,應向有關部門申請抵押登記,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財產作抵押物的,可以自願向公證部門申請抵押登記,並且只有辦理了抵押物登記手續的,才有對抗第三人(抵押合同以外的人)的效力。 5、注意辦理抵押物登記的法定部門。僅僅以 土地使用權 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以車輛、船舶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以企業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綜上所述, 房屋抵押 是常見的抵押方式,經辦人到銀行辦手續,要簽署一份房屋抵押合同,這份合同很重要,應當妥善保管。一旦遺失,人們要及時補辦,到銀行索要復印件。一般來說,銀行會配合的。房屋抵押合同裡面對抵押房屋價值、抵押人、抵押年限等都做出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