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商行貸款需要什麼條件和證件
身份證、銀行流水等。
辦理銀行貸款需要准備的證件:
1、有效身份證件。
2、常住戶口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固定住所證明。
3、 婚姻狀況證明。
4、 銀行流水。
5、 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證明。
6、 徵信報告。
7、 貸款用途使用計劃或聲明。
8、 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拓展資料:
一,基本信息 農村商業銀行,簡稱:農商銀行,是由轄內農民、農村工商戶、企業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共同入股組成的股份制的地方性金融機構。農村合作銀行要全部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
二,農商銀行貸款條件
1,申請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沒有違法犯罪記錄;
2,申請人年齡為18周歲到60周歲之間;
3,在申請貸款的當地有穩定的住所,並且能夠提供證明;
4,有農商銀行的賬戶;
5,農商銀行貸款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條件
1,辦理抵押貸款提供房產證就可以,通過評估,多能貸房屋價值的70%。
2,若沒有房產抵押或者需要的資金比較小的話,還可以申請辦理小額信用貸款。 申請農商銀行貸款需要注意的是,申請人信用良好,沒有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用作購房、炒股,賭博等行為;你只要符合銀行個人小額貸款申請條件後,提供身份證、穩定的住址證明、穩定的收入來源證明就可以辦理小額貸款業務。
四,農村商業銀行貸款的流程:
1,自願申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戶口或經營所在地的基層就業平台(有的可直接向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證件或有關證明;
2,審查推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推薦給小額貸款擔保機構。擔保機構是指根據有關規定受託運作小額貸款擔保基金的擔保機構;
3,承諾擔保。擔保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進行項目審查,對符合條件的辦理承諾擔保手續;
4,發放貸款。對擔保機構承諾擔保的借款申請人,經辦銀行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後簽訂合同、發放貸款。經辦銀行是指與小額貸款擔保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開展小額擔保貸款業務的各級各類金融機構。
❷ 農商銀行抵押貸款
一般正規銀行的抵押貸款手續都是很嚴肅的,所以時效性可能會比較慢
❸ 農商銀行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基本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作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2.除自然人和不須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3.農村在貸款社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並在該賬戶內保留有一定數額的支付保證金;自願接受貸款社的信貸及結算的監督檢查,能夠保證定期向貸款社報送經營計劃和相關業務、財務報表;
4.申請保證、抵押貸款的,必須具有符合規定的貸款保證人、貸款抵押物或質物。貸款保證人必須是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存款賬戶並具備良好的經濟效益和資信度的企業或經濟實體。貸款抵押物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原則上應以不動產(如房屋、土地)為主,須具有商品性,且易於變現;
5.農村信用社貸款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6.申請固定資產、房地產等項目貸款的,貸款人的所有者權益、自籌資金比例必須達到國務院規定的要求,同時必須按項目管理的要求,提交完整、規范、有效的文件資料;
7.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的50%;?8.農村信用社貸款人必須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貸款卡,並按要求辦理年檢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
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❹ 農商行住房抵押貸款程序
農商行住房貸款程序流程,1.借款人申請,2.銀行調查、審查、審批。3.簽訂合同。4.辦理抵押登記。5.單筆用信申請,單筆用信審批。6.貸款發放。7.貸款收回。 《貸款通則》 第二十二條 貸款人的權利: 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序自主審查和決定貸款,除國務院批準的特定貸款外,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二、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三、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四、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帳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五、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貸款人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六、在貸款將受或已受損失的,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
❺ 農商銀行抵押貸款要多長時間
農商銀行辦理貸款評估一般當天可出結果,評估後一般需要10-15個工作日即可放款成功,具體的時間需要依據貸款機構的放款時間為准。
辦理貸款一般需要滿足條件:
(1)有合法的身份、年齡在18-65周歲(含)、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3)有合法有效的抵押物證明材料;(如房產證、土地證等)
(4)已購且辦理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已還款一年以上,貸款余額小於抵押住房價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權屬證書,房齡在10年以內;
(5)能夠提供貸款行認可的有效擔保;
(6)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❻ 我有棟房子,請問可以在農商銀行如何辦抵押貸款
行房屋抵押貸款,從申請到放款一般至少需要十五天。
一、銀行貸款流程:
1、先提交一份個人貸款申請書;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房產進行評估;
3、根據評估價、借款人提供的資料進行貸款審查;
4、審查通過後到律師事務所簽定借款合同,同時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抵押手續;5.銀行放款 。
二、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把資料送到銀行進行審批,最起碼要得15個工作日,貸款辦理完成。
三、貸款所需要的資料:1.身份證,2.婚姻證明,3.收入證明(連續幾期),4.戶口本,5.房地產權證(或有價單券),6.擔保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7.銀行需要提供的資料。
1、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2、根據個人具體情況,可選擇不同特殊類型的貸款產品:月還款能力較弱者:適合置換式房貸,置換式房貸可將貸款年限延長至30年,區別於普通抵押消費貸款20年的期限,分攤了月還款壓力,適合月還款能力較弱的年輕人。
資料來源:網路詞條抵押貸款
❼ 農商銀行房產抵押貸款利率是多少
一、短期貸款:一年以內(含一年),年利率:4.35%
二、中長期貸款:一年至五年(含五年),年利率:4.75%;五年以上,年利率:4.90%
三、個人公積金貸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2.75%;五年以上,年利率3.25%
農村商業銀行貸款流程
1、借款人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填寫借款申請表,提交銀行規定的相關資料;
2、銀行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審核提交的相關資料;
3、資料審核通過,調查通過,審批通過;
4、銀行與借款人簽訂貸款合同以及落實放款的條件和貸款需要抵押的手續;
5、開立銀行賬戶,銀行發放貸款;
6、借款人按照銀行規定,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貸款還清,合同終止。
《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中長期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實行一年一定。貸款(包括貸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內應分筆撥付的所有資金)根據貸款合同確定的期限,按貸款合同生效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計息,每滿一年後(分筆撥付的以第一筆貸款的發放日為准),再按當時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長期貸款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為結息日。對貸款期內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計收復利,貸款逾期後改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❽ 農商銀行房產抵押貸款
關於農業銀行貸款這個問題,它本身就需要一個審核和辦理手續的過程,遇到事情還是要及時咨詢一下辦理相關業務的銀行業務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條 抵押權設立前,抵押財產已經出租並轉移佔有的,原租賃關系不受該抵押權的影響。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❾ 農商銀行抵押貸款流程
法律分析:一、根據申請的貸款額度及銀行許諾的抵押率推出抵押物的評估總價值。二、攜帶抵押土地區域圖到國土局地籍科進行土地測繪。三、根據抵押測繪圖到不動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出具評估報告。四、與銀行信貸人員一起帶著評估報告及公司的相關證件到國土局地籍科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