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證件
做別人銀行貸款擔保人一般需要擔保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戶籍薄,擔保人月收入證明,流水賬單。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資格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四)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貸款擔保人責任:只要是我國公民就有擔保的資格。具不具備擔保能力,由各金融機構的信貸部門考核。一旦考核通過,擔保人承擔債務的連帶責任。即債務人一旦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有權要擔保人來承擔債務。
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建議應在擔保合同上寫明,只有當債權人通過訴訟,確實無法收回貸款的情況下,你才履行擔保責任。這樣會最大限度的保障你擔保人的權利。比如說債務人只要有套房沒有被拍賣,擔保人都可以拒絕履行擔保責任。貸款擔保是指按合同約定,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一種保障債權人實現債權的法律措施,當債務到期未受清償時,債權人依法行使擔保權以清償債權的法律行為。貸款擔保的充足、可靠程度直接影響對貸款質量的判斷。特別是借款人第一還款來源無法滿足還款需求時,貸款擔保往往從次要還款來源變成直接、現實的還款來源。
B. 個人貸款擔保人都需要什麼手續
(一)在貸款銀行所在地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戶口或有效 居住證明 、年齡在65周歲(含)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 (二)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無不良信用記錄; (四)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且貸款用途符合相關規定; (五)在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六)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四條規定, 保證合同 的內容一般包括被保證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 債務人 履行 債務 的期限,保證的方式、范圍和期間等條款。
C. 個人貸款擔保人都需要什麼手續
一、成為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的手續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二、擔保人條件
1、擔保人年齡必須在18周歲到65周歲之間;
2、具有良好的信用,沒有過貸款逾期記錄;
3、具有代替借款人還款的意願,如果借款人無法按時足額還款,擔保人願意代替他還款;
4、具有穩定的收入,並且能夠提供資產收入證明,確保具有代替借款人還款的能力。
三、做擔保人需要的證件
1、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
2、擔保物的權證,如房產證等。
3、個人收入證明、工作證明等。
並由債權人、債務人、擔保人三方在擔保合同上簽字。
(3)替別人銀行擔保貸款手續擴展閱讀: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D.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E.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該項債務是主法律關系,擔保是從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人保,即保證,它以人的信用(信譽)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其設立屬於意定,需要保證人和債權人訂立書面的保證合同且無需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衍生問題:
如何解除擔保人關系?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F. 替別人擔保或是貸款,需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不少朋友會遇到這樣一種窘境,需要資金想貸款卻發現自己的資質不夠,那麼此時會想要找身邊資質較好的朋友來幫自己進行擔保來申請貸款。在看來,不管是為別人擔保也好,還是替別人貸款也好,這些都會涉及到法律問題。那麼在替別人擔保或是替別人申請貸款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替別人擔保或是替別人申請貸款時,一定要理性思考。不少朋友礙於情面,會在不慎重的情況下替別人擔保或是貸款。首先需要認真的思考自己的經濟情況,再者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要有清楚的認識。如果不認真思考清楚,萬一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款,那麼自己將承擔這一份責任。
(2)需要清楚的認識自己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少朋友替別人擔保或是貸款存在著一個誤區,心想著貸款反正不是我花的,又或是誰花的錢、誰還錢,這種錯誤的觀念。替別人擔保,就意味著當借款人沒有能力還款時,保證人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即要替借款人還款。而替別人申請貸款,自己就變成了債務人,這中間的關系更為直接明了。
(3)要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朋友替別人申請貸款,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僅憑著兩者之間的信任或是情義,將款項給他人。這就產生了一個弊端,如果雙方關系變化,那麼自己的合法權益將難以維護。所以在交付使用時,需要留下證據,以免發生經濟糾紛。
覺得,不管是替別人擔保還是申請貸款始終都是帶有風險的,如果僅是礙於情面的原因大可不必去替別人擔保或是貸款,你可以說自己負債太高或是說自己的徵信有問題。總之,在替別人擔保或是貸款的情況下,一定要仔細思考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