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貸擔保人能不能取消呢
在沒有特殊情況下,房貸擔保人是不可以隨意取消的,如果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如果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會自動解除。
另外,在擔保的實施過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撤銷擔保的關系。
房貸擔保人有什麼要求
(一)法律規定的貸款擔保人的條件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2、國家機關不得為保證人,但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3、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5、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二)作為住房貸款擔保人的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賬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他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或撤銷擔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自然人擔保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㈡ 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如何解除還款責任
去銀行辦理 貸款 業務,如果借款人的個人資質不夠好,想要獲得較高額度的貸款,那麼就需要選擇擔保貸款,需要提供擔保物,或者是找擔保人,有部分朋友在幫他們擔保貸款後,又因各種原因想要取消擔保,那麼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如何解除還款責任?
擔保人的責任分為一般擔保責任和連帶擔保責任兩種,一般在擔保合同中會明確約定好擔保責任,擔保人需要按照約定履行責任,如果擔保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都屬於連帶責任擔保,不同擔保情況,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不同。
1、一般擔保。一般擔保只有在債務人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貸款機構才會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也就是說,如果債務人被貸款機構起訴、強制執行後,借款人仍然沒有任何財產可以用於償還欠款,那麼債權人方就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履行還款義務。
2、連帶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指擔保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到了約定的還款期限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歸還欠款,也可以要求擔保人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無論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償還欠款,如果借款人不還款,貸款機構都可以要求擔保人來償還欠款。
通過以上內容可知,在借款人無法還款的情況下,擔保人都是需要承擔責任的,所以一般情況下,不要隨意給他人擔保辦理貸款,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不過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在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後,都可以向債務人進行追償。
如果想要解除擔保責任,需要根據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簽訂的貸款合同的相關規定來看是否可以解除,一般來說,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人,那麼在貸款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限內借款人和擔保人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只有等到擔保關繫到期後,擔保責任才能自動被解除,另外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如果能夠徵得債權人的同意,那麼也可以取消擔保責任。
㈢ 借款保證人解除擔保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擔保關系需要滿足下列任一情形:1、如果借款人已經償還了債務,擔保人就可以向銀行提出撤銷擔保;2、與借款人協商,要求更換擔保人;3、如果擔保人被他人欺騙,脅迫,或者是借款人與其他人雙方串通,騙取提供保證,在這些情況下擔保人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銷保證。4、過了擔保期限,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的,法律上規定是債權到期之後的六個月內5、就是轉移債務,如果債務人把債務轉移給第三人的,應該經過擔保人同意,如果擔保人不同意繼續擔保的,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㈣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嗎
銀行貸款擔保人可以撤銷擔保,但是需要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想要解除擔保,這時需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法律不限制擔保的次數,只要銀行認可、接受擔保人的擔保,主要與經濟能力、擔保意願相關,與次數無關。
辦理貸款後借款人一定要按時歸還,不能出現逾期的情況,因為逾期後會產生罰息,時間越長罰息越多。後續歸還的負擔會加重,同時逾期記錄會上傳至徵信中心,導致個人徵信變不良,影響後續各種貸款的再次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貸款擔保人一般承擔較大的風險,如果借款人不能按時償還且後續也不準備歸還。這時需要貸款擔保人歸還欠款,如果擔保人不歸還,最後銀行會起訴借款人和擔保人,通過法院判決讓借款人和擔保人還款。
㈤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怎麼解除擔保
擔保人無法隨意解除擔保,畢竟擔保合同已經簽訂,彼此之間確定了擔保關系,即使去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多半也會駁回。對此,恐怕得等承擔相應擔保責任,對欠款予以償還之後才能解除。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九條?【共同保證】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任何一個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㈥ 貸款擔保人可以退出擔保嗎有這幾種辦法!
現在不少家庭都面臨著很大的經濟壓力,而貸款能很好的解決這些問題,只要運用得到,能緩解家庭的資金壓力,幫助你度過難關。有很多人自己不符合貸款條件,會選擇找親戚朋友或家人做擔保人,那麼擔保人可以退出擔保嗎?我們來了解一下。㈦ 借款人還清貸款後,擔保人可以解除擔保嗎貸款擔保人怎麼取消擔保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 貸款擔保人 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若借錢方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 連帶責任保證 ,若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錢方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若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能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能取得 代位追償權 ,取得後能要求借錢方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㈧ 借款人代款到期了還不上,先把利息還上了,擔保人能解除擔保嗎
銀行都直接找上你了,那就不能解除了。
如果當初只是口頭同意,沒有簽字,那麼擔保關系就不成立,負債人違約也就沒你啥事。
現在這種情況,除非你能找到債務人,一起到債權人那裡去達成解除擔保義務的一致意思表示,這樣才能更改原先的合同,從中解脫出來。但債務仍然要還,不是債務人還就是你去還。
在銀行都簽字了就沒辦法解脫責任了,因為你是成年人,對自己行為具有完全責任能力。簽上的字,就不僅僅是幾滴墨水那麼接單的了,希望以後吸取教訓,不能等到後果發生了才想到反悔或者補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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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為他人擔保的時候,擔保人和借款人也是一種關系,擔保人有連帶責任,當借款人把貸款還清之後,擔保人就不需要承擔責任了。如果借款人沒有還清貸款,要看擔保人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如果是一般保證則要到借款人確實不能償還之時才能要求擔保人代為還款;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則貸款機構可以直接在貸款逾期後要求擔保人代還借款,在擔保人代為償還借款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取得後可以要求借款人償還自己的代償債務。
二,如果是想要解除擔保,則要看擔保人和借款人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款人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如果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過程中,必須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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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
一、可以申請,但是要擔保權利人即債權人同意才行。
1、擔保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擔保人不得隨意反悔。
2、如果在銀行貸款尚未批下的情況下,希望取消擔保的,可以與銀行協商解除擔保合同。如銀行不同意取消擔保的情況下,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另外,如因擔保人的違約而造成銀行損失的,銀行還可以根據擔保合同要求擔保人支付違約金或者承擔違約責任。
二、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的區別:
1、連帶擔保責任更大。一般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要輕,就是在法院沒有對被擔保的人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而連帶擔保的擔保責任要大,就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同時承擔責任。
2、是否享有先訴抗辯權不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的定義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衍生問題: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1、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2、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3、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