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房產抵押手續有:
一、首先貸款申請人需要向銀行相關登記部門提出房屋抵押貸款申請,同時相關證明材料也需遞交,比如必須提供身份證件、居住地證明、戶口本及婚姻證明等相關材料。
二、相關房屋評估部門將對房子進行估價評估,以確定可信貸款的額度。屆時需要貸款申請人提供房屋產權證以及相關資產狀況證明。如果抵押貸款申請人以他人房產作抵押,則需要提供房產權屬人身份證、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
三、經過對房屋評估之後,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和要求時,銀行將出面與貸款申請人簽署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四、抵押登陸手續辦理完成後,銀行將正式發放貸款,抵押貸款人將按抵押合同定期歸還貸款本息。
五、通常房屋抵押貸款的還款方式為
個人消費貸款一般是等額本息還款,15年貸款期限。
個人經營性貸款分為等額本息和先息後本兩種。貸款期限分別為15年和1年。
當在規定的年限內還清貸款本息後,就辦理撤貸手續。
【拓展資料】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房產抵押辦理所需資料有哪些:
1.現房抵押
房地產抵押合同(夫妻雙方到場簽字);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驗原件);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銀行借款合同;夫妻關系證明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2.期房抵押
購房預售合同;與銀行簽訂購房借款合同;購房預交款收據復印件(驗原件);夫妻結婚證復印件(驗原件),獨身的由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夫妻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驗原件)。
B.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1、《房屋所有權證書》原件和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
2、抵押人夫妻雙方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共有房屋須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書面證明原件;
4、抵押當事人對所抵押的房產價值無法協商一致時,應由房產評估機構確定,並提供評估報告。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辦理的流程:
1、借款人提出申請,遞交相關資料;
2、進行房產評估、貸前調查、審批;
3、審批通過,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4、發放貸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歸還貸款本息;
5、貸款本息結清,辦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續。
拓展資料: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辦理:
(1)貸款人申請
借款人到貸款銀行填報《個人住房借款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①借款人的身份證、戶口;②購買住房的合同意向書或其他證明文件;③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家庭穩定經濟收人證明;④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
(2)貸款銀行審查
貸款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及其他各項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審查合格後出具貸款承諾書,並與借款人簽訂抵押合同。
(3)借款人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
借款人憑貸款銀行出具的貸款承諾書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並請售房單位在房產收押合同上簽章。
(4)借款人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到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機構辦理抵押房屋的保險。
(5)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
借款人持購房合同、抵押合同、收押合同及保險單,與第三方(法人)擔保人一起到貸款銀行簽訂《個人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在30日內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當事人要求公證的,可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
(6)貸款銀行劃款
貸款銀行將貸款以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中指定的售房單位在貸款銀行的存款帳戶
C. 房屋抵押貸款有哪些手續
房屋抵押 貸款手續: 1、向銀行提出 貸款申請 ; 2、銀行受理後,對 抵押 房產價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值核定貸款金額; 3、簽定 借款合同 等;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事宜(到房屋管路局辦理抵押登記,由房管部門出具一份他項權證)(需要的資料: 房產抵押 申請表、 授權委託書 、 承諾書 、銀行的 營業執照 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銀行法人 身份證 復印件等加蓋銀行公章的)。 《 個人貸款 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D. 房屋抵押貸款應該要什麼手續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的手續是:攜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個人賬戶近半年的銀行流水對賬單向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銀行對借款人進行資質審核,審核通過簽訂貸款合同、擔保合同、委託扣款協議,開立賬戶;到縣級以上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支用貸款。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借款人需要貸款,應當向主辦銀行或者其他銀行的經辦機構直接申請。第二十七條貸款人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當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以及借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物、保證人情況,測定貸款的風險度。第二十九條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應當約定借款種類,借款用途、金額、利率,借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E. 房屋抵押貸款要什麼手續
房屋抵押 貸款需要的手續包括: 1、 房屋所有權 證原件及復印件、國有 土地使用證 原件及復印件; 2、 房產抵押 合同原件; 3、 抵押 當事人的 身份證 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4、 授權委託書 ; 5、房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6、 結婚證 或 離婚證 等; 7、其他需要證明的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法典 》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 抵押合同 ; (四)《國有 土地使用權 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 抵押權 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F.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辦理 抵押權 登記一般需提供以下資料: 1、抵押權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 身份證 明: ⑴ 自然人提供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護照等; ⑵ 法人及其他組織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 營業執照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法人 授權委託書 、 代理 人身份證等; 3、 房屋所有權 證; 4、 抵押合同 ; 5、主債權合同; 6、其他必要資料: ⑴ 土地使用(租用)證; ⑵ 抵押 人為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應當符合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 ⑶ 抵押人為集體企業的,應提交職工(代表)大會同意抵押及主管單位備案的文件; ⑷ 抵押人為 公司法 人的,應提交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同意抵押的決議; ⑸ 抵押人為自然人的,已婚的應提交 結婚證 或其他婚姻關系證明文件及配偶身份證,未婚的應提交 單身證明 ; ⑹委託辦理的,應提交委託公證書、受託人身份證明; ⑺ 抵押人為未成年人或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提交監護資格證明、 監護人 身份證明,監護人應提交為未成年人利益的 保證書 ; ⑻ 登記部門認為需要的其他資料。 房屋抵押 貸款需要哪些手續參上。
G. 房產抵押貸款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房屋貸款抵押需要以下手續:1.身份證明;2.婚姻證明;3.工作證明;4.收入證明;5.財力證明;6.戶口本、房產證、國有土地證;7.個人徵信報告;8.貸款用途證明,如果是貸款人是企業或個體戶,還需提供經營證明,包含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H. 房屋抵押貸需要什麼條件和手續
房屋抵押的手續具體如下:
1、抵押登記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2、受理申請。審查申請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實、齊備,申請文件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受理;申請文件符合規定的,則予受理,給該申請編號並給回執,回執註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編號。
3、審核。登記機關從房地產登記冊查明申請轉移登記的房地產權利狀況,從房地產登記冊或電腦記錄中查明申請抵押登記的房地產的權利狀況後,審查下列文件是否真實、齊全和有效:
(1)身份證明;
(2)《房地產證》或其他房地產權利證書;
(3)抵押登記申請書是否按要求填寫;
(4)抵押合同書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經審核符合規定的予以核准登記,並通知抵押當事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駁回轉移登記申請:
權屬來源的性質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劃撥土地、減免地價土地)而未取得有關部門同意的;
根據城市規劃,政府決定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權屬有爭議的;
法律法規或市、區政府規定禁止轉讓的。駁回登記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在規定時間內書面通知申請人。
4、登記:
(1)對核准抵押登記的,在房地產權利證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並在房地產登記冊上作抵押記錄。抵押記錄應包括抵押人,抵押權人,抵押物名稱、面積、價值、抵押金額和抵押期限等內容;
(2)預購的房地產抵押時,應在買賣合同書上加蓋抵押專用章。
5、收費發證:
(1)登記費的收取標准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將已加蓋房地產抵押專用章的房地產權利證書在規定時間內退回抵押當事人(由抵押當事人憑回執、身份證明及交費憑證領取)。
6、立卷歸檔。按規定建立土地和房地產登記的檔案。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滿足房屋和貸款人等方面的要求,基本條件具體如下:
1、申請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有良好的的信息記錄和還款意願,同時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4、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5、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並且可以提供有效的擔保。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託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
I.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1、貸款申請: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如果貸款申請符合此金融機構的貸款范疇,接著就需要准備相應的資料。
2、准備貸款資料:如果是個人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薄、收入證明、個人消費用途的相應合同、婚姻狀況證明、房屋所有權證。如果是企業需要抵押房產,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企業營業三證、開戶許可證、企業章程、企業驗資報告、購銷合同,近六個月的流水、去年的年度財務報表和近半年的財務報表、資產證明(會根據不同的銀行有不同的材料提供)。
3、看房評估:提交以上材料後,銀行根據所提交的材料要對抵押的房產進行實地勘察、評估。每個環節都是房產抵押貸款流程中重要的一環,此環節直接決定著你的房屋抵押貸款的額度,一般來說,這次評估和市場價格會有一定的出入,因為評估機構會考慮多重因素。
4、報批貸款:將所有審貸資料還有評估報告或勘估意見書報送至銀行進行審批。此時貸款客戶一定要注意,把所有的資料准備齊全,如果到時候有缺少的會影響貸款進度。
5、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級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
6、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查拳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