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額貸款不還會怎麼樣
後果一:信用受損
如果小額貸款選擇向銀行借錢,借了銀行的錢,逾期不還,你的個人信用報告就會留上污點,以後再想申請信用卡、申請貸款,就是難上加難。即便是小額貸款公司,沒有計入徵信,圈子裡也有一套共享的「黑名單」體系,一家不還,別家的貸款也會很難審批。
後果二:罰息、違約金
貸款不還,首先遭遇到的就是高額罰息,一些金融機構在罰息的基礎上,還需要你支付一筆違約金,這些費用加起來,可是一筆不菲的開支。
後果三:被催收
無論是銀行還是小貸公司,都有自己的催收體系。初級的會給你發簡訊、打電話催繳,程度嚴重一些的,甚至會有催收人員24小時貼身緊逼,嚴重擾亂你的工作、生活。
後果四:被起訴
金融機構也會用法律武裝自己。欠款不還,金額比較大的,就會被起訴。一旦法庭宣判完畢,你就算一百個不情願,也必須得執行「還款裁決」,否則,法院就會依法查封你名下房產,以拍賣所得,償還欠款。
後果五:情節嚴重要處罰
借錢不還這類事件都屬於民事糾紛,不會上升上刑事層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執行,堅決要當老賴,寧可跑路也不還錢,情節非常惡劣的,法院還會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責任,過份嚴重就會處罰。
2. 小額貸款不還會怎樣
法律分析:小額貸款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信貸公司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信貸公司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3. 小額貸款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小額貸款不還會產生以下後果:1、被貸款機構收取逾期的罰息及滯納金。2、被貸款機構進行催收。3、被貸款機構告知借款人的聯系人。4、長期不還欠款,會被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貸款通則》第二十三條 貸款人的義務:一、應當公布所經營的貸款的種類、期限和利率,並向借款人提供咨詢。二、應當公開貸款審查的資信內容和發放貸款的條件。三、貸款人應當審議借款人的借款申請,並及時答復貸與不貸。短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中期、長期貸款答復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國家另有規定者除外。四、應當對借款人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但對依法查詢者除外
4. 小額貸不還會怎麼樣
小額貸款不還的後果:
1、產生高額的逾期利息,如果借款人逾期未及時歸還借款,需要承擔額外的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等;
2、信用受損,情節嚴重的,可能會登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被催收騷擾,不僅是借款人本人,其家人也可能被催收電話騷擾;
4、被貸款機構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5. 小額貸款不還會怎麼樣
小額貸款不還的後果還有以下幾點:1、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影響今後的貸款和辦理信用卡,今後辦房貸、車貸都會受到影響。2、無法享受貸款優惠,甚至已申請不到貸款。3、拉近黑名單,子女無法上重點學校,未來會有更多的處罰,可以說是生活將寸步難行。4、情節嚴重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6. 小額貸不還有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小額貸不還會導致以下相關後果:1、遭遇罰息和違約金。2、信用受損。3、面對各種手段催收。4、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還款。5、情節嚴重要坐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7. 欠小額貸款不還有什麼後果嗎
小額貸款不還有以下法律後果:
1、遭遇罰息和違約金;
2、信用受損;
3、被各種手段催收;
4、被起訴,資產可能被查封;
5、情節嚴重要坐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應當報告當前以及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虛假報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