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款人和擔保人都死亡如何
法律分析:債務人和擔保人死亡後的債務處理,法律有明確規定,繼承遺產的繼承人應當在其所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清償被繼承人債務。這是法律的明確規定,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合同權利義務屬於概括性承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貳』 貸款擔保人死亡後的責任是什麼
法律分析:擔保人死亡後,擔保人留有遺產的,則繼承人應在其繼承的份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我國法律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叄』 銀行貸款擔保人死亡後,還承擔擔保責任嗎
第一個問題,可以的,在你家裡清償該款項後,取得代位求償權,可以向被擔保人(主債務人)要求追償的;
第二個問題,銀行是可以做的,如果沒有註明是一般保證,銀行也可以就你父親遺產部分主張清償。
第三個問題,是的,你擔保人變更,只要債權人(銀行)同意即可。
第四個問題,不會的,不同的合同,不同的借貸關系,你父親的債務與你沒有任何關聯性,銀行無權中止貸款協議。
對你父親的死,本人表示萬分悲痛!!節哀!!
『肆』 借款人和擔保人死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繼承的相關規定由繼承人在繼承的財產中償還債務。如果沒有繼承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起訴。 如果沒留有遺產,擔保人仍然要承擔擔保合同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伍』 幫別人貸款擔保,貸款人死了,他家人不肯還貸怎麼辦
一般保證人提供的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兩種保證方式在訴訟中體現出的差別為,如果保證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則債權人起訴債務人後,債務人不履行還款責任後才可向要求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而連帶責任保證,債權人可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還款責任。
在銀行的金融借款合同中,保證人承擔的基本都是連帶責任保證。即代表在借款人出車禍死亡時,銀行可要求保證人直接承擔還款責任。
叔叔深信不疑,叔叔年齡大,也沒有什麼存款,就將住房抵押給銀行貸了幾十萬。侄兒把廠辦垮了,還進了大牢,為了還債,60多歲的叔叔嬸嬸還在干保潔,環衛工作來還貸款,不然房子就沒有了。所以,喜歡給別人擔保的人都是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他們沒有想到是竹籃打水一場空,賠了夫人又折兵,最後落得一無所有。
怎麼說呢,既然給人家做擔保就要做好替人家還錢的准備。現在對方去世了,欠款在對方遺產中償還,不夠的部分就由你來償還,沒有別的辦法。古人說:好替人死,勿替人生。如今就是擔保的意思,所以,既然你自己願意替人擔保,一切後果自負。
『陸』 我是擔保人,貸款人死了,錢需要我還嗎
現實生活中,許多銀行信貸業務,為了能盡量減少風險性,通常會要求各類額外擔保或者追加擔保。因此額外/追加擔保的,貸款人去世後,你不用過於擔心,乃至倘若過世人帳戶中有全額的資產,可以直接劃扣帳戶的資產就足夠還貸了,連處理抵押物都不用(當然這類狀況幾率極低)。
倘若借款人在辦理貸款時,他的親戚或者其餘第三方與貸款公司簽署了連帶還貸責任義務合同書,那麼在借款人長時間欠賬的狀況下,貸款公司會要求擔保人履約擔保責任,擔負連帶還貸責任義務,還款剩下所剩欠賬。
『柒』 貸款擔保人死亡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 擔保人死亡 後的責任為:如果擔保人由繼承人,且繼承人繼承了擔保人的財產,那麼繼承人應在其繼承的份額內 承擔保證責任 。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的規定,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第一款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捌』 貸款人死亡擔保人承擔債務嗎
一、債務人死亡擔保人需要償還債務嗎
1、債務人死亡擔保人是否需要償還債務,具體如下:
(1)如果借款人有遺產,以其遺產償還債務;
(2)如果借款人的遺產已經被其繼承人繼承,尤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債務清償責任;
(3)如果借款人沒有遺產,由擔保人承擔債務償還責任,可以起訴擔保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二、夫妻一方死亡需要承擔債務責任嗎
遇到夫妻共同債務一方死亡的情況時,夫妻另一方要承擔全部責任的。如果有遺產的話,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責任。但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若是夫妻的共同債務,根據相關規定,對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義務償還的,所謂共同債務一般是指用於所借或者所欠債務用於家庭開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資。
『玖』 銀行貸款擔保人去世還有擔保義務嗎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死亡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銀行貸款,擔保人有以下職責: 1.民事責任: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連帶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責任: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