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擔保費2015年還收取嗎
最新消息,上海公積金貸款調整通知的有關內容如下:
4、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擔保以所購住房抵押為主,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強制性機構擔保收費項目。
本次調整政策自管委會《關於調整本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政策的通知》文發之日起實施。2014年10月9日起受理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本次調整後的政策執行。2014年10月9日前已受理但未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參照本次調整後的政策執行。
各地的政策是有差別的,你當地什麼時候取消擔保費應該去咨詢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
Ⅱ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費何時取消
蘇州地區11月1日起已經取消
Ⅲ 2014年辦理了公積金貸款,繳納了一筆擔保費,現在政策取消擔保費啦,請問各位這筆錢能退嗎
你當時貸款的時候要 ,人家給你擔保肯定要錢,只是現在取消以後貸款的人不需要,你怎麼退 歡迎訪問我們官網咨詢,各種疑難問題
Ⅳ 公積金貸款有手續費嗎
申請公積金貸無需收取任何手續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用戶辦理公積金貸款相關業務都是免費辦理,只不過在辦理房產抵押時,用戶可能需要繳納房產部門及評估機構按照規定收取的合法的工本費以及相關的管理費用。
拓展資料:
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所繳納的費用主要包括評估費用、擔保費,貸款服務費及相關稅費,在辦理住房公積金抵押登記時,可向申請抵押者按2‰收取手續費,其他費用具體收費標准如下:
擔保費:按貸款額度及貸款年限具體計算
代辦費:收費標准為300元,具體請咨詢您的貸款辦理機構。
評估費:收費標准為300元,其中1990年(含1990年)前的二手房貸款額度超過房屋總價30%,1990年以後的二手房超過房屋總價的50%,需要由辦理機構指定評估公司進行房屋評估。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第二套房可享受公積金貸款。
根據新政策(2014年11月),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而2010年,有關部門出台的文件要求,實行支持首套、限制二套、嚴禁三套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有望提高。
另外,三部門要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和人均住房面積等情況,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
住房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司長張其光表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影響制度互助作用發揮的重要因素。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體現了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基本住房消費、資金充分運用等原則。
Ⅳ 公積金貸款還需要擔保嗎
住房公積金 個人住房貸款 是提高繳存職工住房消費能力的重要途徑,也是繳存職工的基本權益。當前,各地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發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對貸款條件要求過嚴, 住房貸款 發放率較低,影響了繳存職工的合法權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積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為此,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在現繳存地繳存不滿6個月的,繳存時間可根據原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合並計算。 《通知》強調, 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2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還要求各地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並推進異地貸款業務,即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出具的繳存證明,向戶籍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綜上來看,現在 公積金貸款 已經不需要擔保費了,如果辦理的時候仍然跟你收取擔保費你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得到應有的保護。 以上是公積金貸款還需要擔保嗎的回答
Ⅵ 濰坊辦理抵押貸款擔保要多長時間擔保費會退嗎
在濰坊的朋友,您是否考慮過辦理抵押,如果是的話,買房之前應當深思熟慮濰坊辦理抵押貸款擔保需要多長時間和濰坊抵押貸款擔保費會退嗎的問題後在去做決定,否則一時沖動可能會後悔呢。在這我為您搜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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濰坊辦理抵押貸款擔保需要多長時間
手續齊全的話一個月左右,
第二十三條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范圍內 房屋所有權 登記,30個工作日, 集體土地 范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二)抵押權、地役權登記,10個工作日;
(三)預告登記、更正登記,10個工作日;
(四)異議登記,1個工作日。公告時間不計入前款規定時限。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登記時限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但長不得超過原時限的一倍。 法律、法規對登記時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濰坊抵押貸款擔保費會退嗎
不退。
1.擔保費就是要交給擔保公司或者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這個就像手續費一樣,不會退的。 公積金貸款 的擔保費是可以退還的,但必須是在已向銀行開始還款後,帶好相關材料,就能向擔保公司申請退還(所需相關材料可以打電話向所擔保的單位咨詢);但是 按揭貸款 的擔保費就不退了。
2.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 貸款人 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保證人是法人的,必須具有代為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銀行開立有存款帳戶。
3.保證人為自然人的,必須有固定經濟來源,具有足夠代償能力,並且在貸款銀行存有一定數額的 保證金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保證人發生變更的,必須按照規定辦理變更擔保手續,未經貸款人認可,原保證合同不得撤銷。
以上就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濰坊辦理抵押貸款擔保需要多長時間和濰坊抵押貸款擔保費會退嗎的信息,希望大家能對我整理的內容得到一些啟發,對於 購房 的經驗能給大家帶來一些幫助,用辦理抵押購買房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Ⅶ 公積金貸款的保證金什麼時候退還
公積金貸款從來沒有收取過「保證金」,所說的「保證金」通常為大眾俗稱的擔保費,目前該費用已經取消,之前收取的,按原政策執行,因該筆費用是按貸款年限繳納,提前還款的,按剩餘的貸款期限申請退還。
1、公積金貸款的擔保費是根據貸款金額和年限綜合計算的。
2、2014年10月13日前,只要涉及到公積金貸款的,不管是二手房還是一手房都要按規定繳納公積金的保證金。
3、2014年10月13日,多家媒體批露內部文件,住建部、財政部、央行等三部門聯合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另外,連續繳費6個月的職工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Ⅷ 公積金貸款擔保費能退嗎
2000年,建設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要求各地級市成立住房貸款擔保機構,對住房公積金貸款實行全程擔保服務。
2014年10月10日,住建部、財政部、人民銀行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取消公積金貸款擔保費等諸多費用。
政策在各地落地是,地方會規定具體的執行時間,以及可以取消擔保費用的擔保協議時間,是否退款也會根據地方執行的不同有所區別。
Ⅸ 2019濰坊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新政策
4月20日,記者從濰坊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研究批准,濰坊市將於5月1日起提高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正式通知將在完成規范性文件審查程序後公布。
為便於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預先了解政策變動情況,現發布提示性公告。具體規定以正式通知為准。
政策調整內容:在目前全市統一執行的貸款額度上限基礎上再提高5萬元,即統一調整為:繳存比例合計(單位和職工各自繳存比例的和)為20%(不含)-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繳存比例為16%(不含)-20%(含)貸款上限為37萬元;繳存比例為16%(含)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
關於調整濰坊市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提示
政策調整的內容:
一、降低貸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
1、期房或現房: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2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交易價值(以稅收完稅證發票為准,下同)的20%;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於交易價值的3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內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交易價值的30%;所購房屋建設年限在10年以上的不低於交易價值的4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或交易價值的30%;房屋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總房款或交易價值的40%。
二、放寬首套住房的認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繳存職工。對已擁有一套住房,繳存職工(已婚的按家庭計算)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或原有公積金貸款已還清)且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沒有未還清的住房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優惠。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三、增加承諾人選擇。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積金賬戶余額較少造成公積金貸款額不能滿足需要的,可選擇一名在濰坊市轄區內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作為承諾人。承諾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可與借款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合並計算貸款額度。借款人貸款本息全部還清前,承諾人用於計算貸款額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後積累的住房公積金可使用部分與承諾人凍結的金額相等時,可以進行置換,置換後恢復承諾人公積金賬戶的正常狀態。有配偶的承諾人需徵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還款額占月收入的比例。現規定執行的「貸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貸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40%」統一調整為:借款人月應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收入總額的50%(不含1年期內的貸款)。
五、放寬月收入的認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繳存基數低於實際發放工資標準的,可提供銀行發放工資流水證明,作為計算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依據。配偶無公積金的,月收入以銀行發放工資流水證明為依據。
六、放寬用於抵押房屋的條件。所購房屋為期房,且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提供階段性保證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特別提示:按照辦理房屋抵押登記部門的規定,採取抵押擔保方式貸款的,在正常還款期間如因特殊情況變更抵押物,須提前償清全部貸款才能解除抵押,然後再以變更後的抵押物重新申請貸款,辦理抵押手續。因此,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慎重選擇抵押物。
七、調整部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政策。取消《濰坊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所規定的相應情形下申請公積金貸款應當由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並由借款人向擔保公司交納擔保費的規定。借款人可選擇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也可以選擇擔保公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
濰坊市將於5月1日起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正式通知將在完成規范性文件審查程序後公布。為便於廣大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預先了解政策變動情況,現發布提示性公告。具體規定以正式通知為准。
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提示
政策調整的內容:
一、提取條件
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濰坊市無自有住房,符合下列情形的,可申請提取職工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
(一)本人及配偶無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用於自住的;
(二)本人及配偶無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用於自住的;
(三)未發生過購房提取、還貸提取且未取得過公積金貸款的。
二、提取額度
(一)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年提取一次,如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房租完稅發票可以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提取總額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租金;如不能提供的,每年職工及其配偶租房提取總額不得超過8000元。
三、提取材料
租住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無自住住房的證明;
在市區各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建立繳存登記關系的職工,提供市房產交易中心出具的無自住住房的證明;在各縣市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建立繳存登記關系的職工,提供住房公積金分支(辦事)機構所在地房管部門出具的無自住住房的證明。
(二)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提取本人及配偶雙方住房公積金的,另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或戶口本原件;
(三)無自住住房,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房屋租賃合同和租金繳納證明;
(四)無自住住房,租住商品住房的,如按照實際房租支出提取的,應提供住建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如按每年租房提取總額不超過8000元提取的,僅提供上述(一)、(二)項規定的材料。
四、注意事項
對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行為,公積金中心應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並取消職工兩年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並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對協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