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買了房子貸款批下來好幾個月了,房管局還沒有備案,可以賣嗎
買了房子貸款已經批下來好幾個月的時間了,但是房管局沒有備案,在這種情況下是不可以賣的。到房管局備案之後才可以進行買賣。
貸款沒還完房子能夠賣,這樣處理。
有些人在買房之後按揭的貸款還沒還清,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想要賣掉房子,那麼這種情況可行嗎?沒還清貸款的房子是否可以買賣呢?
即按照規定,按揭貸款買房的,應在辦理產權登記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銀行作為抵押權人,會得到《房屋他項權證》。
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後,《房屋所有權證》由房屋買受人收執,而銀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項權證》。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產,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房產檔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記的記錄,是不允許買賣的。
那為什麼聽說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確一點,購房人必須取得房屋所有產權才能出售,也就是說首先要確定是否有房產證。所以這里可以分幾種情況來對待。
1、轉按揭
轉按揭是比較簡單的方法,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在二手房買賣中就是把個人住房出售或者轉讓給第三人來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託中介代理公司向銀行方面申請轉按揭事宜,銀行不接待個人辦理申請二手房轉按揭業務。
2、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
比較常見的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者已經還了大部分貸款,剩餘還款數目不大的情況。
一般來說,買房能夠接受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房可以利用購房者的這些首付將剩餘的貸款結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款
如果上面兩種方式行不通的話,賣家可以考慮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以結清按揭貸款。
如果想在賣房之前還清貸款,或買方看好但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可以採取這種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用來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賣方通過抵押向銀行貸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賣房之後等買家付了房屋全款再還清銀行抵押貸款。
所以,貸款沒還完,還是可以賣掉房子的。不過要清楚是否有房產證,無產權證房屋買賣風險大。購房者如果買了無證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權而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買時一定要警惕。
㈡ 開發商把房子抵押銀行需要不需要備案
可以備案。首先需明確,被抵押房產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後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見,將在建房產抵押給銀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關法規規定,將抵押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通知抵押權人並經其同意。
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在實踐中,有幾種合法交易模式: 一、發展商對抵押房逐步還款,逐步銷售。先還款,後銷售,保證出賣的商品房處在已解除抵押狀態。 二、目前廣州的通行做法是,開發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題下,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抵押人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出賣房屋的對應的款項,由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再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較高。 三、買方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和提供貸款(銀行)三方約定,由買受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帳戶,專門用以歸還房地產開發商所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銀行出具證明辦理抵押塗銷。 四、買受人在購買房後,辦理了部分購房款按揭貸款,在貸款清償之前,買受人又將其房產再次轉讓的,原買受人在與次位買受人簽訂合同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此項業務非所有銀行都有)。 然而,一些開發商為了銷售順利,隱瞞已抵押的事實,將房子賣出。由於未告知抵押事實,是一種欺詐行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根據《司法解釋》第6條第2款,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並賠償損失,要求開發商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㈢ 房子預抵押貸款下來了,房子卻沒有備案
你好,這件事情應該開始開發商和房管局都付有一定的責任,如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通過司法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㈣ 請問房產抵押,是否一定要去房產局備案
房產抵押是一定要去房管局備案,房管局是房地產主管部門,房產各項登記都是由房管局辦理。
依據我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條的規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4)房子抵押貸款但沒備案擴展閱讀: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或抵押時受一定限制。
一、土地所有權不得抵押;地上沒有建築物、構築物或在建工程的,純粹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得進行抵押;鄉(鎮)、村企業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但是已經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土地使用權除外。
三、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四、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不得進行抵押。
五、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不得抵押。
六、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不得抵押。
七、以享有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獲得的房地產不能全額抵押,其抵押額以房地產權利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比例為限。
八、違章建築物或臨時建築物不能用於抵押。
㈤ 房貸下來沒備案正常嗎
通常人們所言備案指的是購房合同在房管局交易系統備案,即購房合同備案。
購房合同備案和銀行批貸是沒有關聯的。
通常按揭購房流程,簽訂購房合同、貸款合同----購房合同備案-----辦理預購房抵押登記-----銀行放貸,這是正常流程。
但是突然有一天,開發商追求銀行放款速度,同時銀行信貸也寬松,這個時候,購房合同、貸款合同簽訂後,銀行就放款了。而這個時候,購房合同還沒備案、預告抵押登記也還沒做。
對於購房者及銀行有以下風險:
不能說百分之百沒有風險,開發商和銀行如此做的原因在於線上購房合同簽訂。
因為,大多數預售商品房,購房合同簽訂用的是房管局系統軟體,從線上簽訂購房合同,從線上列印合同時,這套房即已經在購房系統中被鎖定(已經被業主購買了),開發商是不能轉賣第三人的!雖然這個時候,可能購房者還沒拿到合同(許多開發商是合同備案完成、預告抵押登記完成、銀行放款後才會通知購房者領取購房合同)
這個時候,如果開發商需要將房子另售給第三方,包括將購房合同更名,需要買賣合同雙方親自到房管局申請。
㈥ 房子沒備案開發商抵押貸款業主有多大損失
備案了,開發商就不能再抵押了。 備案的意義是,為了保護期房的購房者的權益,在房子沒有交付之前,購房人已經購得房屋的這個時間段,開發商必須在規定的日期內在房管局進行備案。備案後,該房在房管局系統里,就已經屬於購房人名下的房子了,待房屋交付後,可直接在房管局辦理房產證。 若購房人退房,那麼開發商需要提供相關資料,房管局核實後才會取消備案。這個流程是很復雜的。
㈦ 個人之間抵押貸款.抵押房屋不到房產局備案,有什麼其
你有兩個問題 一:借款的問題,你這種情況屬於民間借貸,如果你朋友的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按法律規定需要夫妻雙方都同意,所以為了保險起見在借款條上要有他妻子的簽名,只有一方簽名是有風險的。同時可以去公證處給合同做個公證。 二:關於房屋抵押擔保的問題,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否則你的抵押擔保是無效的。 為什麼不去銀行抵押貸款呢? 房產抵押必須去房地局登記備案,否則可能會導致該抵押無效。請慎重! 朋友之間這樣大額的借款一定要手續齊全,如果房產證是其妻子的名字,則借款協議上必須有他妻子的簽名才可以認可,因為在法律上,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是有界定的,只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才可以認定,婚前財產則不是共同財產,你沒有必要搞清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所以有她妻子的簽字就可以了,至於公證,既然是朋友可以不必要的,民法上的雙方協議不需要全部公證才能產生法律效力,只要雙方在協議上簽字生效就可以產生法律效力了. 他妻子的房產證沒有抵押和擔保效率的,也不能公證。最有效的是他一個人的房產。我認為你還是不要借給他,他自己值錢的抵押擔保物都沒有,到時候討債就難了,就是贏了訴訟,他沒錢你一點辦法都沒有。法院也只能中止執行,有錢給別人用化不來的。 你要明白 他要是真的還不上 你能沒收他的房子 拿去拍賣嗎? 關於房屋抵押擔保的問題,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否則你的抵押擔保是無效的 關於房屋抵押擔保的問題,法律規定房屋抵押必須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否則你的抵押擔保是無效的 OK 我認為這樣不好?還是經過公正處公正最好。不要輕信每一個人,借錢時說的非常好,等到還錢時你是楊白老他就變成黃世仁了。希望你想清楚。 我覺得不借好。(借錢容易,還錢難!) 我就借給我最好的朋友錢,到現在也沒要上,不還錢不說還不見我了。 望你也要好好想想! 應該有合法的正規的手續,要公證。 應該要到公證處去公證的,法律對於私人之間的借貸關系一般是不給予承認的 更你名不就得了。 你必須去房產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任何擔當都有風險,雖然你能幫助朋友.但你最好別借款.沒理由. 要慎重 只要和他夫妻一起簽字就可以了 另外,找個律師事務所來做這個工作就成 房子是以他妻子的名義買的,房產證上應該是他妻子的名字,他用房產證作抵押應該由他的妻子寫借條,再讓你的朋友寫份同意書(同意以房產證作抵押),必需找人做公證.最好詢問一下法律顧問,他會給你最好的解答.祝你一切順利! 最好還是說明白,要以他們兩個人的名義借款。 中國友,提醒你一下。我正在按揭中,但已領了房產證,銀行在我房產證第四頁蓋了一個印章:此證不能作為抵押和擔保。 你其實也沒必要患得患失,你的朋友應當明白你不借出這筆錢的理由。倒不如你想個理由只借出一部分,再幫他出個主意到另一處借 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否則無效。 可以讓你的那位朋友的妻子作為擔保人,房產證抵押。 中國友;你幫助朋友是好的,心地是善良的。但是防人之心不可無,雖說用房產做 抵押,其實這是騙局! 四。他有保人嗎?或保證單位嗎。 你還是勸他去銀行吧,找個好借口。。 我給你講一個故事,一99陸年底,我的一個好朋友,也是做生意的,問我借了二萬,說是一個月就還,結果陸年也沒有還,我的經驗是越是做生意的好朋友,越是不可靠.還是安分一點,生意場上的人不可性.也不可靠.這是我自己的教訓.如果你的好朋友是個生意場上的好手,不會是沒有錢的,要是沒有,或是虧了,那說明他不是一個能人.所以借錢給這種人,不可靠. 可以到公證處咨詢一下,他們會告訴你如何做! 我認為:一.必須公證 二.所有人簽名 三.註明還款時間和方式 四.按房產市場價格的漆0%借款,不要全借. 可以做好公增 一,最好由夫妻二人簽名。當然夫或妻一人簽名,原則上講也是他們的共同債務,但有風險,如果借款人將借款用於非法如賭博,則對你不利。 二,公證是自願的。 三,單單留有房產證不發生擔保的法律效力,即不能達到用房子優先償還你欠款的目的。必須辦理房產抵押登記。 慎重 那還用說當然可以了 不可以 一定要小心,因為不是一筆小數目啊!!! 私下的抵押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不行,應通過法律程序 借錢單方簽名就可以了,但抵押一定要雙方簽名,而且不能僅僅公證就可以了,因為公證不能確認房產是否已抵押給其他人,一定要到國土局辦理抵押登記才有保障。 此外,即使房產證列明業主只有你朋友一個人,也要夫妻共同簽名辦理抵押才算有效。切記!//<font color=#055陸A三參考文獻:</font我是銀行信貸員,請相信我! 首先,你要問清楚要干什麼用,救中國不救窮嗎,再次要看房產證是否有假,是誰的名字,通過法律手段進行公證.但要記住,錢會讓你們從朋友變成敵人,當你的錢回不來的時候,你會去收他的房子嗎?就演算法院判給了你. 可以 房產證可以掛失補辦,你拿他的房產證無意義,因此勸你的朋友去銀行用房產做抵押貸款。 你有能力幫助你的朋友,可以。 如果是一般的朋友,你可以拒絕。 因人而易 做到三點: 一.借款協議上一定有他妻子的簽名; 二.進行公正; 三.到當地房產管理局登記備案. 不要借為好,現在騙子太多。 如果你的朋友有多餘的房產,你可以考慮在經過公正、登記備案等辦妥一切手續後借錢給他;如果他沒有多餘的房產,將來無錢還款時,法院在執行時,你只能得到一紙勝訴判決而得不到錢,因為我國現在的法院在執行時為了社會安定等因素,不可能將你朋友夫妻掃地出門,趕到大街上去住。所以,我的意見是慎重處理,最好讓他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 在法律上,夫妻雙方共同財產是有界定的,只有婚後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才可以認定,婚前財產則不是共同財產,你沒有必要搞清是婚前或婚後財產,所以有她妻子的簽字就可 不用借了,太麻煩。 單獨的辦理當然不可以了,除非你根據法律途徑去辦理,那樣你就不用害怕他不還了。但是既然是朋友,要是特別的知己的話,我覺得沒有必要這樣做了,還怕他不還嗎?同時看看你的朋友是做什麼生意的,假如你看準他這次要是穩賺,那就不要怕了。 房屋產板底押和擔保,最好的辦法是上產權局《即產權發證機關》辦理他項產權手續,到歸還期你朋友不還錢,你就可憑他項產權手續讓你的借貸人搬出去,如不搬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讓他搬。如果不通過產權局辦理相關手續,即使通公證,或法院起訴,難度稍大些。 房產抵押必須登記,他妻子是房主,那麼登記時最好讓他們去,這件事必須讓他妻子知道。否則,已後會出現一些麻煩 最安全的辦法是不借給他。借了之後,肯定要不還來,而且朋友也沒了
㈧ 我的房子網鑒了,但是開發商沒備案不給正規合同是唁原因,是不是拿去扺押貸款了
不一定,可能開發商備案手續做的慢了,至於是不是抵押貸款了更不能確定。網簽和合同備案是房屋買賣必不可少的兩個重要環節,購房者購買的房屋最終實現合法存在,要經過網簽和備案兩個流程,實際購房中大家常常把網簽和備案當做一回事,其實不然。兩者的共同作用是防止一房多賣,但有著本質的區別。
一、什麼是網簽?什麼是備案?
購房網簽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買賣協議備案,並在互聯網上公示。網簽後會得到一個網簽號,可在互聯網上查詢網簽信息。已網簽過的房屋,無法進行第二次網簽,一定程度上可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
購房合同備案是指購房者和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開發商會將購房合同集中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種方式。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核,會返回一個備案號,此備案號是唯一的,在網上輸入備案號可查詢房屋的相關信息。
三、網簽完,房屋就具備法律效力了嗎?
商品房買賣合同只有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才能生效。所以說,經過備案,房屋交易才算真正具備了法律效力。
三、先網簽還是先備案?
網簽是在開發商已經取得了預售證,且購房者也滿足購房資格,完成選房,簽訂合同之後,在售樓部或者在房屋管理部門完成的。如果,開發商會在未取得預售證或其他證明時,就與購房者簽訂相關的協議或者合同,這樣的情況是沒辦法進行網簽的。另外,如果購房者自身的購房資格沒有被核驗通過,也不能進行網簽。
備案是在簽約之日起30日內持商品房預售合同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
一般來說,網簽在前,備案在後,備案以網簽為前提,只有備案後房屋買賣才算是正式生效。
四、如何網簽?如何備案?
網簽流程:選定網簽時間——准備網簽資料——確認網簽條款——完成網簽。
備案流程:合同備案——審核——取得備案號——列印合同文本——雙方簽字蓋章——完成備案。
所以說,網簽和備案兩者的共同作用是,防止一房多買,但我們要注意的是網簽是沒有備案的法律效力的,只能實現備案的管理效果。辦理好網簽後如要實現備案的法律效力還必須要到當地的房地產登記機構辦理備案登記手續。買房時千萬別大意哦!
㈨ 商品房沒備案能貸款嗎
不可以。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五條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9)房子抵押貸款但沒備案擴展閱讀: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相關法條:
第十八條借款人對設定抵押的財產在抵押期內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檢查。對設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屆滿之前,貸款人不得擅自處分。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轉讓、變賣、饋贈。以房地產作為抵押物的,解除抵押權時,應到原登記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二十條抵押合同自抵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時終止。抵押合同終止後,當事人應按合同的約定,解除設定的抵押權。
㈩ 房產本抵押給銀行貸款沒去房管局備案算失誤嗎
你好,房產本抵押給銀行貸款可以,沒去房管局備案不算失誤,因為房產證抵押貸款和房管局沒有關系,所以不要去房管局備案,希望你能早點住進新房,幸福生活等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