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公用房子貸款妻子做擔保人妻子需要共同承擔債務嗎
何止共同承擔,有可能是全部承擔,擔保人就是貸款人不還的時候替貸款人還款的,
⑵ 丈夫欠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作為擔保人徵信會不會有影響
肯定是有影響的,如果您丈夫還不上銀行貸款,銀行會找擔保人,由擔保人出錢還上,如果擔保人還不上貸款,可能會上徵信記錄。所以要及時跟您丈夫去溝通
⑶ 丈夫欠銀行貸款還不上,妻子作為擔保人徵信會不會有影響
會的。
給別人貸款做擔保會在自己的徵信上面留下擔保記錄。這個記錄對擔保人的影響分為兩個方面。
一方面,銀行在進行貸款審批的時候會看借款人的負債情況,有的銀行會把擔保性貸款也算進借款人的負債,從而影響借款人貸款的批復。也就是說,銀行會認為您配偶給別人擔保的貸款是他的負債從而影響您配偶的貸款申請。
另一方面,如果被擔保人正常還款,您配偶的徵信上不會有逾期記錄,但是一旦被擔保人逾期不還款,您配偶就需要幫其代還,徵信就會有所體現,如果無法還款產生徵信污點,也影響自己的貸款申請。
拓展資料
一、房貸逾期對擔保人徵信有影響嗎?
肯定是有的。房貸都是在銀行幫借款人做擔保的,給別人擔保後,房貸貸款金額會變成擔保人的全額負債,會被記錄在徵信報告里。
擔保人查徵信可以看到這樣的信息:xx年x月x日,為xx(證件類型:身份證,證件號碼:xxx)在xx銀行支行辦理的房貸提供擔保,擔保貸款合同金額xx元,擔保金額xx。截至xx年x月x日,擔保貸款本金余額xx元。
要是房貸逾期了,不但借款人的徵信會出現逾期記錄,銀行還會通知擔保人替借款人還款,因為房貸擔保大都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有義務在借款人無法還款時進行還款。如果擔保人也不還款,則徵信擔保信息里就會多出一行逾期記錄。
並且逾期時間超過90天,銀行會對借款人起訴,連帶還會把擔保人一起算上,雖說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責任,在雙方拒不還款的情況下,很有可能會成為老賴,被限制一切高消費,後果就很嚴嚴重了。
所以,大家還是不要輕易給別人做擔保,就算要擔保必須對借款人的還款能力和經濟情況有所了解,像那種沒有還款意願,或者還款能力薄弱的人,不管關系再親密也不要答應。
⑷ 丈夫還不了銀行貸款,妻子是擔保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擔保人的責任就是被擔保人無力償還是由擔保人償還。作為夫妻這屬於共同債務,丈夫還不了銀行可以要求妻子償還。
⑸ 我是貸款擔保人的妻子,已經離婚了,法院講我們起訴怎麼辦
摘要 當然要承擔. 因為擔保關系一旦成立,是不考慮債務人與擔保人之間的關系的
⑹ 民間借貸借方妻子做擔保人可以嗎
可以,只要是有民事責任能力的都可以做保證人,但可能會不好執行,因為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採納謝謝
⑺ 老公帶的款妻子是擔保人。老公進牢了,妻子收入底可以不還款嗎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規定:「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判斷妻子是否應當償還老公的債務,一方面取決於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面取決於妻子是否作為擔保人需要承擔保證責任。根據您的描述,目前無法判斷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妻子作為其擔保人,則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具體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取決於擔保方式為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
如果為一般擔保,則擔保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在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四種情況下不得行使先訴抗辯權:第一種是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第二種是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第三種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第四種是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在此種情況下,妻子可以嘗試先行使先訴抗辯權,讓債權人先執行丈夫的個人財產,如果不足以清償的再由保證人妻子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是連帶擔保,則擔保人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債務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即便妻子收入低也得承擔清償責任。雙方名下可供執行的財產,也可能被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用以償還債務。
⑻ 丈夫借款妻子擔保合法嗎
一、夫妻雙方能不能為彼此借款擔保
貸款申請中,夫妻是不可以互相擔保的。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均有共享和支配家庭財產的權力。如夫妻互相擔保就等於申領人為自己擔保,形成假保,屬於無效擔保。夫妻可以做共同還款人,擔保可以找父母、兄弟姐妹及朋友等人。
貸款擔保人需滿足的條件包括:
1、與本案資金牽連,僅存在擔保關系;
2、有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有人生自由權;
3、具有代償清貸款的能力;
4、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
5、離退休人員不能進行擔保,貸款地以外的外籍人士不能擔保。
6、國家機關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不能為它人擔保;
二、債務擔保人的法律責任
1、一般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其所付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撤消擔保人的責任: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三、哪些情況下擔保無效
1、主體:國家機關、公益法人的保證人資格與物保的財產范圍受到嚴格限制。《擔保法解釋》第三條,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違反法律規定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標的:以法律法規禁止流通、不可轉讓的財產設定的擔保。擔保法解釋第五條明確規定,擔保合同無效。以法律法規限制流通的財產設定擔保的,在實現債權時,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該財產進行處理。
3、特別情形:如違反《公司法》第143條第4款的擔保。如果公司的對外擔保事項是由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個人作出的,該擔保合同無效。此乃強制性規范。
4、對外擔保的特殊規定:《擔保法解釋》第六條所列的5種情形,擔保合同無效。
(1)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對外擔保的;
(2)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或者登記,為境外機構向境內債權人提供擔保的;
(3)為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外商投資企業中的外方投資部分的對外債務提供擔保的;
(4)無權經營外匯擔保業務的金融機構、無外匯收入的非金融性質的企業法人提供外匯擔保的;
(5)主合同變更或者債權人將對外擔保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未經擔保人同意和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擔保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