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在銀行給人做了擔保,還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么
可以用的,只要辦理正規手續就可以
❷ 有擔保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如果在擔保期間不可以的,除非購房者過了擔保期、貸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找另外擔保人替出勞動者後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❸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還款人沒有及時地還款,那麼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擔保責任的,因此這個時候是具有一定影響的。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個人的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當幫朋友做擔保的時候,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當中去。如果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權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❹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嗎
給別人擔保可能影響自己的公積金貸款。還款人沒有及時還款,那麼擔保人需要承擔一定的擔保責任,因此為別人擔保會可能會影響個人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個人資產負債率過高,會導致無法貸款成功。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 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償還能力、還款方式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商業銀行貸款,應當實行審貸分離、分級審批的制度。第三十六條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❺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不影響。但相對正常公積金貸款來說,銀行審批就會比較嚴格,會考察還款能力,如果在做擔保人之前就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了,是不受影響的。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❻ 在銀行給人做了擔保,還能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么
替別人擔保有幾種方式,比如用財產(如房產)提供抵押擔保,或者是個人信用提供擔保,但一般都帶有連帶責任(即被擔保方一旦無法償還,或違約,你自己就得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故嚴格意義上而言是絕對有影響的,只要你的擔保行為不是私底下秘密進行的。一旦貸款方(如銀行等金融機構)知曉你的擔保行為,會對你的償債能力產生疑慮。進而影響你貸款的額度。另如果用房產擔保,實際上貸款的基數是房產的市場價格減去你擔保的金額後的余額,再按照貸款折數綜合確定貸款額度。所以影響是比較明顯的。 如果我作為銀行方,會考慮你的還款能力,如果你擔保了10萬,還款能力為10萬,那我就不會貸款。但公積金貸款有其特殊性。
❼ 給人擔保了還能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為別人做擔保的情況,可以和被擔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查詢了被擔保人的還款有無逾期後,如果還款情況正常,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貸款額度不受影響。如果被擔保人的還款情況不正常,有逾期不還的問題,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