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證明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主要是這兩點!
現代社會,經常需要向親戚朋友借錢,或者找金融機構貸款,不然無法應對生活壓力,畢竟缺錢的滋味可不好受。不管是民間貸款還是銀行金融機構,除了借貸雙方外,還可以需要第三方介入,那麼貸款證明人和擔保人有什麼區別?

一、概念不同1、貸款證明人
一般是民間貸款中,親戚之間、朋友之間借款,為了提高信任度,會邀請沒有直接利益關系的第三方作為見證人,萬一以後發現借貸糾紛,可以作為證明人上法庭,實際生活中會邀請鄰居或者周圍認識的人作為證明人。
2、
貸款擔保人
與證明人不同,擔保人的責任大很多,需要參與到借款關系中,雖然並不會獲取利息,但是要承擔還款連帶責任。作為擔保人,需要在借款合同上簽字,有必要的話還要驗資,銀行會審核擔保人的資質,如果不符合要求,是不能作為擔保人的。
二、承擔責任不同1、貸款證明人
不需要承擔額外的責任,就算借款人以後拒不還款,債權人也無法要求證明人還款,不過萬一發生民事糾紛,證明人作為證人,必須對自己的證詞負責,如果提供虛假證詞,會要承擔法律責任。
2、貸款擔保人
當貸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貸款擔保人則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承擔貸款償還義務,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在簽訂貸款前,要看清楚屬於什麼責任。
② 貸款證明人和擔保人的區別是什麼主要是這兩點!
貸款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差別居然這么大
;隨著社會的進步,越來越多的貸款方式都慢慢出現了,許多朋友在貸款的時候都弄不清楚一個事情,那就是在貸款時,需要的聯系人和擔保人到底有什麼區別?今天就貸款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來給大家做一個解答!
貸款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
貸款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並且如果貸款人沒有償還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人得負責償還一部分債務,而貸款聯系人只是起到一個傳答方式,如果銀行無法聯繫到貸款人的話,就要通過貸款聯系人來進行傳答,從法律上來說就相當於直接聯系的貸款人。詳細情況如下:
1.聯系人和擔保人都得要參與到房屋貸款的事情之中。
2.如果貸款人沒有按照要求按期歸還,那麼擔保人將會承擔一部分的連帶責任,當然了承擔責任後,還可以向貸款人主張權利。
3.貸款聯系人只不過是提供貸款人之間的聯系,比如說貸款人不能及時換上貸款,而這時銀行又聯系不上貸款人,那麼就會將逾期的消息傳遞給貸款聯系人。
4.承擔責任的程度不一樣,當貸款人無法償還資金的時候,債權人是無法要求貸款聯系人進行償還,而貸款擔保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好了以上就是大家在生活中貸款時,遇到貸款聯系人和擔保人的區別之間的區別,說了這么多,相信大家也都有所了解,希望能夠繼續解答問題,幫助大家生活上的事情!
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有什麼區別
主貸款人和次貸款人區別:主貸人是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審核的主要對象,而次貸人雖然同樣會被審核,條件要求通常都會比主貸人低一些。
一,區別:
1、貸款記錄在徵信的顯示不同:在申請房屋貸款的時候只會產生一條借款記錄,這個借款記錄只會顯示在主貸人的徵信報告上,而次貸人的徵信報告不會有該條貸款記錄。
2、資質要求不同:通常情況下,在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銀行會讓資信狀況較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另一方則是次貸人。
3、
貸款年限不同:申請房貸的年限是按照主貸人的年齡來進行計算的,而非根據次貸人的年齡計算。
4、公積金沖還貸款的順序不同:使用公積金沖還房貸的時候,只有當主貸人的公積金賬戶余額全部被扣完了之後才會動用次貸人公積金賬戶的余額。
二,主貸人的常見誤區有哪些
1、房貸由主貸人一人承擔。不管房子是婚前還是婚後買的,只要參貸人參與了還貸,這套房子就有參貸人的一份。所以不管怎樣,就算是為了夫妻和美,夫妻還是應該盡量一起還貸。這里要說明的是對於夫妻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其中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作為住房貸款的共同貸款人,這也就說明另一方不論是否在房本上有名字,都是有資格參與還貸的。以後如果你要求另一方幫忙還貸,對方以房本上沒有名字,房子不屬於他的來作為借口的時候,你就可以這樣反駁他了。
2、主貸人佔有大部分的房屋產權。如果是婚前買房,房子是平均分配還是按份分配,其實是可以在購房合同中去約定好的,並不是主貸人就一定佔有大部分的房子產權。而如果是婚後買房,那麼是不是主貸人,都與房產所佔份額並沒有關系,這套房子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將平均分配產權。
三,不是主貸人,離婚就不用還房貸。如果是婚後買的房子,那麼房貸就是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因此無論是否身為「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夫妻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所有,作為「共同貸款人」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