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住房公積金共有14個提取事項,具體如下:
(1)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使用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購買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3)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5)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6)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7)職工退休銷戶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8)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9)因婚姻關系提取住房公積金
(10)非本市戶籍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銷戶提取住房公積金
(11)出境定居申請住房公積金銷戶
(12)外籍、港澳台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申請住房公積金銷戶
(1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14)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以上提取事項均可通過網上申請,其中(1)、(2)、(5)、(7)、(10)-(14)九項提取事項可實現網上辦結。
1、提取申請書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不同情形需要的不同材料
北京公積金提取材料清單及證件要求
國管公積金提取材料簡化實現」零材料」辦理
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單位核實職工提取材料後,出具《提取申請書》,單位經辦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提取業務。
如單位拒絕為職工辦理公積金提取,或者職工賬戶已轉入集中封存戶的,職工本人持上述材料來辦理相關業務。
符合支取條件的,職工可選擇辦理公積金約定提取,個人賬戶中的公積金可定期轉入職工指定銀行儲蓄賬戶中。
可全額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全部存儲余額,同時注銷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
1、離休、退休的;
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5、在職期間判處死刑、判處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滿時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可部分提取:
1、購房提取:
(1)職工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合作建房、集資建房、廉租房、危改回遷房、標准租私房、二手房,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使用購房貸款的,其中貸款購買經濟適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購買自住住房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及首付款)。
2、租房提取:每3個月可以提取一次,每次可提取申請日前3個月內的住房公積金,且每月提取的額度不得超過繳存上限,也不得超過月房租費。
3、其他提取:
(1)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計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貸款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實際發生的住房支出;
(2)職工因家庭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3)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不受額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註:無論是哪種情況下部分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最低應保留人民幣 10 元。
提取時限:提交申請後三天內到賬。
付款方式:提取住房公積金原則上採取轉入個人銀行儲蓄賬戶的方式,特殊情況下,可以通過所在單位銀行賬戶轉付。
由單位轉付的流程為:經職工個人同意,由單位提出書面申請,經管理部審批後,單位可辦理通過單位銀行賬戶轉付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業務。單位在管理部辦理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業務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計處將公積金提取金額劃入單位銀行賬戶,由單位轉付職工個人。
辦理機構:
到公積金賬戶所在管理部 或銀行經辦網點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
辦理時間:
周一至周五9:00至下午5:00(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時限:
各管理部於受理公積金提取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審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提取地點: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及經辦銀行網點
2. 北京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業務主要由單位經辦人辦理。
以下三種情況可由本人辦理。
(1)繳存人變更個人信息(參見問題解答第78題)。
(2)繳存人將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國管分中心、鐵路分中心或異地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申請轉入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3)繳存人個人辦理除「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公積金」和「使用商業銀行貸款及使用異地公積金貸款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外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以外的其他提取業務(參見問題解答第50題)。
個人可辦理的事項委託他人辦理的,受託人持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有效身份證原件、個人委託授權書及相應材料,由受託人代為申請辦理公積金業務。
3.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剩餘的錢嗎
4. 北京住房公積金如何提取出來
北京市公積金提取流程
辦理方式:
您可以選擇網上辦理或者現場辦理。
辦理流程
方式一 網上辦理: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中心)",填寫相關信息。提交申請後,您可在系統中查看辦理進度。
第一步,登錄系統。
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點擊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台】,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台(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錄提示後,點擊【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登錄】。您可選擇「賬號登錄」或「簡訊登錄」兩種方式登錄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台注冊的用戶,請您先完成注冊後再登錄。
第二步,選擇提取事項,錄入提取信息。
點擊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擊【購買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商品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進入事項申請頁面。
在「基本信息」欄目下系統自動反顯用戶基本信息,「婚姻狀況」為「未說明的婚姻狀況」的,需選擇一個有效狀態。「婚姻狀況」選擇「已婚」後,點擊「婚姻信息修改」按鈕後,系統通過北京市民政系統進行校驗,有記錄的選擇一條記錄系統自動回填;無記錄的,錄入相關信息,並上傳「結婚證」影像。在「房屋相關信息」欄目下,選擇「是否有網簽」信息項,根據是否網簽選項不同,分為兩種情況。
(1)「是否有網簽」項選擇「是」時,選擇「房屋所有人」和「所購房屋類型」,選擇所購房屋類別,包括:存量住房、商品住房期房、商品住房現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期房、自住型商品住房或共有產權住房現房。錄入網簽合同編號、網簽查詢密碼後,滑鼠單擊頁面空白處。查詢成功後系統反顯信息;未查詢到購房信息的,需修改網簽信息重新查詢或在「是否有網簽」項選擇「否」,並錄入相關信息辦理申請。
(2)「是否有網簽」項選擇「否」時,選擇「房屋所有人」和「所購房屋類型」,錄入所購住房建築面積、住房出售人或開發商名稱、出售人證件號碼(選填)、購房金額、所購住房坐落、申請人及配偶名下房屋所有權證號或不動產權證號,並上傳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購房發票或契稅票原件影像。
在「提取人賬戶相關信息」欄目下,填寫「本次提取金額」,選擇【收款人聯名卡銀行】,系統自動反顯相應的聯名卡卡號。
第三步,個人授權、承諾。
閱讀並勾選確認《個人信息核查授權、承諾書》,點擊【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
第四步,提交申請,列印回單。
在提交成功頁面,如需留存申請回單,點擊【列印回單】,列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擊【經辦網點】,點擊【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方式二 現場辦理:
如您選擇通過住房公積金櫃台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點擊查看
攜帶好相應的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
5. 北京住房公積金怎麼提取
根據《北京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住房公積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單位代為辦理。
第二十八條職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應提供相應證明材料,所在單位予以核實,出具提取證明。
第二十九條單位持提取證明及相關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存儲余額,管理中心於受理申請之日起 3 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第三十條管理中心審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內將提取額直接劃入職工本人銀行儲蓄存款賬戶。
單位申請將提取額劃入單位結算賬戶的,應經職工同意。
管理中心審核不準予提取的,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條單位不按規定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三十二條職工辦理一次提取手續,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5)北京公積金貸款後如何取出余額擴展閱讀:
根據《北京市實施《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若干規定》:
第九條 單位應當依法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封存、注銷等相關手續。
單位不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封存和提取等手續的,職工可以憑有效證明材料申請管理中心督促單位辦理,經督促仍不辦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職工申請辦理。
第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少繳、多繳或者逾期繳存。
單位多繳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應當依法退回。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可以按照規定申請降低繳存比例或者緩繳,每次申請期限不超過1年。
第十一條 單位合並、分立時,應當為職工補繳未繳和少繳的住房公積金。無力補繳的,應當在辦理有關手續前,明確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
單位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時,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清償欠繳的職工住房公積金。
第十二條 在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購買、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辦理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時,申請管理中心給予貼息。貼息的具體辦法由管委會制定。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貸款額度由管理中心根據本市的住房價格、政策、職工購買能力及公積金的資金狀況等擬訂,報管委會批准後公布實施。
第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用於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准備金、管理中心管理費用以及按照規定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所需資金。
第十五條 審計部門應當對管理中心進行年度審計監督,並依法向社會公告審計結果。
第十六條 管理中心可以對未按照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進行檢查。
單位應當如實提供用人情況以及工資、財務報表等與繳存住房公積金有關的資料。
6. 公積金貸款後以前繳存的余額能取嗎
您好,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滿足條件是可以的: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7. 公積金貸款後怎麼提取裡面的余額
法律分析:在貸款後用戶可在12個月後憑借相關資料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而且以後每年都可以提取一次。公積金貸款申請者需要明白,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是可以提取出來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制度實際上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一種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單位和職工個人必須依法履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其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戶存儲,歸職工個人所有。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8.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還能提取余額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一、哪些情況可以提取公積金。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
二、公積金貸款後如何提取余額。
1、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住房公積金,也沒有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辦理提取購房時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
2、如果購房者購房時沒有提取公積金而且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也可以在1年後辦理購房提取,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1年所還的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3、如果購房者辦理過住房公積金貸款之後再次購買房子,可以按照購房提取的材料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提取額度為扣除用於計算貸款額度後的賬戶余額。
4、如果購房者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沒有辦理還貸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還貸提取而未提取的額度。提取材料按還貸提取材料准備即可。
5、購買新建住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後,憑借購房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預收購房款或購房款)即可提取;購買二手房的購房者可在首付過後,憑《存量房買賣契約》(或《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協議》)和《存量房交易資金託管憑證》(交易資金為房屋成交價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過後,憑購房合同和全額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即可提取;如果已經領取了房產證,可以憑借房產證和全額購房款的《銷售不動產統一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提取。
以上就是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嗎?如何提取余額的全部內容,提取時記得帶上單位開具的住房公積金提取證明、家庭關系證明、購房合同、借款合同和身份證等證件,到住房公積金繳存所管轄的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手續辦完後,公積金管理中心會將錢打入儲蓄賬戶中,就可以支取使用了。